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执业证聘字也需要学分吗

我们都不知道会不会有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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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注册不需要学分。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只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六)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  另外,护士继续教育学分属于卫生部门管,您可以在咨询一下当地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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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笺别梦当时句

护士资格证首次注册成功第一年不需要学分。 1、首次注册是不需要学分的。学分以后可以通过参加培训获得,每个地区的学分要求不同。 2、晋升护师职称才需要学分。 3、学分是职称的事,和执业准入的护士注册没有关系。 4、学分一般都是延续注册时候或者考护师的时候才需要,平常没有要求。 5、有连续3年的学分就允许延续的时候通过。

50评论

白头偕老你能吗至死不渝你会吗

卫生部的“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是没有规定护士注册要学分的。

护士首次注册是不需要学分的,实际上应该是晋升护师职称才应该争学分的,再实际一点说,学分是职称的事,和执业准入的护士注册没有关系。

护士资格就是通过卫生部负责组织实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后拿到的证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为贯彻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于2001年开始正式实施的。

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评价申请护士执业资格者是否具备执业所必须的护理专业知识与工作能力的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制度。

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考试通过后相关部门会下发护士资格证书。

扩展资料: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自2017年起,已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

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凡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者,按照《护士条例》,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

2、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

3、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考生的报名资格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核,考试合格者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给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护士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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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的人姓刘爱我的人姓刘

护士资格证注册后不需要学分。根据《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护士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三种情况需要学分:

1、 第九条 :申请护士执业首次注册,需要申请人学历证书及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在教学、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完成8个月护理(助产)临床实习的《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临床实习证明》;

2、第十一条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注册的,还应提交在我省二级以上教学、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助产)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3、第十七条: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还应当提交在我省二级以上教学、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助产)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护士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七条: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拟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工作;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4、通过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5、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健康标准。

第八条: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符合下列健康标准:

1、无精神病史;

2、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

3、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第九条 :申请护士执业首次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在教学、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完成8个月护理(助产)临床实习的《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临床实习证明》;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5、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护士或助产士岗位(不含助理护士、护理员岗位)的有效证明。

6、获准开展健康体检服务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原件;

7、正面免冠白底彩色2寸近照2张。

参考资料: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护士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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