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执业证到期时间

浅墨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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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雨飘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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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证有资格证和执业证两种,资格证无过期一说,执业证五年有效。

一、护士资格证:

护士资格证未注册不会失效。但是护士资格证注册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超过3年需要额外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二、护士执业证: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护士资格证书延续注册所需材料如下: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流程:

一、网上预报名

1、时间:一般在前一年12月份-考试当年1月份。

2、流程:用户注册、登录→基本信息维护(包括上传基本照片、学历学位信息维护、微信绑定与关注)→进入网上报名→选择考试项目→选择省份→填写/修改报考信息→上传/更换报名照片→提交信息→打印报名表。

二、现场确认

1、护士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时间以当地通知要求为准,各地具体现场确认时间由当地相关部门安排,可以关注医学教育网相关公告。

2、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申请表(所在学校、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地审查盖章)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考生在确认单上签字后,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2)考生要密切关注所在考点现场确认的通知,及时了解报名确认的方式、时间和地点等重要信息,未按期进行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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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酌一瓯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五年。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注册,发给国家卫生健康委统一印制的《护士执业证书》;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护士执业证书》上应当注明护士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个人信息及证书编号、注册日期和执业地点。《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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怨友

护士证有效期是5年,5年之后需要重新注册。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需要提交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护士执业证书》是护士执业的法律凭证,护士执业注册的过程和注册后核发《护士执业证书》以及后期对护士以及护士执业证书有效期的管理是我国相关卫生部门执法的过程,也是实施护士准入制度的具体体现,对规范护士执业行为、减少医疗事故有重要意义。向就业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卫生部门申请执业注册成功后方可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从事护士护理工作。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三)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四)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法律依据:《护士条例》第七条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第八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批准设立拟执业医疗机构或者为该医疗机构备案的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第九条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批准设立拟执业医疗机构或者为该医疗机构备案的卫生主管部门报告。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注册部门通报。第十条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批准设立执业医疗机构或者为该医疗机构备案的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延续注册。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延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延续,并书面说明理由。护士有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应当予以注销执业注册情形的,原注册部门应当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注销其执业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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