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

别硬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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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心留在那年不空城吾爱丢在那年无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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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管理部门。根据查询南京本地宝得知,南京鼓楼区护士资格证卫生管理部门办理,护士资格就是通过卫生部负责组织实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后拿到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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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盗取了我的心

护士执业工作是非常繁忙的,护士的工作也是非常专业的,这样才能够满足工作的需要,我们国家的护士从业人员数量是非常多的,没有办理护士执业注册是能够在医疗机构工作,所以需要在卫生部门办理执业注册手续,在 南京 护士首次执业注册 办事指南 是怎么样呢?下面 网 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南京护士首次执业注册办理地址 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 建邺区 江东中路265号)A217、A218、A219综合窗口 二、南京护士首次执业注册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法定节假日 除外。 三、南京护士首次执业注册办理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 教育 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符合健康标准:(一)无精神病史;(二)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三)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四、南京护士首次执业注册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委托办理的,提供授权 委托书 ) 2.二级以上教学、综合医院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证明(护士执业注册逾期三年申请的) 3.申请人临床 实习证明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 五、南京护士首次执业注册办理依据 【行政法规】《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 第七条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第八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 直辖市 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第九条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条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延续注册。护士有 行政许可法 规定的应当予以注销执业注册情形的,原注册部门应当依照 行政许可 法的规定注销其执业注册。 【国务院决定】《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护士执业医疗机构由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批准设立的,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护士执业医疗机构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批准设立或备案的,下放至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护士也是需要参加执业资格考试的,通过护士执业考试的时间超过了三年的时间,那么办理执业注册手续是有更多的要求的。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网进行相关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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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前的温柔靠后的残暴

【 #卫生资格#导语】从南京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2022年江苏南京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202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7月份进行,为做好考务组织管理及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和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全体考生遵守执行。    一、考试安排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时间为2022年7月23-24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为2022年7月23、24、26、27、29、30日。具体考试地点、考试时间以考生本人准考证为准。   二、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在考前7天申领“苏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考生考试前下载打印并签署《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申报承 诺书》(附件,以下简称《承 诺书》),并于考试当天交给考务人员。   考生应持有准考证考试时间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报告均可)方可参加考试。疫情防控要求有变化或者考试学校疫情防控有特别要求的,考点将及时发布通知,考生必须了解并遵照执行。   (二)考试当天,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考试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入口处,入场时须核验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出示“苏康码”“行程卡”、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证明及《承 诺书》,接受体温检测。“苏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无异常,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证明为阴性,《承 诺书》填写完整,现场测量体温<℃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考生,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三)考生在考试期间应遵守考试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工作安排。考生应自备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乳胶手套等,除身份确认外,应全程佩戴;考前考后进行手部消毒。   (四)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备考期间不得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五)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向考点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考试:  1.近期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之日起算已满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及后续3天居家健康监测期的,考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绿码、“行程卡”无异常、48小时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证明及居家健康监测期第3天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近期有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自离开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算已满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考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绿码、“行程卡”无异常、48小时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证明。  3.近期有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自离开中风险地区之日起算已满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考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绿码、“行程卡”无异常、48小时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隔离医学观察期满证明。  4.近期有国内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建议考前3天抵达南京,在南京市本地完成核酸3天3检后方可参加考试。   (六)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向考点报告并配合相应疫情防控安排,并不得参加考试:  1.不能现场出示本人当日“苏康码”绿码、“行程卡”异常、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2.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或密接的密接人员。  3.考前10日内有境外旅居史人员、10日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考前10日内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人员。  4.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已治愈出院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  5.考前7日内与正在接受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等密切接触人员。  6.考前未解除临时封控管理的旅居史人员。  7.有发热(体温≥℃)、咳嗽等症状的人员。  8.因疫情防控需要,其他正在接受隔离医学观察(集中、居家)或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  (七)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或干咳等可疑症状,应主动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配合医务人员进行体温复测和排查流行病学史,并配合转移到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应服从安排至发热门诊就医检测。  考生因发热等异常情况需要接受体温复测、排查流行病学史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弥补。   (八)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防疫要求,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本告知书。考生应诚信申报相关信息,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情形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考风考纪  考生应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和《刑法修正案(九)》等涉考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自觉抵制考试相关违纪违规违法行为,自觉遵守考试相关纪律,维护考试良好秩序。  请考生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附件: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申报承 诺书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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