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执业证正副本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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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眼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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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资格证注册需要资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复印件需包括身份证正反面)。

3)省卫生厅颁发的旧版《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原件)。

4)拟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或100张床位以上的一级综合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原件。

5)医疗机构录用或聘用人员证明。

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7)另附近期小二寸免冠同底正面半身照两张。

相关说明

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期是5年。若是你的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已满,还要继续执业的话,需要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至于延续注册需要材料单: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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枕安江南

护士执业证有效期为5年,护士执业证有效性满需要延续注册的需要在期满30日内去原注册部门重新注册,护士执业证延续注册所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为:

1、填写并提交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省卫生厅办法的旧版《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原件);无《护士执业证书》的提交2008年5月12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的《护理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健康体检证明(6个月内)

5、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6、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原件)

7、免冠彩色小2寸近照1张

以上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

扩展资料:

首次注册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申请需提交材料:(一)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

(二)当年考试成绩单或《护士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三)国家承认的护理专业(含助产士专业)学历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四)医疗保健机构聘用在护士岗位(不含护士助理或助理护士)的证明;

(五)申请人身份证明;

(六)拟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的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七)近期免冠正面半身彩照一寸1张,二寸1张;

(八)考试合格后两年未注册的,还需提交自治区卫生厅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培训3—6个月并考核合格证明;

(九)在省外取得护士资格证书到我区办理《护士执业证书》的,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考试所在地考点出具《取得护士资格未办护士执业证书证明》;

2、考试合格分数证明;

3、取得护士资格公布文件复印件(由考试所在地考点或考区加盖验证章);

4、护士资格证书;

5、拟执业单位聘用证明。

(十)以上材料均一式一份,统一用A4纸张打印(复印)。

办理流程:窗口受理→医政股→局领导→窗口出件

办理时限:承诺15个工作日办结。

收费标准:护士执业证书工本费5元,注册费8元。

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护士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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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y唯一

护士执业证丢失了怎么补办

《护士执业证书》遗失后申请补办。

一、 需提交的材料::

1、护士执业证书补办申请表。

遗失2005年前办理的《护士执业证书》,还需提交《首次注册申请表》;

2、持证人近15日内在市级主要报刊上予以公告的报刊原件。

3、原《护士执业证书》的正本或副本;或以下材料:(1)原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护士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2)国家承认的护理专业(含助产士专业)学历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3)在省外或在注册机关外(跨市)取得的护士资格证书,还需提交以下材料:A、考试所在考点出具的《取得护士资格未办护士执业证书证明》;B、考试合格分数证明;C、取得护士资格公布文复印件(考点或考区加盖验证章);

4、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拟聘用在护士岗位(不含护士助理或助理护士、护理员岗位)的证明原件;

5、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6、近期一寸或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一张。

中止注册两年以上,或按照《办法》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还应提交到拟聘用单位所在辖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接受3-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所有提供的材料必须按上述编号顺序装订成册,并每人一个纸质档案袋封装,以方便集中审核及归档。

《护士执业证书》遗失后申请补办。

一、 需提交的材料::

1、护士执业证书补办申请表。

遗失2005年前办理的《护士执业证书》,还需提交《首次注册申请表》;

2、持证人近15日内在市级主要报刊上予以公告的报刊原件。

3、原《护士执业证书》的正本或副本;或以下材料:(1)原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护士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2)国家承认的护理专业(含助产士专业)学历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3)在省外或在注册机关外(跨市)取得的护士资格证书,还需提交以下材料:A、考试所在考点出具的《取得护士资格未办护士执业证书证明》;B、考试合格分数证明;C、取得护士资格公布文复印件(考点或考区加盖验证章);

4、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拟聘用在护士岗位(不含护士助理或助理护士、护理员岗位)的证明原件;

5、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6、近期一寸或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一张。

中止注册两年以上,或按照《办法》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还应提交到拟聘用单位所在辖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接受3-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所有提供的材料必须按上述编号顺序装订成册,并每人一个纸质档案袋封装,以方便集中审核及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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