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数
4
浏览数
15663
握住了左手的幸福遗忘了右手的孤单
你好,需要的资料如下。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申报人人事关系在用人单位的,请在该表中“工作(试用)单位”一栏加盖用人单位公章。若申报人人事关系不在用人单位,请在该表中“工作(试用)单位”一栏,同时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专用章和用人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执业助理医师报考医师除携带以上证件,还需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考点进行确认。 6、务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上传个人jpg格式二寸蓝底正面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且现场确认时需交两张同版小二寸蓝底照片。 7、所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心事太美
中医师承备案详细流程如下可供参考:
中医师承是指中医世家或传统中医门派中的高级医师,将自己的医术、经验和理论传承给后辈,以保护和传承中华民族的中医文化。中医师承备案是指中医师承的传承关系在中医药管理部门备案的过程。
一、申请备案
中医师承或其传承人应向当地中医药管理部门申请备案。申请时需要提供中医师承的姓名、年龄、籍贯、传承时间、传承内容等相关资料。同时,还需要提供中医师承的传承人和传承对象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审核备案
中医药管理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果符合条件就会进行备案备案前中医药管理部门会对中医师承的传承关系进行调查核实,确保其真实有效;
三、公示备案
备案后,中医药管理部门会在官方网站上公示备案信息,公示时间为30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提出异议,如果有异议,中医药管理部门会进行调查核实,如果证明备案不符合条件,就会撤销备案;
四、颁发备案证书
1,公示期结束后,中医药管理部门会颁发备案证书给中医师承或其传承人。备案证书是中医师承传承关系的重要证明,也是传承人执业的必备证件;
2,总之,中医师承备案是中医文化传承的重要环节,也是中医师承传承关系的法律认证。中医师承和其传承人应该积极申请备案,以保护和传承中华民族的中医文化。
五、中医师承政策
(一)《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52号令)
参加中医师承,连续跟师学习3年后,可报考《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凭此证报考《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然后报考《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二)《国卫办医函[2019]558号》国家政策文件:
西医(含临床、口腔、公卫),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有关规定跟师学习中医满3年并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既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也可以开具中药饮片处方;
(三)《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政策文件:
西医(含临床、口腔、公卫),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有关规定跟师学习满3年并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相同级别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我是你大爷
是否要备案要看地区,一般广东省的备案通知出来的最早,在广东省参加执医考试是需要备案的。当然在广东也有一些特殊情况不用备案比如2020年发布的备案通知规定:“2020年有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但没有通过,仍在原试用单位及原试用岗位试用,且拟于2021年继续在同一单位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可持2020年实践技能考试或医学综合考试准考证报名参加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免予办理备案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2021年第一次参加医师资格考试,需于2020年10月31日前向试用单位申请办理备案手续。没有备案可能参加不了执业医师的考试。
目前有了解到的有备案的地区主要是福建的厦门、南安市及广东省大部分地区。
以下是广东云浮的备案通知,可以参考下:
云浮卫健委关于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管理工作,根据省考区办《关于做好医师资格考试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医考办〔2020〕5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拟于2021年在我市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于2020年10月31日前向试用单位申请办理试用备案手续。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在确定接收医学专业毕业生在本单位试用后,应于2020年10月31日前填写本单位的《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医疗机构填报)》如下图附件1,并于2020年11月10日前将汇总表的纸质版(一式二份)及电子版(Excel格式)一并报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
二、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汇总本辖区的名单后于2020年11月15日前将《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医疗机构填报)》纸质版(一式二份)和《考点确认备案的试用人员名单汇总表》(见下图附件2)电子版(Excel格式)报我局医政医管基药科。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于2020年11月10日前直接将《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医疗机构填报)》纸质版(一式二份)和电子版(Excel格式)报我局医政医管基药科。
三、2020年已在我市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但未通过,仍在原试用单位及原试用岗位试用,且拟于2021年继续在我市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可持2020年实践技能考试或医学综合考试准考证报名参加2021年的医师资格考试,免予办理备案手续。
四、考生备案的单位与2021年报考的单位名称须一致,如不一致或不能提供其他证明不得在我市报名参加2021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
五、未办理备案手续或不符合免予办理备案手续条件的考生不得在我市报名参加2021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
具体看当地卫生部门通知,希望对你有帮助。
优质医学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