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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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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资格证主要考考试主要考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每年的考试时间是在5月份,2020年护士资格证考试时间总提示是5月16日至18日。不过总的具体时间还是要你当地的通知为准如北京市、福建省和江苏省等3个省市,考试时间仅有2天,安排在5月16、17日,还有山东青岛2020年护士资格考试时间更是只安排了1天,在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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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他有为你流泪的机会

您好,2020年护士资格考试时间已经公布,2020年护士资格考试时间为5月16日-18日。2020年护士考试全面实施人机考试,时间定于5月16日-18日举行,每半天为一个轮次,分为6轮依次进行。考生将随机分配至其中一个轮次,参加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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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唤兽

护士资格证每年的考试时间是在5月份,2020年护士资格证考试时间总提示是5月16日至18日。但是有部分地区,如北京市、福建省和江苏省等3个省市,考试时间仅有2天,安排在5月16、17日,还有山东青岛2020年护士资格考试时间更是只安排了1天,在5月16日。不过总的具体时间还是要你当地的通知为准,考试主要考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考试时间越来越近了,要抓紧复习,除了教材复习,建议还可以借助上学护士资格证等题库做题复习,提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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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心的泪水是为明天的她

护士资格证考试一般安排在每年的什么时候?是全省统考吗?中公医考网小编为您解答:护士资格证考试一般安排在每年的五月份,今年考试时间提前了,是全国统考。1、考试时间。2021年4月24、25、26日(具体时间安排以准考证为准)2、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4月7日—26日3、相关事宜(一)报考者学历要求,是指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包括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关于两年制护理学历问题:入学时间在2008年5月12日《护士条例》实施之日前,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取得普通全日制护理、助产专业两年制学历证书的,可以准予注册。在2008年5月12日后入学的,应当符合《护士条例》第七条有关规定。(二)报考护理学(师)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各科目成绩当年有效,不再进行滚动管理。(三)202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填写单位名称一栏需准确,规范填写所在省、市、州、县、区,(四)202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人机对话考试。(五)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全部实行电子化,考试成绩合格者均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六)考生网上报名时须严格按照网上照片制作要求上传照片。(七)成绩发布及成绩合格证明打印。 考生于考后45个工作日后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考试合格线公布后,合格考生需打印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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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是冷美人

考护士资格证一般在每年的5月。护士资格证考试实行统一考试制度,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考试采用人机对话的考核方式,因人机对话各批次的试题不同,采取标准分报告成绩。自采用标准分报告成绩以来,护士资格证考试都是300分每科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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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大海不在那么蓝

【 #护士资格证#导语】 考 网从中国卫生人才网发布的《 关于另行组织202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公告 》得知,2022年福建护士资格证延期考试时间为10月31日,具体详情如下:   一、考试时间   备注:2022年福建护士资格证延期考试采用人机对话考试形式,考生将随机分配至其中一个轮次参加考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参加考试人员范围  可申请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范围:已成功报名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在7月份考试当天确因疫情封管控、支援一线等原因(因个人原因未正常参加考试的除外)未能如期参加考试,并经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核查后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  作出组织考试决定的地区,上述考生可向考点考试管理机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核查后,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考试。  作出不另行组织考试决定的地区,上述考生可申请保留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科目成绩,在报名参加2023年度考试时进行滚动管理。   原文标题:关于另行组织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公告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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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成病

