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数
4
浏览数
9464
贱人总是喜欢说三到四
Ⅰ 护士注册是什么意思
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获得护士资格证,领取护士资格证后,可以注册护士执业证。
护士执业证是上岗证书,代表护士可以在相应岗位上执业。有资格证,但未取得执业证者,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Ⅱ 护士执业证如何注册
一、申请护士执业注册需具备的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卫计委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符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健康标准。
二、首次执业注册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实习手册或医疗机构出具的临床实习有效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张;
6.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7.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注: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二级以上教学、综合医院参加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业务技术考核合格的证明。2. 医疗卫生机构可为本机构拟聘用的护士集体申请办理护士执业注册。
三、延续注册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2.《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Ⅲ 注册护士职业资格证需要什么条件
一、申请护士执业注册需具备的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版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权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卫计委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符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健康标准。
二、首次执业注册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实习手册或医疗机构出具的临床实习有效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张;
6.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7.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注: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二级以上教学、综合医院参加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业务技术考核合格的证明。2. 医疗卫生机构可为本机构拟聘用的护士集体申请办理护士执业注册。
Ⅳ 护士注册需要什么证件
首次执业注册需要copy提交的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实习手册或医疗机构出具的临床实习有效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张;
6.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7.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注: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二级以上教学、综合医院参加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业务技术考核合格的证明。
2. 医疗卫生机构可为本机构拟聘用的护士集体申请办理护士执业注册。
Ⅳ 护士证注册需要什么条件
3年内注册都可以.首次注册:1、《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3、当年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和《护士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4、国家承认的护理专业(含助产士)毕业证及学历验证证明或计划内招生的有效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5、受聘医疗卫生单位出具的在护士岗位的有效证明;6、医疗单位临床实践的有效证明和业务技术考核合格证明;7、拟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妇幼保健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广东省护士注册健康体检表》(原件);8、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两张;*人事档案已在我省医疗机构或人才服务中心的护理专业本科学历毕业生,还须提交人事部门的拟录用通知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人事档案代理证明。*在外省取得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护士执业资格证的,还须提交外省卫生厅出具的未注册证明。*取得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护士资格证后两年内未注册者,还应提交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3到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拟在营利性医疗机构及内部医疗机构执业的护士还应提交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应粘贴在A4纸上,并按上述编号顺序装订成册。
Ⅵ 怎么办理护士注册
注册流程
1、填表。
2、准备材料。护士执业注册申请者按提交材料要求备齐注册所需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交给所在单位。
3、单位复核。各单位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并由护理部主任或总护士长在《首次注册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在提交材料的复印件上加盖意见。
4、录入信息。100张床位以上的医疗卫生保健机构配备护士注册信息管理软件(机构版)。并预录入护士注册信息。
5、交表送审。各有关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本单位符合注册条件者的注册材料及录入的注册信息统一交送当地护士注册机关。
6、注册机关初审。各县(区)注册机关组织对申请注册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有关负责人签署同意意见,按照“《护士执业证书》填写说明”(见附件)编号并打印《护士执业证书》,核对打印后的《护士执业证书》,张贴照片。
7、上级主管部门再审。按逐级审核,层层把关的原则,各县(区)注册机关在规定的时间段内统一将首次注册材料和《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送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8、发证机关终审发证。
9、注册。各注册机关领回《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注册机关主管部门在注册栏内填写注册年限如“2006-2008年”、或“2007-2008年”,并加盖“××县(区、市)卫生局护士注册专用章”。
(6)护士注册条件扩展阅读: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第七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六)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
第八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准予注册,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Ⅶ 护士资格证注册需要什么资料和条件
首次注册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2、成绩合格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3、毕业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4、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反正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5、医疗机构拟聘用证明(签约合同,需注明合同起止时限,合同期内的注册护士不予进行出省变更)6、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7、拟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妇幼保健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8、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张(同一底版,其中申请表、体检表各1张,另交2张)把上述材料交到医院(人事科),由医院统一提交到当地卫生局注册,或自己带上述材料去卫生局注册护士执业证。护士执业证书领取时间一般是次年2-5月,具体时间需等待当地卫生局通知。1-6项由申请人向所在医疗机构提交,7、8两项可由医疗机构统一出具1份。
Ⅷ 简述申请护士注册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
(8)护士注册条件扩展阅读: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5、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6、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准予注册,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Ⅸ 注册护士执照需要什么
一、申请护士执业注册需具备的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在中等职业学校内、高等学校完成教容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3.通过卫计委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4.符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健康标准。二、首次执业注册需要提交的材料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实习手册或医疗机构出具的临床实习有效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张;6.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7.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注: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二级以上教学、综合医院参加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业务技术考核合格的证明。2.医疗卫生机构可为本机构拟聘用的护士集体申请办理护士执业注册。
Ⅹ 护士证延续注册需要哪些条件
护士证延续抄注册所需条件如下袭: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印在1页纸上)。
3.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北京市卫生局指定的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原件。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有机构公章)。
6.授权委托书(集体办理时提交)。
7、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A4纸复印件。
(10)护士注册条件扩展阅读
护士证延续注册的条件和注意事项:
不符合护士执业注册健康标准的。
2.被处暂停执业活动处罚期限未满的。
注意事项:
1.与申请事项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是申报和审批的依据,申请单位及有关人员应认真仔细阅读,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并依照执行。
2.所有申报资料同意使用A4纸张打印并按顺序装订,各种表格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文字要求简练、清楚、不得漏项。
不情不愿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符合下列健康标准:(一)无精神病史;(二)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三)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如果是单纯的血小板偏低,且程度并不会严重到影响护理工作(比如被针扎到就流血不止这种情况),那么在注册护士资格证的时候是不会有影响的。
阳光少年
护士资格证注册须知 护士执业资格证注册须知: 一、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条件根据《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规定:护士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从事护理工作。未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二、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 三、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符合下列健康标准: (一)无精神病史; (二)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 (三)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四、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医学,教育网收集整理; (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六)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 五、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准予注册,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护士执业证书》上应当注明护士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个人信息及证书编号、注册日期和执业地点。《护士执业证书》由卫生部统一印制。 六、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七、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八、护士申请延续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九、注册部门自受理延续注册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延续注册。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延续注册: (一)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的; (二)被处暂停执业活动处罚期限未满的。 十一、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为本机构聘用的护士集体申请办理护士执业注册和延续注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拟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时,应当重新申请注册: (一)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 (二)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自吊销之日起满2年的。重新申请注册的,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提交材料;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还应当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十二、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等注册项目,应当办理变更注册。但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或者批准的任务以及履行医疗卫生机构职责的护理活动,包括经医疗卫生机构批准的进修、学术交流等除外。 十三、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注册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注册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注册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注册部门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通过护士执业注册信息系统,为护士变更注册提供便利。 十四、护士执业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注册部门办理注销执业注册: (一)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 (二)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 (三)护士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十五、卫生行政部门实施护士执业注册,医学,教育网收集整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不符合护士执业注册条件者准予护士执业注册的; (二)对符合护士执业注册条件者不予护士执业注册的。 十六、护士执业注册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护士执业注册,并给予警告;已经注册的,应当撤销注册。
优质医学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