叹落红几片
法律分析: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违反规定发放药品,造成就诊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医疗事故罪,应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依法予以确认。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并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犯医疗事故罪,免予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四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乱我心曲
1、执业药师做企业负责人负有全部责任,新版药品管理法规定,企业销售假药企业负责人十年之内不能经营药品还要判刑,执业药师证也会取消;
2、企业外部风险包括:顾客风险、竞争对手风险、政治环境风险、法律环境风险、经济环境风险等;
3、企业内部风险包括:产品风险、营销风险、财务风险、人事风险、组织与管理风险等。立足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来进行企业风险评估,主要评估企业内部风险,兼顾企业外部风险。
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责任
一、认真学习和执行有关《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在“质量第一”的思想指导下进行经营和管理。
二、负责组织建立规章制度,制定和修订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定期召开质量管理工作会议,对本店所经营的药品质量负全面责任。
三、指导和监督员工严格按GSP来规范药品经营行为。
四、组织质量管理小组人员定期对药品进行检查,做到经营药品帐物相符,严禁霉变及过期失效药品出售的现象发生。
五、检查各岗位质量责任制度的执行,落实质量奖惩工作。
酌一杯回忆
你好,天星医考为您解答:执业药师做企业负责人负有全部责任,新版药品管理法规定,企业销售假药企业负责人十年之内不能经营药品还要判刑,执业药师证也取消了,现在福建很多药店,包括(福建前几天各大报纸登载连锁药店)都在卖回收药你能保证是真药还是假药,所以还是别乱挂。质量负责人不用负法律责任。福建省长乐市文武砂有个药店,在药监局检查时发现几种药品提供不出票证检验其中一种为假药,根据新版药品管理法将该店企业负责人马上移送公安局,药监局组织我们长乐市一百多家药店企业负责人在法院旁听该案件的审理,最终被判1年半, 执业药师证挂在这个店里做企业负责人兼质量负责人,不管如何辩解是老板聘来做企业负责人,最终被判1年半,至今还在监狱服刑,尔真正的老板却没有责任。何为企业负责人法律认定就是该店的老板,奉劝各位同仁别被人当成替死鬼,稀里糊涂进了监狱还不知道什么原因,执业药师证挂在店里只能做质量负责人,已经作为企业负责人或法人的赶快退出,切记只能做质量负责人。考过执业药师的都知道(法律法规)里,企业销售假药企业负责人十年之内不能经营药品还要判刑,执业药师证也取消了.
独走深巷
法律分析:1、执业药师做企业负责人负有全部责任,新版药品管理法规定,企业销售假药企业负责人十年之内不能经营药品还要判刑,执业药师证也会取消;
2、企业外部风险包括:顾客风险、竞争对手风险、政治环境风险、法律环境风险、经济环境风险等;
3、企业内部风险包括:产品风险、营销风险、财务风险、人事风险、组织与管理风险等。立足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来进行企业风险评估,主要评估企业内部风险,兼顾企业外部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三十条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是指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企业或者药品研制机构等。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对药品的非临床研究、临床试验、生产经营、上市后研究、不良反应监测及报告与处理等承担责任。其他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对药品质量全面负责。
第三十一条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建立药品质量保证体系,配备专门人员独立负责药品质量管理。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对受托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定期审核,监督其持续具备质量保证和控制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