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执业延续注册的方法

一哭二闹三上吊一哄二抱三强吻
  • 回答数

    5

  • 浏览数

    10615

首页> 医学> 护士执业延续注册的方法

5个回答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心愈慌

已采纳

护士证延续注册怎么弄如下:护士执业注册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拓展资料:

一、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为贯彻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于2001年开始正式实施的。卫生部负责组织实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制度。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考试通过后相关部门会下发护士资格证书。

二、护士证延续注册需要的材料

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原注册部门办理注销执业注册。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拟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时,应当重新申请注册。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还应当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三、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第八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114评论

谜一样的双眼

护士证延续注册流程如下:

70评论

沸腾着的不安着的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进入首页后在页面右下角选择“服务平台”中的“国家卫生健康委电子化注册系统”。2、选择“护士电子化注册”中的“个人端入口”。3、若出现浏览器版本过低提示,请重新安装浏览器之后再登录继续操作。4、首次注册点击注册新账号;已注册用户填写手机号、准考证号或证书编号通过验证。5、点击业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执业地卫生计生委申请延续注册。按箭头指示点击进入,将所有“*”(执业机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等)内容填写完整后,点击提交申请,再到执业机构打印注册申请表。6、用户登录并成功通过护士信息验证后,需验证您的手机号。7、手机号码验证成功后,激活码会以短信方式发送至您的手机。若您的手机无法接收到验证码,请您点击右侧进行邮箱验证。

167评论

念你无法入眠

护士资格证书 延续注册需要在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中申请,审批通过后下载延续注册申请表以及相关资料到注册医疗机构办理。 1.点击左边的“业务申请”————点击“延续注册”的右下角的“点击进入”。 2.在弹出的对话框中点击“提交保存”。 3.在弹出的对话框中点击“确定”。

护士经过执业注册并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护理工作,《护士执业证书》注册届满5年需继续执业的护士;应当在《护士执业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按照《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

被注销执业注册的;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且自吊销之日起满2年的护士,拟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时,应当重新申请注册。

护士资格证延续注册流程:

登录护士电子化注册个人端→点击业务申请→填写信息→提交申请→打印注册申请表。护士延续注册需提供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7评论

你是触及不到的光

护士证延续注册流程如下:

一、第一步:个人端提交流程,进入民科微服务小程序。

1、在民科微服务小程序中,点击【我的】-【我的电子化系统】。

2、点击【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

3、进入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首页,点击【业务申请】中的【延续注册】。

注意:距离护士延续有效期截止日期三个月以上的,护士个人端“业务申请”中不显示“延续注册”功能。

4、填写业务表单,填写完成后,提交保存,完成个人业务提交。

二、第二步:当前执业机构审核。

三、第三步:卫健委审批。

护士证延续注册受理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健康标准:无精神病史;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163评论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