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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男港女
按照《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21〕7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1〕97号)要求,202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继续实行人机对话考试(以下简称机考),为做好我考区202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管理 凡符合原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审定考生报名资格,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严禁参加考试。 (一)报名条件 1.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考试。 2.申请人为在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到学校所在地的考点报名,学校也可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3.申请人为非应届毕业生,可以选择到所在单位、人事档案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报名。 4.军队院校从地方招收的计划外学生,如其招生计划未经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其学生学历也未经教育主管部门认可,不能报名考试。 (二)报名材料 1.《202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一份考生用于考试确认,一份各考点留档备查); 2.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4.派遣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出具部门公章)(无派遣证出示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相关教育部门的入学三联单); 年在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出具报考申请文件并附报考考生名单,统一提供入学录取三联单复印件(要求字迹清晰,逐页加盖学校公章),报考考生名单顺序同录取三联单顺序一致否则不予受理。如更改专业,须提交经省教育厅同意的批复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对应部门公章。 6.毕业证为外省院校颁发的考生,如在黑龙江考区参加考试,应满足工作单位隶属黑龙江辖区或户籍所在地为黑龙江省的条件。除按照黑龙江考区、各考点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外,还需提交当年报考时黑龙江省教育厅同意招生的计划(如同意外省在本省招生的文件)或毕业院校所在地出具的《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用于佐证学历真实性)。 7.各考点辖区内学校组织的培训班的考生,不得在学校内报名,要严格按照应届和非应届毕业生的要求申请报名。 8.非应届毕业生还需经考点确认未曾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三)报名方式与时间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2021年12月8日—21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预报名;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在2021年12月9日—22日期间进行现场确认工作。考点、考区考试管理机构审核考生资格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2022年1月20日期间进行考生资格审核(各考点现场确认和审核时间,以各考点实际发布文件为准)。 (四)报名工作要求 1.黑龙江考区2022年共设9个机考考试考点: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鹤岗、绥化、大庆、伊春和大兴安岭地区,各考点负责承担考试的考务考试工作。黑河市考生由齐齐哈尔考点负责考务考试工作;鸡西市考生由牡丹江考点负责考务考试工作;双鸭山市、七台河市考生由鹤岗考点负责考务考试工作;农垦、森工系统考生,按考生行政属地化原则到属地报名。为方便考生,未设考点的市地请按照考点的具体考务工作安排和要求,将本辖区考生的相应材料集中报送到相对应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进行审核。 2.各考点要加强对考生进行诚信教育,必须告知考生报名中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出,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各考点所有考试报名审核的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遵守国家保密法,扎实做好宣传工作,使每名考生明确相关政策,做到指导具体,服务周到。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2年考试继续实行人机对话考试,定于2022年4月23日—24日举行,每半天一个轮次,共分为4个轮次,各考点根据报名人数、机器数合理选择考试轮次。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轮次考试科目时间 4月23日 第一轮专业实务8:30-10:10 实践能力10:55-12:35 第二轮专业实务14:00-15:40 实践能力16:25-18:05 4月24日 第三轮专业实务8:30-10:10 实践能力10:55-12:35 第四轮专业实务14:00-15:40 实践能力16:25-18:05 三、考试相关要求 (一)收费标准 2022年考试收费标准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2〕59号)和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黑龙江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黑卫医函〔2020〕2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考务要求 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落实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建立健全考务管理工作规程和制度,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科学合理安排报考环节时间,不得影响考生合法考试权益;严格落实考试安全责任制,切实做好保密工作,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公安、电力、无线电管理和交通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有关考试作弊行为入刑定罪等内容的宣传,严肃考风考纪;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疫情防控方案,确保广大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密切关注考试舆情,做好应急预案,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坚持以人为本,做好考生服务,确保考试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年各考点报名联系方式 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表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2月3日
不再微笑的木偶
【 #护士资格证#导语】从齐齐哈尔市卫健委公众号获悉,2022年黑龙江齐齐哈尔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为做好2022年护士资格考试齐齐哈尔考点考试工作,结合齐齐哈尔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要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齐齐哈尔市考点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一)考试地点 齐齐哈尔市卫生学校(建华区健康街1号) (二)考试时间 7月23-24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准考证打印 2022年护士资格考试实行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7月5日考生可以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三、考生须知 1.目前在齐齐哈尔的考生原则上不得离开本市。从异地返回齐齐哈尔市参加考试的考生,原则上应在考前7天返回考试地,请尚在外地的齐齐哈尔市考点考生及时返齐。从境外、国内疫情中风险及以上地区等返齐的考生,须按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管控措施和进行核酸检测,无异常方可参加考试。根据国家第九版防控方案要求所有考生要从考前第7天开始,在“龙江健康码”小程序进行“每日健康打卡”,签订考生个人健康状况《书》(附件1),准备参加考试前“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2.考生必备六要件:所有考生须持①准考证考试时间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结果,费用自理;②“考生个人健康状况《书》”(见附件1)按要求填写完整,不得空项;③身份证;④准考证;⑤鹤城平安码及龙江“健康码”正常参加考试。⑥“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参加考试。 3.请各位考生按照准考证考试时间提前1小时到现场进行相关审核筛查工作,对于未完成相关审核筛查工作的,或相关审核筛查不合格的,或不配合防控工作的、或不服从工作人员指令的考生将进行相应处理,干扰考试秩序人员交由公安机关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4.除因考试需要,考生在整个考试期间始终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口罩)、乳胶手套(两双),并与其他考生自觉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得交头接耳、相互接触、传递物品等行为。 5.考生需携带考试备品:黑色签字笔;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乳胶手套。除此之外的其他物品(面巾纸、钥匙、烟、打火机等一切物品)都不可带入座位,严禁携带任何物品,特别是任何的电子设备进入座位(如手机、手表、手环、烟、打火机、眼镜盒、口红等),一经发现立即按违纪处理。 全国护士资格考试在即,考生安全顺利参加考试,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同时也需要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取得理想的成绩是我们的共同心愿。考生考前和考中要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赴考要注意交通安全,希望在做好防疫安全的同时诚信考试。 附件: 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 诺书》 齐齐哈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月5日
一场梦境命中注定
护考现场确认地点一般为各地卫生局等地方。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为贯彻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于2001年开始正式实施的。
通过考试取得的资格代表了相应级别技术职务要求的水平与能力,作为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制度。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
专业实务科目考查内容:运用与护理工作相关的知识,有效而安全地完成护理工作的能力。考试内容涉及与健康和疾病相关的医学知识,基础护理和技能,以及与护理相关的社会人文知识的临床运用能力等。
实践能力科目考查内容:运用护理专业知识和技能完成护理任务的能力。考试内容涉及疾病的临床表现、治疗原则、健康评估、护理程序及护理专业技术、健康教育等知识的临床运用等
根据2010年7月1日实行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报名参加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根据《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第十二条内容规定,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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