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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我们最好做朋友
【 #执业药师#导语】 考 网从辽宁省人事考试网获悉,2020年辽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省直考区)领取通知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2021年4月15日开始发放2020年度(省直考区)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1.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省直考区合格人员领取) 2.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省直考区合格人员领取) 3.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省直考区合格人员领取) 4.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省直考区合格人员领取) 5.一、二级计量师资格考试(省直考区合格人员领取) 6.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省直考区合格人员领取) 7.翻译专业下半年(笔译、口译)资格考试(省直考区合格人员领取) 8.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省直考区合格人员领取) 一、邮寄办理 (一)省人事考试中心启用“非接触式”的网上办理途径,与邮政部门合作,开通证书邮寄服务,考生可自愿选择。 (四)考生必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签收,考生签收的邮件包含考试合格证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具体填写内容见《辽宁人事考试网》(领证通知)中填写样表)。邮寄费用按邮政部门收费标准采取到付方式由考生支付。如因虚假信息或拒绝配合投递签收要求的,邮政投递员有权收回证书邮件,相关费用由考生在现场领取证书时补交。 二、现场办理 (一)办理时间:2021年5月13日(周四),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二)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B0102办公室)。 乘车路线:216路、252路、324路、399路、328路、255路、295路、271路、249路、281路、243路、263路、沈抚城际巴士、282路、288路、铁西新区一线、262路)。 (三)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因故本人不能领取合格证书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需持考试合格人员、代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3.《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随证书一同发放,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四)未在规定时间领取的,按邮寄方式办理。 三、其他事项 (一)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十条处理。 (二)咨询电话 1.邮寄服务咨询电话: 2.证书发放咨询电话:12333-0 (三)各市考区证书领取请咨询各市证书管理部门,联系方式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领证通知”中“全省人事考试资格证书领取网址及电话”。 附件: 2020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4月14日
幸福太远只剩心愿
【 #一级建造师#导语】2021年辽宁沈阳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发放通知已公布,下面将证书发放通知内容整理如下,供大家参考,考生可据需求自行选择领取方式。更多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资讯,我们会持续更新,敬请关注。 2021年度沈阳考区一级建造师、执业药师、城乡规划师、出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即将发放。由于近期国内多地出现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为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原则上仅提供邮寄方式领取证书。如遇特殊问题,请拨打考试院电话)咨询。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一、纸质证书邮寄领取程序 证书邮寄咨询电话: 二、电子证书下载和查询验证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要求,自2021年12月16日起,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专用于制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通知中所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纸质证书发放和补办 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按照原方式制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中所列的,并于2021年12月16日后发放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四、其他事项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七条、第十条规定,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附件1:2021年度沈阳考区一级建造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xlsx 附件2:2021年度沈阳考区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xlsx 附件3:2021年度沈阳考区注册城乡规划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xlsx 附件4:2021年度沈阳考区出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xlsx
我姓黎永不分离
2022年的执业药师考试目前已经完成了考试,沈阳市按照原定计划正常进行了本次考试,但一部分考生由于疫情封控需要没有及时参加考试,那么对于这一部分考生应该如何处理呢?下面就和我一起来看看2022年沈阳市执业药师考试退费申请通知吧!
确因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在考试当日无法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沈阳考区考生(不包括考试当天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如需申请退费或成绩延期,请务必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证明材料发送至沈阳市考试院邮箱进行相关业务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可申请退费或成绩延期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名称
(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关注)
1.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2.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3.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4.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各行业)资格考试
5.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6.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7.经济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
8.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9.全省部分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证明材料
1.《因疫情管控无法参加考试人员相关业务申请表》(见附件);
2.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3.准考证照片或电子版;
4.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
5.实施疫情管控措施部门出具的正式通知或“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风险查询—居住地风险等级查询考试当天的截图”。
三、受理邮箱
[email protected]
四、特别提醒
1.此项业务适用于报考沈阳考区因属地疫情防控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其他考区或其他原因造成未参加考试的不在受理范围;
2.邮件标题格式为XX考试退费或成绩延期申请;
3.沈阳市考试院和省考试中心对提交材料进行复核后,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集中受理,退款将通过考生报名时缴费银行卡原路退回,有效成绩延期由省考试中心统一办理;
4.逾期不申请的将视为放弃,不再进行补充办理。
附件:因疫情管控无法参加考试人员相关业务申请表.docx
沈阳市考试院
2022年11月2日
2022年执业药师考试内容:
1、药学专业知识一
(1)要求在正确认识药物结构与构效关系的基础上,重点掌握药物常用剂型的特点、质量要求和临床应用,药动学、药效学及药物体内过程;
(2)熟悉与药品质量管理直接相关的国家药品标准和药典的通则等内容;
(3)并能够运用药学基础理论、原理和方法来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正确认识药物与疾病治疗的客观规律。
2、药学专业知识二
(1)要求熟悉临床各类药品的药理作用和临床评价等内容;
(2)重点掌握具有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主要不良反应、禁忌症及临床监护要点等合理用药的知识;
(3)系统掌握临床常用主要药品的适应证、注意事项、用法用量和常用剂型、规格等用药知识,更好地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3、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1)在“药学实践与用药安全”中,要求重点掌握处方调剂、处方审核、药学计算、开展用药咨询、特殊人群用药等实践工作所需的综合知识与技
(2)熟悉药品临床评价方法与应用的知识;
(3)在“自我药疗与药物治疗”中,要求重点掌握常见症状及“小病”的判断、处置,常见疾病的药物治疗和合理用药方案
(4)熟悉中毒解救的药学支持,疾病健康教育和宣传等综合知识与技能。
4、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掌握中药制剂与剂型的特点、质量要求和临床应用,常用中药的来源、产地与性状鉴别,中药炮制与饮片质量控制等内容;
(2)熟悉中药化学成分与质量控制成分及中药毒理;
(3)并能够运用有关中药学基本理论、原理和方法来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正确认识中药与疾病治疗的客观规律。
5、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掌握临床用药单味中药的药性(寒热温凉平及有毒与无毒)、功效、主治病症、使用注意和中成药的功能、主治、注意事项、配伍意义及组方特点等内容;
(2)熟悉典型单味中药的基本配伍意义和主要药理作用,功效相似单味中药的药性、功效及主治病症的异同点及个别同名异物药物的来源,中成药的功能及主治 证候的异同点,更好地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6、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1)理解中医理论(包括民族医药)知识与中医诊断学基础知识的基础上,重点掌握常见病的辨证论治,中药联合用药和特殊人群用药等合理用药的综合知识与技能;
(2)熟悉常用医学检查指标、检查结果的临床意义以及中药不良反应知识,以及中药调剂、中药贮藏与护养的各种必要知识和技能;
(3)在开展药物信息与咨询服务中能够独立利用图书资料和现代信息技术获取可靠的医药学信息,并用于与医师、护士、患者及其家属的有效沟通和指导合理用药。
7、药事管理与法规
要求重点掌握药学实践中与合法执业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并能够理解国家医药卫生政策的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