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证哪个机构颁发

别碰你刘大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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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幸福已经与我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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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别乱说!

改名字是件很简单的事情!

谁给你办的,先找这个人!如果他们不给你解决,直接到这个机构的主管部门去告他即可。
(看看他们的营业执照或办学许可证书是哪个机构颁发的。)

第二个办法,直接去证书的发证机关,(就是证书盖章的那个机构。)找到他们就很容易解决了。

如再遇到问题联系我好了。

148评论

不要我的我不要不爱我的我不爱

领取时间:一般是次年3月 - 8月不等,成绩单一般是3 - 4月份下发,有时和资格证书一起下发。

领取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可到所属单位或市卫生局医师资格考试办领取。

领取方法:
一般单位代领,并领取「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两表,存放于单位人事科。

《医师资格证书》由国家卫计委统一监制,省卫生厅医政处、人事处和负责颁发。
(1)1998年6月26日以前按照有关规定已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并经认定取得医师资格的人员,由省卫生厅人事处颁发《医师资格证书》。
(2)参加国家医师资格中医类考试成绩合格者,由省颁发《医师资格证书》。
(3)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西医类考试成绩合格者,由省卫生厅医政处颁发《医师资格证书》。

第二本:医师执业证书

想要领取《医师执业证书》,首先要完成医师注册。

注册时间:拿到《医师资格证书》后即日起

注册办法:经医疗机构同意,由申请人向医疗机构上级主管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到市卫生局办理注册。一般单位人事科代办。

所需材料:
一般材料:
1、《注册申请表》一份。
2、《医师资格证》、身份证、毕业证和(或)职称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二甲或二甲以上医疗机构的健康体检证明表。
4、近期免冠小2寸彩照3张。
5、执业机构单位聘用证明1份。
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特殊情况及部分卫生局所需材料:
1、社保局签证并盖章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社会保险证明(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外地医师提供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未注册证明(执业医师)1份。
4、取得医师资格二年以上未注册的,需到市第一人民医院培训3个月,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明。
5、执业助理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注册的,须交回原执业助理医师证书。
6、重新注册的,还应提交医师重新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和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组织出具的业务水平考核结果证明。

收费标准:标准收注册费25元。

领取《医师执业证书》

领取时间:一般30个工作日内注册完成,发证。

注意事项: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对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根据《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及省卫生厅的有关要求,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经注册后,颁发《医师执业证书》,取得《医师执业证》者,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最后可持证上岗。

165评论

回首就是一个拥抱

执业医师证是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只有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执业医师法的规定才能给符合条件的人员颁发执业医师证。
机关没有权利给个人颁发执业医师证。
但机关有权利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扣留违法行医人员、或犯罪人员的执业医师证。

120评论

我霸气外露无人能敌

领取时间:一般是次年3月 - 8月不等,成绩单一般是3 - 4月份下发,有时和资格证书一起下发。

领取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可到所属单位或市卫生局医师资格考试办领取。

领取方法:
一般单位代领,并领取「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两表,存放于单位人事科。

《医师资格证书》由国家卫计委统一监制,省卫生厅医政处、人事处和负责颁发。
(1)1998年6月26日以前按照有关规定已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并经认定取得医师资格的人员,由省卫生厅人事处颁发《医师资格证书》。
(2)参加国家医师资格中医类考试成绩合格者,由省颁发《医师资格证书》。
(3)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西医类考试成绩合格者,由省卫生厅医政处颁发《医师资格证书》。

第二本:医师执业证书

想要领取《医师执业证书》,首先要完成医师注册。

注册时间:拿到《医师资格证书》后即日起

注册办法:经医疗机构同意,由申请人向医疗机构上级主管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到市卫生局办理注册。一般单位人事科代办。

所需材料:
一般材料:
1、《注册申请表》一份。
2、《医师资格证》、身份证、毕业证和(或)职称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二甲或二甲以上医疗机构的健康体检证明表。
4、近期免冠小2寸彩照3张。
5、执业机构单位聘用证明1份。
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特殊情况及部分卫生局所需材料:
1、社保局签证并盖章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社会保险证明(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外地医师提供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未注册证明(执业医师)1份。
4、取得医师资格二年以上未注册的,需到市第一人民医院培训3个月,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明。
5、执业助理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注册的,须交回原执业助理医师证书。
6、重新注册的,还应提交医师重新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和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组织出具的业务水平考核结果证明。

收费标准:标准收注册费25元。

领取《医师执业证书》

领取时间:一般30个工作日内注册完成,发证。

注意事项: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对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根据《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及省卫生厅的有关要求,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经注册后,颁发《医师执业证书》,取得《医师执业证》者,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最后可持证上岗。

有了这「两证」,才是真正获得了医师执业资格。从此贯彻希波拉底的誓言,不论是做个兢兢业业的小医生,还是救济天下的名医,都是做着这世上最崇高的一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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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我等你

营业面积、服务半径等达不到原来规定的,也可申请开办医保定点药店和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记者今天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方便市民就医买药,该局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和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审定办法有关问题的》,对申请医保定点药店和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的具备条件做了修改或完善。新规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按照原来的政策,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药店使用面积必须达到80平方米以上,连锁经营药店使用面积必须在60平方米以上;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半径不低于150米。规定,从1月1日起,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审定过程中,不再进行总量控制,也不再对经营场所面积、服务半径等作特别要求。 根据,申请开办定点药店,除应取得药监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通过国家《药品经营质量规范》认证外,还至少应配备两名专职药学技术人员,其中一名应持有执业药师证、从业药师证或主管药师证。执业药师的执业地点必须在本店,而不得在两家甚至多家药店兼职。 申请开办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的,除应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营利性医疗机构)、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外,还应配备两名医生和一名护士,其中一名医生应为中级以上职称(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等)。医生的执业地点也必须在本医疗机构,而不得在多家医疗机构兼职。 按照原来的规定,医保定点药店和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每年只有两次的申请时间,从今年起,申请时间改为一年四次。申请人可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上旬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提交申请。申请人可登录青岛劳动保障网(http://www.qd12333.gov.cn),打印定点审批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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