【 #卫生资格#导语】 无 从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22年福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12月30日,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1〕2号)精神,为做好2022年福建考区的考试工作,保障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报名条件  (一)凡在福建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和其他卫生技术专业工作,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条件,取得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具备规定的工作经历(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等均截至2021年12月31日),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1.报考初级资格的,须具备下列条件:  (1)药(技)士: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大专学历。  (2)护师: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3年;或具备中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5年。(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1年,可直接聘任护师职称,也可参加考试)  (3)药(技)师: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或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或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士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2.报考中级资格的,须具备下列条件:  (1)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主治医师:具备博士学位,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4年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009年及之前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单位人员、2009-2014年进入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临床和中医类别人员、2010-2014年进入全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临床和口腔类别人员及2015年及之后毕业的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人员需提供);或具备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6年并取得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或乡镇卫生院全科医师培训合格证书(2009-2014年进入乡镇卫生院的临床和中医类别人员、2015年及之后进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和中医类别人员需提供);或具备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7年。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人员报考专业所属普通专科应与培训专业一致。  (2)公共卫生类别主管医师:具备博士学位并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或具备硕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7年。  (3)主管护师:具备博士学位并注册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或具备硕士学位经注册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7年。  (4)主管药(技)师: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3.根据《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满2年的医师和护师,经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后,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4.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师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工作的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专业类别的考试;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7〕154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可放宽到县级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二)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和进一步落实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相关人事激励措施工作指南的通知》(闽人社办〔2020〕33号)等文件精神,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在符合报名条件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界定,按照《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参加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闽卫考办〔2020〕1号)中的界定标准执行。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三)根据《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办发〔2018〕81号)及我省关于卫健系统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便利化使用有关规定,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可按规定报考。  (四)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精神,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报考。  (五)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0〕56号),人事档案关系不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管理的民营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与用人单位签有正式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一年以上,可按有关规定通过现单位申报。  二、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审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具体如下:  (一)网上报名  1.个人填报:上网填报个人资料,并按规定上传相关材料。  考生应于2021年12月20-30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填报信息中的“考区”选择“福建”,“考点”选择为报名人员所在的设区市,省直、中直单位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的考生考点选择为“省属”。  按照我省卫生健康行业信息化建设要求,考生在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报名的同时,还须登录“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预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  2.单位审查:考生自行打印《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及《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预报名审核确认单》,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并盖章(流动人员同时须由档案存放单位审查并盖章)。  (二)现场确认  考生应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各设区市的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由各地自行确定。中直、省直在榕单位的考生应于2021年12月28-30日到省属报名点(地址:福州市鼓屏路61号省卫健委机关3号楼附属楼(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与对外交流合作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和《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预报名审核确认单》,均须加盖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档案存放单位)公章(统一A4版)。  2.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卫生类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港、澳、台及外籍考生,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统一A4版)。  (三)资格审核  各设区市考点要按照考务工作安排(详见附件1),认真审核本考点考生报名资格,确保2022年2月9日前完成考点资格审核工作。福建考区于2月14日前完成考区资格审核工作。  (四)网上缴费  符合报考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于2月15-25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报名页面,通过“e缴通公共缴费平台”完成网上缴费。  (五)准考证打印  自4月1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4月17日。  四、其他事项  (一)关于学历  年(含1994年)以前入学的卫生中等专业的毕业生(含非卫生行业中专学校),按原省卫生厅、省教委《关于加强卫生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教育管理的联合通知》(闽卫教〔1994〕216号)规定,毕业证书须经省教育厅验印。  年(含1995年)至1999年(含1999年)入学的我省卫生职业职工中专卫生专业毕业生,毕业证书须经省教育厅验印。  年卫生职业职工中专和部分普通中专卫校招收的有职称无学历人员,毕业证书须经省或设区市教育主管部门验印,且其姓名录入招生花名册中完成备案。  年以前(不含2002年)所有普通中专卫校的学历,其毕业证书须经省教育厅验印。  年以后(含2002年)入学的普通中专卫校毕业生,按原省卫生厅《关于公布福建省具有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的中专卫校及专业的通知》(闽卫科教〔2002〕96号)规定,毕业证书(钢印)由设区市教育局验印。  6.省外高等、中等成人医学院校毕业生,须有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校或中等专业学校学历(学位)证书,且其姓名录入招生花名册中完成备案。  7.成人高等医学教育(医学远程教育)的学历,按原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成人高等医学教育管理的通知》(闽教高〔2008〕23号)规定执行。  (二)关于报考专业  1.考生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2022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所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2.自2022年起,初级(师)和中级考试中增加眼视光技术,专业代码分别为216和393。自2024年起,职业病学并入内科学专业、结核病学并入传染病学专业、职业卫生并入公共卫生专业、计划生育按专业内容分别并入妇产科和泌尿外科专业;中医护理并入护理学专业,同时所有护理学专业考试中,相应增加中医内容。目录中将取消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311、314、360、363)专业类别。请相应专业报名人员提前做好报考计划安排。  3.严格执行卫生执业准入制度,不得跨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因工作调动或岗位变动转换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跨一级申报专业需同级转考的,参照《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专业分级一览表(2022年)》(详见附件3),同级转评的其他条件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关于军队人员  1.军队卫生人员不实行网上报名,由团级以上单位负责报名组织工作,师级以上单位负责资格审核。团级以上单位派员持介绍信到所在考点办理军队考生的数据交接、考试费用的缴纳和准考证领取。  2.军队卫生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3.各考点按照《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军队人员参加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1〕172号)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报考数据交接、考场编排、考试实施等工作。  (四)关于科目成绩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以连续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一个滚动周期内同一专业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取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2.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  3.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4.考试结束后2个月,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证件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查询、下载打印成绩单。福建考区的考试合格以国家分数线为准。资格确认时间以国家统一颁发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批准日期”为准。  (五)存在下列情况的,不得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间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况。  (六)疫情防控  各设区市人社局、卫健委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做好考试有关工作的要求,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做好考试报名和组织各阶段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要认真做好考试的报名宣传及考务组织工作,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规定》(卫考办函〔2015〕1号)的要求,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落实责任制,切实做好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福建考区工作安排表  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3.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专业分级一览表(2022年)  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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