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歌
可以,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护士资格证申请补贴条件为:1、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或以上的。2、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根据我们国家人社部门发布的促进就业的通知,考生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内的证书之后,就可以申请领取技能提升补贴。而且还可以享受每年的个税定额扣除。执业护士证书属于医药卫生类的执业证书,属于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范围之内。因此考生考取证书之后是可以领取专门的技能提升补贴的,此外也有部分地区提供了其他的专门补贴,具体的要以当地的政策为准。通常情况下,考生取得初级执业证书之后,可以领取1000元补贴,中级证书可以领取1500元补贴,而高级证书则可以领取2000元补贴。不划分级别的证书通常是按照高级证书给予补贴的,也就是说考生取得执业护士证书之后,一般可以领取不超过2000元的补贴。具体的发放金额要以当地的实际情况为准,不同地区略有不同。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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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护士证书是有补贴的。企业职工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可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初级工一般不超过1000元、中级工不超过1500元、高级工不超过2000元。考取护士资格证不仅可以领取国家补贴,而且还可以享受每年3600元的个税定额扣除。一、护士资格证补贴标准: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000元;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500元;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2000元。二、护士资格证补贴申领条件: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2、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执业护士证书除了补贴还可以享受每年3600元的个税定额扣除。三、护士资格申领补助:1、享受国家补贴的职业资格证书其实不止是护士执业资格,医药类的证书(执业药师、执业医师、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等)都包含其中,都可以享受相关补贴。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含准入类35项(会计从业资格认定已于2017年取消),水平评价类24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81项,含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2、申请补贴条件:(1)2018年01月01日以后取得的《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2)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现调整为12个月,有效期待定)。并且所在企业无欠缴社会保险费记录。职工登录申请提示信息为“社会保险欠费”,请咨询单位,单位补齐欠费后,再行申请。(3)企业职工所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中的81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之一。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属于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的准入类。(4)2017年1月1日以后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于获证后12个月内申请。根据《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31条“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也就是执业药师可以按四级来进行申报,大约为1500元,以实际发放为准。(5)本人需要拥有社保卡。没有社保卡的,先申请社保卡或补办社保卡才能申请补贴。(6)社保卡的金融功能未开通的,开通相关功能后才能申请补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