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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是医药行业的重要职业之一,越来越多小伙伴对这个职业感兴趣,那么黑龙江执业药师的考试时间是什么时候呢?我收集了具体时间信息,大家快来了解一下吧。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黑龙江省执业药师的考试时间”,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从通知获悉,2022年执业药师考试时间定于11月5日、11月6日进行。
2022年黑龙江执业药师考试时间为11月5日-11月6日,各科目考试安排如下:
11月5日
上午0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1月6日
上午0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为药学和中药学2个专业,均设4个科目:“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或中药学)”。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对于选择题,拿到考题之后,先迅速地浏览一遍,从容易的题目入手,先易后难,这样越做越有信心,有不会的题目可用铅笔做标记后,放下不管做下一道,等到做完容易的题目后,再集中精力去做先前认为难的题目。
在拿到题后,可从头至尾按先易后难的顺序做答,有不会的先放下,空下答题位置,往后做,一直答到最后,然后回过头来答不熟悉的,认真思考后再答,这样做可以确保会做的题目不失分或少失分。
执业药师讲究已用定考,所以虽然市面上的绝大多数药物均有涉猎,但是在考察的时候,还是会以常用、多用、好用或者不良反应多、特点明确、需要重点掌握用法的药物作为考点出现在执业药师的考场中;其次,虽然药二需要背诵的东西多,但是基于往年的考点对比,重点还是比较突出的,而且掌握下来后,对于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的学习,也大有好处,所以需要多用功。
再次,很多学员纠结于不重点且不太会的知识点,其实,有舍才有得,重点强调的内容,重点掌握,已经可以帮助顺利拿证,部分不重点的知识点,虽然可能会考,但是付出的太多,得不偿失,因此,基础打牢是大事,不要太“斤斤计较”。
学炸我疼你学罢我挺你
【 #社工师#导语】 无 从黑龙江人事考试网获悉,2022年黑龙江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已公布,报名时间为4月26日-5月5日,具体详情如下: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22号)安排,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主观题)1个科目,应试人员通过该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要求 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以上报名条件详见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下同)“报考条件”栏目。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解释为“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障碍人员,须向报考地人事考试机构申请使用专用考场。各市(地)考试组织机构对此类报考情况要及时汇总并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告知制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报考。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考的,须本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其作出的办理报考相关事项。未选择告知制方式、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以及作出后撤回申请的,报考人员应按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各地考试组织机构要加强对报考人员的核查与监管,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与监管。在核查或监管中发现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与监管的,给予报名无效、成绩无效或资格证书(成绩证明)无效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三)操作流程 报考人员通过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跳转至“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操作方法、步骤和要求详见网站“操作流程”栏目)。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按照属地原则选择报名市(地),其中驻哈尔滨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选择“省直”,其他报考人员按属地选择所在市(地);省、市(地)级考试组织机构负责相应报考人员的资格核查工作。 (四)收费标准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和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41号)、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全省性职业资格及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黑发改价格函〔2019〕138号)、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承担的职业资格和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黑人社函〔2019〕126号)和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承担的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等四项职(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黑人社函〔2019〕184号)的规定,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每人每科61元,“社会工作实务(中级)”每人65元,“社会工作实务(高级)”每人69元。 三、考场设置 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置考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大纲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21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 (二)高级社会工作师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纲》为准,见民政部网站()。 五、雷同答卷处理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六、疫情防控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要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安全、平稳、顺利。有关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请各市(地)及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现场公告等渠道告知考生。 各市(地)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地区的考务工作,以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2022年4月20日
你似我心如我命
各执业药师、从业药师: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国药监人〔2019〕12号)、《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国药监人〔2021〕36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协会于2022年9月开展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执业药师(含2021年执业药师考试合格人员)、从业药师。二、培训时间报名时间:2022年9月7日-2023年3月31日。学习时间:2022年9月7日-2023年4月20日。三、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一)公需科目:学习内容涵盖执业药师应当掌握的思想政治、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诚信自律等基本知识。(二)专业科目:学习内容包括从事药学服务工作应当掌握的专业领域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四、学时学分要求全年要求90学时,30学分。(一)公需科目30学时,计10学分。(二)专业科目60学时,计20学分。五、继续教育施教机构我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分别由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人才培养发展中心、北京金航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两家施教机构负责实施,学员可任意选择一家施教机构完成学习。六、报名学习流程(一)报名:登录黑龙江省执业药师协会网站()或关注黑龙江省执业药师协会公众号(黑龙江省执业药师协会HLJLPA),点击“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在线报名”,进入“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根据系统提示报名缴费。(二)学习:完成报名后,点击“继教学习”,学习所选课程。(三)考核与学分授予: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继教学分,学员可电脑登录黑龙江省执业药师协会官网首页的“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窗口,进行学分查询及打印。七、费用施教机构专业科目培训费用为180元,公需科目免费,由施教机构收取并开具发票。八、有关说明(一)在报名本年度专业科目后,公需科目会自动添加到我的课程内,无需选择。(二)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人才培养发展中心专业科目可补修2020、2021年度的继续教育学分,其中2020年度只能补修专业科目学分。北京金航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可补修2021年度的继续教育学分。(三)2021年执业药师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时,先点击“新学员注册”按提示填写个人信息,经审核通过后可报名学习。(四)同时取得药学和中药学执业药师资格证的执业药师每年只需参加一次继续教育。(五)特殊政策:参加“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定点医院)的执业药师,参加援藏、援疆、援外工作6个月以上的执业药师视同参加本年度继续教育(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学习。经协会核定,认定其本年度继续教育学分。九、联系方式协会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哈药路副270号1层网址:黑龙江省执业药师协会联系电话:、84602180黑龙江省执业药师协会二〇二二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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