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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医学> 山东省护士执业注册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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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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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护士资格证#导语】多地区已经开始实行护士电子化注册,并提出了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进行统一管理。但是很多人第一次采用电子化注册,对于护士电子化注册时间及信息系统的使用并不了解。 考 网护士资格频道特别整理了山东护士资格证注册时间及入口【附护士资格证查询流程】的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山东护士资格证注册时间:  护士资格证注册时间限制为3年,考生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需要提出注册申请,逾期提出申请的,需要额外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同时,护士资格证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护士证分为两种,护士资格证和护士执业证。  护士资格证是参加考试合格后,就有资格领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这个证是由人社部制作的,由人社部和卫生部共同盖章再发下来的,由考试当地的人事部门或卫生部门发放。另外考试合格后需要领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用于护士注册,这个合格证明是由中国卫生人才交流中心制作的,由当地卫生部门发放。  护士执业证是领取了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后,去你所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卫生局进行护士执业注册,在注册审核合格后,由你的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卫生局的医政管理部门发下来的。  而目前护士执业证都需要进行电子化注册,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不超过三年的可以首次注册,注册后(护士执业证发证时间)每五年办理护士延续注册变更,考试成绩单发下来后,就可以去注册《护士执业证书》,申请表可以从卫生信息网下载,也可以去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复印!  具体注册时间建议留意当地的卫生局,开始注册的时候会在公布的。  山东护士资格证注册入口及流程【护士资格证查询流程】  一、护士电子化注册流程是什么?  第一步:护士资格证注册入口  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在页面最右下角,可以看到“电子化注册系统”这几个字,点击进入,找到对应的护士电子化注册个人端入口。  第二步:注册账户  1.护士在注册账户时所填写的姓名和身份证号,是系统验证护士信息的依据,请认真填写。(注:姓名不是登录用户名,请不要输入字母及数字)  2.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和邮箱,可用于密码找回,也可用于接收激活码,请如实填写。  3.用户名和密码是您登录系统的重要凭证,请牢记。(建议拍照或截图记录!)   第三步:激活账户  1.用户登录并成功通过护士信息验证后,需验证您的手机号,如下图所示。手机号码验证成功后,激活码会以短信方式发送至您的手机。若您的手机无法接收到验证码,请您点击右侧进行邮箱验证。  2.请正确填写护士执业证书编号。  3.安全验证完成后,请向您所在的医疗机构申领激活码,激活码会发送到您的手机或邮箱。正确填入激活码后,点击【确定】激活账户。  二、护士电子化注册后有何功能?  1.查看护士本人的执业信息。  2.修改安全设置  安全设置可修改登录密码、手机号、安全邮箱。手机号码和安全邮箱是找回密码的依据,请如实填写。  3.修改个人信息和个人照片  此功能模块可修改个人信息,修改信息需执业所在医疗机构审核通过后才能生效。(注:此处修改的内容只会替换执业注册信息中的相应内容,原始考试信息不会被更新)  4.个人业务申请  护士个人办理业务,必须按要求在护士个人端提交申请并经医疗机构确认后,才能去卫计委办理(需带纸质资料文件)。  一般包括如下几种情况:  *首次注册: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以申请护士首次注册。并需具备护士条列规定的其他条件。  *延续注册: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执业地卫生计生委申请延续注册。  *注销注册:护士有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应当予以注销执业注册情形的,原注册部门应当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注销其执业注册。  *变更注册: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卫生计生委申请变更注册。  *重新注册:被注销执业注册的护士,如果在参加相关培训后,需要重新注册的,可向执业地卫生计生委申请重新注册。  *军队武警护士变更到地方申请。  三、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使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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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我念旧怪我薄情

山东邹城市2012年护士证注册程序材料时间等工作通知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直各医疗机构:  依据《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我局将于近期集中开展2012年度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注册人员范围  近3年内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且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单位执业者。  二、申请注册程序  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的护理人员,向所在医疗机构申请,经初审合格后,由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直各医疗机构集中报市卫生局申请注册,其中市人民 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院、急救中心在统一向市卫生局报送审核资料前须将护士注册信息录入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并进行初审,市卫生局不受理个人申请。  三、申请注册应提交的材料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  (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印在同一页A4纸上)。  (三)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注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加盖医院公章)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七)拟执业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八)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1张。  (九)临床实习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办理护士执业注册手续;严格按照填表要求填写表格,网上(登录山东省卫生厅网站)下载的表格不得改变其样式和规格。凡提交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页纸上),并按所列顺序装订成册,按照每人一袋的要求装于一个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及申请人姓名。  四、申请注册受理时间  2012年11月1日—2012年11月30日。  五、申请注册受理地点  邹城市卫生局卫生法制与监督科(卫生局三楼)。  六、其他事项  1、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报送材料,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的,不予受理。  2、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和健康体检表等相关表格可登陆“山东省卫生厅”网站下载。各单位要同时报送申请护士执业注册人员统计表纸质版2份及电子版。  3、联系人:吕海燕 赵玫瑰  联系电话:5196387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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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无妨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护士的监督管理,各市地卫生行政部门在省卫生厅领导下具体负责所辖区护士的监督管理。管理机构应该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 违反护士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未经注册从事护士工作的,由所在地护士注册机关责令其停止护士工作,限期补办注册手续。耒取得证书的由所在地护士注册机关予以取缔。 任用未经注册者从事护士工作的医疗机构,由所在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按国家医疗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如"山东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办法(鲁卫医字[1995]11号)"第七章第69条规定,"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第九章第106条规定,"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可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①任用两名以上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②任用的非卫生技术人员给病人造成伤害"。 因此,医院管理者首先应确定所属员工是否都具有执业许可或有关的证书,许多医院在聘任员工时即行查核有无执照和证书,并且每年核对一次。检查每一员工是否具有政府合法的执业许可是管理者的责任,并且尚应将执业证书号码登记在员工人事资料中。再者,督导执业护士详细看阅当地医疗业务条款和护理业务条款,以便了解在当地可以履行哪些活动以及不可履行哪些活动,依法执业。 依法加强护士执业管理,是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的需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健全,开放医疗服务市场,允许个体开业行医,以弥补国家医疗服务的不足,是医疗卫生改革的重大举措之一。在这种新的情况下,有少数人利欲熏心,非法行医,有的未经过护理专业系统培训即从事护理工作,还有的医疗卫生机构聘用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及注册的人员从事护士工作,严重威胁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因此应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惩处非法执业者。 买卖、冒用,伪造"证书"的由注册机关予以缴销,有非法获利的没收非法所得。 违反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不属注册范围予以注册的,由产生行政部门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并上报省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方法》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注册。(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和省细则有关注册规定的;(2)服刑期间(包括监外执行,缓期执行);(3)因健康原因不能或不宜执行护理业务的,如精神分裂症、传染病隔离期、药物过敏体质、癫痫等;(4)哑、矫正视力低于、听力低于2米、身高低于米和肢体残疾等不能执行护理业务的;(5)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和省细则被中止注册期限未满的;(6)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和省细则被取消注册的;(7)有职业上不正当行为等其他不宜从事护理工作的;(8)脱离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停薪留职)者;(9)不在护士岗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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