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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医师> 没有执业医师证能不能给患者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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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悔来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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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卫生通报了,某医院3起跨科室开具处方的违法案例:内科医师开具的外科处方、儿科医师开具的内科处方、内科医师开具的眼科处方。3起案例均在门诊药房查见,相关部门已立案查处。

在儿科医师开具的内科处方的案例中,儿科医师声称:是因为就诊的患者带孩子来看病,同时,为了省事,就让儿科医生为自己开点缓解感冒症状的药,是普通的感冒,而且和患者是朋友,就好心给患者开了药。

另外两名涉案内科医师则表示:患者并不是什么重症,开具的处方不会引起严重后果,只要是有执业证的医师都可以开。

医生因跨科开方被处罚,经常让很多年轻医生不解,因为开方是为了方便患者,况且也不是重大疾病,很多是在执业医师考试学过的内容,为何开这些处方就是违法的呢?开方不为了获得利润,病没产生重大问题,怎么还要受到处罚?

原因是违背了《医师执业法》第十四条规定,“医师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医疗机构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医疗机构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的,按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处理。”

每个医生都应该知道自己的执业范围,文中的儿科医生,他的执业范围只能在儿科,不能给成年人开药。而其给成人开药就是超范围执业,就应该受到处罚。

门诊与病房不一样的地方是,门诊病人拿完药就走了,出现了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容易出现重大事故;一出现问题,超范围执业的医生就会受到严重处罚。

不允许跨科开药,是对患者负责、是为了保障患者安全用药。

专科医生对非专科疾病的在认知和经验上都是有限的,对病情变化掌握的不够全面,在治疗的经验方面,不能保证诊断与用药的安全有效。也不熟悉开具药品的剂量、适应证等,如老年人、儿童、或有肝肾损伤的患者,更应谨慎。专科医生习惯性地以本专业的角度去考虑问题,万一患者不是这方面的疾病,容易贻误病情。

做好自己专业的分内之事。跨科开药是对患者不负责任的表现,用药安全才是患者最重要的保障,坐诊门诊的医生,应当以患者安全为首要,而不是方便患者。一定不要跨科开药。让患者方便,不如让患者安全,让医生自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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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春之下

药师一般是在药房工作,在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后还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药师虽然没有执业医师的处方权,但是却有审方权,是可以进行指导用药的。两者不是一回事。
医师是可以拥有处方权的,可以行使对病人进行诊断并依据诊断做出诊疗方案的权力。

1、改革了

现在很多三甲大医院中的处方都是打印的了,所以医生仅需要手写签名就可以了,所以医生的字比较潦草,也是可以理解的。

2、医药处方大部分是药名英文缩写

医生处方中许多药名,都是用缩写的英文字母。所以医生一般都会直接写缩写,因为写成汉字的话,可能几个字母就需要翻译成十几个字,所以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外行,就算整齐的打印出来,也未必能看得懂。

3、药剂师能看懂就可以

病历和处方都不是给患者看的,所以医生写的潦草,也不是故意让患者看不清。医生写的,基本其他医生或者药剂师都能看懂,这是医生们为了省时间写的一些英文字母或数字简写,所以普通人可能会看不懂。


4、忙

医生每天都需要看大量的病人,所以时间比较紧,很难一笔一画的书写整齐,而且门诊时间一般都是半天,如果慢慢写,可能会耗费更多的时间,后面的病人可能就没法看病了,而且医院中开的处方药,外面的药店很多都会没有,所以医生并不是为了怕患者出去抓药。

实际上医生的字迹潦草,并不是我们独有的,其他国家也存在这种问题。有研究报告发现,由于医疗差错亡的人数,超过了因高速公路交通亡的人数,这些医疗差错主要就出在处方错误上,而医生字迹潦草,又是造成处方错误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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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友挽救人

医师资格证和个人诚信档案没有关系。

医师资格证只能证明一个医生有足够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并且通过层层考试以后,获得了医师资格证书,这时候医生才有了行医资格,才可以给病人看病。

而个人诚信档案是衡量一个人道德标准的一个记录和。对于医生而言,个人诚信表现为医生有没有对病人认真负责,有没有什么黑历史,有没有因为个人失误或者不认真对他人造成损失等等。

