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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职称#导语】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获悉,2022新疆兵团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各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兵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兵团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结合有关问题的通知》(兵人发〔2008〕55号),为做好2022年度兵团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凡拟申请参加2022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试行)》(兵职改发〔2010〕2号)或《关于边远贫困团场评审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兵职改发〔2011〕5号)规定的申报条件。 二、报名时间、办法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缴费时间:2022年4月20日至5月20日。 (二)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下同)或“兵团考试信息网”(下同)左下角“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栏目,注册后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并提交报名信息,系统自动确认后考生自行完成网上缴费(不设现场报名确认缴费点),缴费成功视为报名完成。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注册信息时证件号码只能注册一次,如考生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填写错误或被恶意注册,考生端无法修改,由考试管理机构确认考生身份信息后进行修改。 2.考生注册用户名和密码遗忘的可使用安全问题找回重置或联系考试管理机构重置网报密码。 3.考生照片上传必须要先下载系统内的“照片审核工具”,经过该工具处理后的“报名照片”方可上传系统。 三、考试级别专业、内容、题型、考试时间 (一)考试级别专业:考试设副高级别共114个专业,详见附件《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二)考试内容:主要通过对专业技术人员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分析,考核申报人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与水平。 (三)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分为单选、多选和案例分析题3种,题型以实际考试题型为准,每场考试120分钟。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考生模拟练习版练习。 (四)考试时间:2022年7月2日-3日,每日4个场次(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第一场次:8:30-10:30;第二场次:11:00-13:00; 第三场次:14:00-16:00;第四场次:16:30-18:30。 (五)根据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兵团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取消兵团卫生健康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兵卫发〔2022〕17号),自2022年起取消兵团卫生健康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答辩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兵团卫生健康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 四、考点设置 第一至十师、第十三师和兵直共设置12个考点,第十一师、第十二师及兵团直属单位应试人员在兵直考点考试,第十四师应试人员可就近选择考点考试,其它师市应试人员在所属师市考点考试。具体考试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五、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内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应按准考证有关事项要求做好考前准备。 六、成绩查询打印和有效期 考生可在2022年7月20日-8月20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成绩查询页,不再下发成绩单。通过兵团合格标准的专业技术人员成绩将导入“兵团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与服务平台”,专业技术人员网上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不再上传成绩单。 按照《关于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16〕155号)精神,自2016年起,考试成绩达到兵团合格标准的,有效期为3年。 七、考试收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新价非字〔2000〕2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降低部分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14〕241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事宜的复函》(新发改收费〔2014〕1340号)规定,考试费50元人科。 八、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为保证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应当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二)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三)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四)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九、其它 此项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考生可根据所报专业自行复习。 报名技术支持电话: 附件: 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兵团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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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4月15、16、22、23日举行,为了保证考试顺利进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发布了有关问题的通知,详细的通知内容如下,下面是整理的“关于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管理机构:
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4月15、16、22、23日举行。为保证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三、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执行。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四、凡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和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五、2023年度报考人员,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在计算任职年限时,从事医疗或护理等执业活动的,从执业注册时间算起;取得护师、药师或技师等职称,从取得相应资格时间算起。
六、自2024年起,将职业病学并入内科学专业、结核病学并入传染病学专业、职业卫生并入公共卫生专业、计划生育按专业内容分别并入妇产科和泌尿外科专业;将中医护理并入护理学专业,同时所有护理学专业考试中,相应增加中医内容。目录中将取消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311、314、360、363)专业类别,相应专业报名人员请提前做好报考计划安排。
对未列入目录的卫生管理、中西医结合等专业,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继续采取评审或自行组织考试等办法确认其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七、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凡报考专业代码为203、204以及368-374专业的人员,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护士执业证书。
八、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确保证件号码一致。
2023年报考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311、314、360、363)专业类别的人员通过部分科目的,在2024年报考其执业范围内的相关专业时,保留2023年通过科目成绩进行滚动管理,两年内通过四个科目的为考试合格,予以发放2024年报考专业的资格证书。
九、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其他118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人机对话考试各专业考试日期安排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人才中心)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十、考试报名全国统一采用考生网上报名方式,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应当统一使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进行考生的确认和资格审核。相关考务工作安排由人才中心另行通知。
十一、各地要按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办发〔2018〕8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要求,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十二、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要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60分。为保证各地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协调和平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部门可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该年度聘任卫生专业中、初级技术职务的标准。各地确定的标准应报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十三、各地要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广大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落实考试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考务管理工作规程和制度;认真落实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强化对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严格落实考试安全责任,切实做好保密工作,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严肃考风考纪,净化考试环境,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加强部门联动,积极争取公安、电力、无线电管理和交通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坚持以人为本,做好考生服务,确保考试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2年12月23日
老师不在轻松自在
【 #护士资格证#导语】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获悉,2022年新疆兵团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通知已公布,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8日-12月21日,具体详情如下: 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21〕7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1〕97号)安排,为做好兵团考区2022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各师市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审定考生报名资格,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严禁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北京时间,下同) 202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人机对话考试,定于4月23日-24日举行,每半天为一个轮次,各师市根据报名人数、机器数合理选择考试的轮次。具体安排如下: 三、报名事项 (一)网上预报名:2021年12月8日-12月21日,考生可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下同)或中国卫生人才网(下同)进行网上预报名(所有考生必须重新注册),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考生需谨慎填写姓名、证件编号及其他信息,如报名时填写信息有误,请联系当地考试管理机构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打印申请表。考生上传照片必须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白色背景,照片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20kb~45kb之间。考生网上报名所填报信息均由本人负责,提供虚假或不实材料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违纪责任。 (二)现场确认:2021年12月9日-12月22日(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00节假日除外),考生完成网上预报名后,原则上由所在单位统一到当地所属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所需材料如下: 1.单位审查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202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如考生在打印报名表后对个人报考信息进行了修改,须重新打印并盖章,否则无法进行现场确认;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申请人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需所在学校出具其能正常毕业的证明和8个月实习证明,由学校到所属考点统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 (三)网上缴费:通过考区资格审核的考生于2022年1月29日-2月8日期间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视为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考试。 (四)准考证打印:2022年4月13日-4月24日期间,考生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或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考点考务工作 (一)考点考区资格审核:考点、考区管理机构审核考生报名资格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8日。 (二)报名信息修改:考点、考区登录考务系统修改考生基本信息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8日。 (三)考场编排:考点考试管理机构编排考场、考区考试管理机构审核考场编排的时间为2月15日-2月24日。 (四)签到表打印:各师市考试管理机构可于2022年4月13日起登录考务管理系统,下载打印用于监考的《考生签到表》。 五、成绩发布时间及成绩合格证明打印 考试结束后4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成绩合格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采用计算机统一评分,不接受成绩复核申请。 六、考试收费 202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2〕59号)规定收取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0元。 七、其他 考生在现场确认及参加考试时须严格遵守各考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根据需要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核酸检测或其他证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等工作。 兵团人力资源考试院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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