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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失在回忆
第一条 为了规范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根据《护士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护士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从事护理工作。 未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第三条 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全国护士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是护士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备案。第五条 国家建立护士管理信息系统,实行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第六条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健康标准。第七条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符合下列健康标准: (一)无精神病史; (二)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 (三)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第八条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向批准设立拟执业医疗机构或者为该医疗机构备案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第九条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四)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第十条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注册,发给国家卫生健康委统一印制的《护士执业证书》;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护士执业证书》上应当注明护士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个人信息及证书编号、注册日期和执业地点。第十一条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第十二条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批准设立执业医疗机构或者为该医疗机构备案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延续注册。第十三条 护士申请延续注册,应当提交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第十四条 注册部门自受理延续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延续注册;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延续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延续注册: (一)不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健康标准的; (二)被处暂停执业活动处罚期限未满的。第十六条 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为本机构聘用的护士集体办理护士执业注册和延续注册。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拟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时,应当重新申请注册: (一)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 (二)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自吊销之日起满2年的。 重新申请注册的,按照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提交材料;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还应当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第十八条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等注册项目,应当办理变更注册。 护士承担经注册执业机构批准的卫生支援、进修、学术交流、政府交办事项等任务和参加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批准的义诊,在签订帮扶或者托管协议的医疗卫生机构内执业,以及从事执业机构派出的上门护理服务等,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等手续。第十九条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等注册项目的,应当向批准设立执业医疗机构或者为该医疗机构备案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注册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 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注册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注册部门通报。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护士管理信息系统,为护士变更注册提供便利。
金牌大叔
一般情况下,考后两个月可以拿到成绩单,如果成绩过了,就可以去注册护士证了,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9号《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属于2008年修正版,旧版请另查阅以往相关文件。新版的护士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的具体名称与内容细则都比旧版有所更新,请注意以新版为准。
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后拟从事护士工作的中国公民,或正在从事护士工作但因某种原因需要重新办理护士执业注册的中国公民,例如变更了执业地区的护士。
在内地完成护理、助产专业学习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人员,符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2008年修正版)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可以申请护士执业注册。
扩展资料:
注册后执业证书有效期限
护士执业注册后获得的护士执业证书的有效期为五年。证书快到期时会牵涉到一个延续注册的问题,按规定要提前30天提出延续注册申请。一个护士执业证书的有效期也是该护士执业行为合法性的有效期,所以这个有效期很重要,不要忘记及时申请延续注册。
通过延续注册手续获得有效期的延长,每次都是五年,特殊情况例外,例如换个地方工作,或者有被吊销证书的处罚情况等等。详情参阅《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2008年修正版)。
爱没期待
因故被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后,不得申请执业注册的年限是两年。
护士执业的法律凭证,护士执业注册的过程和注册后核发《护士执业证书》以及后期对护士以及护士执业证书有效期的管理是我国相关卫生部门执法的过程,也是实施护士准入制度的具体体现,对规范护士执业行为、减少医疗事故有重要意义。
向就业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卫生部门申请执业注册成功后方可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从事护士护理工作,详见《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根据我国中央政府网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9号《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2008年修正版)未经有效注册并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相关规定的护理活动。
申请条件:
第五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
第六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符合下列健康标准:
(一)无精神病史。
(二)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
(三)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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