刚从医学院毕业的学生并不能直接给病人看病,需要在实习后拿到执业医师证才可以,而这之前还需要考助理医师证。在这个阶段助理医生只能跟着有医师资格证的老医生一起给病人看病,如果他单独给病人诊治属于违法的,一旦查出就会被处罚,他所在的医院也会连同受到处分,并且会记录在个人诚信档案中。这会严重影响这个医院的名声,更会对个人之后的发展有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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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人与狗

能啊。医生不负责任是执业道德问题。《执业医师法》对执业医师有严格要求,救扶伤是基本底线。只要能证明患者于医疗机构有服务合同关系,耽误病情了,举证责任基本完成,其余法官会适当分配举证责任,由医疗机构举证没耽误病情。
  打官司一定要明白打的就是证据,如果证据不足会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医生不负责任要举证怎么没负责任,这很难,因为医学领域是不断探索,不断提高的高风险行业,医生对疾病的判断及转归都还不断提高中,有的病不一定能及时发现更不能保证必须治好,患者应该理解。
  医生不负责人体导致耽误患者病情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下列侵权诉讼应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可以向医院反映情况,请专家们会诊,给出合理解释再去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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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野心

中医师开西药惹纠纷 中医师能否开西药方

  中医医师有无资格开西药处方?近日,东莞市民潘先生与大朗镇沙布村委会卫生站就此问题发生了纠纷。据潘先生称,此前他得了湿疹,便前往该卫生站就医,但患湿疹处却是“越治越严重”。
  由于在该卫生站没看到执业许可证,而给自己看病的是个中医,药方中却有西药,因此,潘先生怀疑该卫生站为非法医疗卫生站。

  对此,近日大朗镇宣传科教办公室作出回应称,该卫生站确有执业许可证。而各大医院的资深医生也指出,没有规定禁止中医医师开西药处方。
  患 者
  第二天便被“割肉”湿疹越治越严重
  据潘先生称,此前他的右下肢有个小红点,一开始只是有点痒,后来随着小红点范围扩大,便感觉越来越痒。6月1日,他前往大朗镇纱布村委会卫生站看病。当时医生诊断为湿疹,并为他打了一瓶针,开了一天的药。第二天,由于病情不见好转,潘先生再次到该卫生站。“外科室的张医生在我的伤口处做了切割手术,把我的肉割掉了。”潘先生称,张医生为他敷药后便用绷带包扎伤口。
  过了四五天,病情越来越严重,湿疹处的疼痛令潘先生坐立不安。随后,卫生站的有关负责人建议潘先生去上级医院大朗医院。
  虽然卫生站同意赔偿500元,并全额退回看病的费用。但潘先生的亲戚房先生认为,湿疹应开消炎药,可该卫生站的医生从看病至今都没有用。
  潘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并没看到纱布村卫生站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这就说明其存在问题。
  卫生站
  只是清理伤口消炎药一直在用
  对于潘先生的说法,该卫生站的张医生告诉记者,潘先生得的是双上肢慢性湿疹、下肢胫骨痊湿疹,该病十分顽固,治疗起来比较麻烦。“潘先生来看病的第二天,因湿疹有感染,有一些腐烂,就给他做清疱,把腐烂的地方清理掉,而没有把他的肉割掉!”
  张医生委屈地告诉记者,湿疹有感染,当然要用消炎药。张医生称,自己为潘先生用的消炎药是头刨太通。
  至于潘先生所说的“病情一天天恶化且疼痛难忍”,张医生激动地表示,每个人的体质不一样,有些人用药后效果明显,有些人效果不明显,这不是医生所能左右的。
  ”潘先生来卫生站看病的前两天,我就建议他去大朗医院就医。”张医生表示,可潘先生要求在卫生站看看再说,“当时我已一再强调,如果情况不乐观,就到上级医院去看。作为医生,我也希望病人病情好转。”
  科教办
  卫生站确有执业许可证
  据记者了解,对于潘生先与卫纱布村委会卫生站的此次纠纷,经过大朗镇“打非办”进行协商,卫生站全额退还患者的医药费用,另外再赔偿6000块钱。
  由于大朗镇“打非办”不愿接受采访,记者只能按照其指引,采访了大朗镇宣传科教办公室。该办公室庹进泉告诉记者,沙布村委会卫生站确实是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不是像潘先生所说的“无证经营”。
  对于张医生所说的“医师不能包治好病”的说法,庹进泉表示理解,但同时认为,如果医生对治好疾病的没把握,就不能坚持给患者看病,以免耽误了治疗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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