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执业注册变更需要材料

万恶恋为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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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变更注册需要的材料有: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等注册项目,应当办理变更注册,注册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等注册项目的,应当向批准设立执业医疗机构或者为该医疗机构备案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注册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注册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注册部门通报。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护士管理信息系统,为护士变更注册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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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变更注册需要的材料如下:1、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同时还要提供身份证原件进行审核。2、护士执业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原证件进行审核。3、职业机构聘书复印件,带上原件进行审核。4、聘用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要求加盖医疗机构公章。5、提供两份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6、提供1寸个人彩色照片,数量共两张。护士变更流程如下:1、护士证变更流程;2、在原注册单位注销盖章;3、转到现在工作的护理部同意盖章;4、最后到卫生厅同意盖章。综上所述,护士变更注册需要的材料有: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等注册项目,应当办理变更注册,注册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第九条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告。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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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变更注册需要的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附件1)一式2份;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原件;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

5、二级以上(含二级,下同)综合医院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6、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

8、正面免冠彩色小2寸近照4张。

护士变更流程有:

1、跨省(区)变更

省区内护士变更到外省(区)医疗卫生机构的,申请人需详细填写《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交原执业机构和拟执业机构签署意见后,最后向拟执业地注册主管部门报告。

省(区)外护士变更到省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的,申请人需详细填写《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交原执业机构和拟执业机构签署意见后,逐级向拟执业地卫计委提供注册材料。

拟执业地卫计委主管部门对审核合格者,在《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版)》上予以确认,并在《护士执业证书》上打印执业医疗卫生机构名称、注册年份等相关信息后,最后上报当地省卫计委主管部门。

2、省(区)内变更

在省(区)内医疗机构之间变更的,申请人须详细填写《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交原执业机构和拟执业机构签署意见后,逐级向拟执业地所在市卫计委提供注册材料,拟执业地所在市卫计委对审核合格者,在《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版)》上予以确认。

签署审批意见,并在《护士执业证书》上打印执业医疗卫生机构名称、注册年份等相关信息后,最后上报当地省卫计委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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