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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里寻春秋
应先申请变更执业范围,通过后才能从事相关职业。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注册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并提交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以及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医师申请变更执业注册事项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辖的,申请人应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不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辖的,申请人应当先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注册事项和医师执业证书编码,然后到拟执业地点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注册事项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外,新的执业地点注册主管部门在办理执业注册手续时,应收回原《医师执业证书》,并发给新的《医师执业证书》。
执业医师申请变更执业范围,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申请表;
(二)《医师资格证书》;
(三)《医师执业证书》;
(四)与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高一层次毕业生学历或者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五)聘用单位同意变更执业范围的证明;
(六)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南情北宿
若是一级建造师为建筑专业的话呢?主要目的是想同时保留二级,希望能给出相关文件。回答:发的建造师证,监理师证,造价师证都必须注册在同一单位。建造师属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的执业资格人员,只能受聘于一家单位,也就是注册信息必须在同一个单位。建造师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辖,所以不能出现一人同时注册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的情况。如果这个单位具有你一级建造师那个专业的资质(营业范围),那么可以选择在这家单位执业。如果单位不具有这个资质,无法注册的。
菩提
根据《中华人执业医师法》
第十七条:“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根据《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第十六条:“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注册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并提交医师就理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以及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七条:“医师申请变更执业注册事项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辖的,申请人应当先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医师申请变更执业注册事项不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辖的,申请人应当先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注册事项和医师执业证书编码,然后到拟执业地点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注册事项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办理有交手续外,新的执业地点注册主管部门在办理执业注册手续时,应收回原《医师执业证书》,并发给新的《医师执业证书》。”
第二十三条:“中医(包括中医、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医师执业注册由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
你从妇产科转为内科均属于临床类别医师执业范围,根据《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变更过程如下: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执业范围:
取得注册执业范围以外、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高一层次的省级以上门承认的学历,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新的相应专业的;
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机构,接受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培训两年或者专业进修满两年或培训和专业进修合计满两年,并持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考核机构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经所在执业机构,拟从事所爱培训专业的。
跨类别变更专业,必须取得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
申请变更执业范围,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负责制的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申请表;
(二)《医师资格证书》;
(三)《医师执业证书》;
(四)与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高一层次毕业学历或者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五)聘用单位同意变更执业范围的证明;
(六)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够胆
《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说明
一、制定《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遵循的原则:
一既要依据《执业医师法》加强对医师队伍科学化、规范化,又要实事求是地充分考虑我国目前医师队伍的现状、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分类和有关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诊疗科目的规定,做好衔接工作;
二该范围是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准入后的基本执业范围,设定执业范围的专业宜粗不宜细,有些更细的专业分类可以随着专科医师制度的完善予以解决。
二、临床类别相关专业划归:
一内科专业含老年医学专业、传染病专业;
二外科专业含运动医学专业、麻醉专业;
三妇产科专业含妇女保健专业;
四儿科专业含儿童保健专业;
五精神卫生专业含专业、心理卫生专业;
六医学影像专业含核医学专业;
七肿瘤专业可按所从事具体业务工作注册相关专业,如内科专业、外科专业作为执业范围;
八职业病专业含放病专业。
三、专业名称注释:
一预防保健专业是指执业范围为社区保健、计划免疫、健康教育等;
二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专业是指执业范围为航天医学、航空医学、航海医学、潜水医学、野战外科学、军队各类预防和防护学科等;
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业具体执业范围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医师注册中医专业或中西医结合专业、蒙医专业、藏医专业、维医专业、傣医专业等作为执业范围,从事医疗气功活动,必须依据《医疗气功暂行规定 》令第12号取得《医疗气功技能合格证书》。
五、《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项填写要求:
一医师申请执业注册,本人对执业范围的要求可在《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表2“其他要说明的问题”栏填写。执业机构、执业机构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在审批核准《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时,应将核准的执业范围填写在表3“拟聘用的科目”和表4“聘用的科目”栏内,“聘用的科目”也应同时填写;
二医师申请变更执业范围注册,本人对执业范围的要求可在《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表2“其他要说明的问题”栏填写。执业机构、执业机构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在审批核准《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时,应将核准变更的执业范围填写在表4“拟聘用的科目”和表5“聘用的科目”栏内,“聘用的科目”也应同时填写;
三医师申请重新执业注册,本人对执业范围的要求可在《医师重新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表3“其他要说明的问题”栏填写。执业机构、执业机构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在审批核准《医师重新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时,应将核准的执业范围填写在表4“拟聘用的科目”和表5“聘用的科目”栏内,“聘用的科目”也应同时填写;
四《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项在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以上申请审核表后方可填写;
五因医师执业的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限制或需特别限制医师执业范围的,注册机关应当在医师执业证书“备注”栏中注明。
你给的伤真别致
《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说明一、制定《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遵循的原则:一既要依据《执业医师法》加强对医师队伍科学化、规范化,又要实事求是地充分考虑我国目前医师队伍的现状、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分类和有关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诊疗科目的规定,做好衔接工作;二该范围是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准入后的基本执业范围,设定执业范围的专业宜粗不宜细,有些更细的专业分类可以随着专科医师制度的完善予以解决。二、临床类别相关专业划归:一内科专业含老年医学专业、传染病专业;二外科专业含运动医学专业、麻醉专业;三妇产科专业含妇女保健专业;四儿科专业含儿童保健专业;五精神卫生专业含专业、心理卫生专业;六医学影像专业含核医学专业;七肿瘤专业可按所从事具体业务工作注册相关专业,如内科专业、外科专业作为执业范围;八职业病专业含放病专业。三、专业名称注释:一预防保健专业是指执业范围为社区保健、计划免疫、健康教育等;二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专业是指执业范围为航天医学、航空医学、航海医学、潜水医学、野战外科学、军队各类预防和防护学科等;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业具体执业范围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四、医师注册中医专业或中西医结合专业、蒙医专业、藏医专业、维医专业、傣医专业等作为执业范围,从事医疗气功活动,必须依据《医疗气功暂行规定》令第12号取得《医疗气功技能合格证书》。五、《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项填写要求:一医师申请执业注册,本人对执业范围的要求可在《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表2“其他要说明的问题”栏填写。执业机构、执业机构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在审批核准《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时,应将核准的执业范围填写在表3“拟聘用的科目”和表4“聘用的科目”栏内,“聘用的科目”也应同时填写;二医师申请变更执业范围注册,本人对执业范围的要求可在《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表2“其他要说明的问题”栏填写。执业机构、执业机构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在审批核准《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时,应将核准变更的执业范围填写在表4“拟聘用的科目”和表5“聘用的科目”栏内,“聘用的科目”也应同时填写;三医师申请重新执业注册,本人对执业范围的要求可在《医师重新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表3“其他要说明的问题”栏填写。执业机构、执业机构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在审批核准《医师重新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时,应将核准的执业范围填写在表4“拟聘用的科目”和表5“聘用的科目”栏内,“聘用的科目”也应同时填写;四《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项在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以上申请审核表后方可填写;五因医师执业的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限制或需特别限制医师执业范围的,注册机关应当在医师执业证书“备注”栏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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