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助理医师考试报考条件

锁你唇
  • 回答数

    8

  • 浏览数

    9495

首页> 医学> 重庆助理医师考试报考条件

8个回答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谁抚我之面慰我半世哀谁扶我之肩驱我一世沉

已采纳

可以的,但需要你额外提供考生的档案或者学信网的学历证明,因为每个地方要求不同,具体可以咨询一下当地卫生局的医政科,或问下身边考过医师的人

141评论

如果可以哭我也不想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第十条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第十一条 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1、卫生职业高中毕业生;2、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辅助医疗类、医学技术类等相关医学类和药学类、医学管理类毕业生;3、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毕业证书注明为非医学方向的;4、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学位证书证明学位是非医学的;5、非现役军人持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考或在军队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6、现役军人持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告的;7、持《专业证书》或《学业证书》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8、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毕业后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新阳光教育执业医师考试,希望可以帮到你。

75评论

灼热的岁月

依据卫生部发布的《2011年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方案》相关规定,内容如下:  参加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的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2010年8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  (二)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  (三)所在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四)已与该乡镇卫生院签订合同,保证获取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  (五)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全国统一医师资格考试。

3评论

一个像傻瓜一个像笨蛋

按规定是在工作医院所在地报考的。如果档案不在,可以转过来,如果时间不允许的话,可以问下当地卫生局,有些地方让档案所在单位盖个章就可以异地报考。

15评论

多希望你会明白

回答你好这个是可以异地的哦提问乡村助理医师,中专毕业的,可以在外省考吗回答可以的提问什么条件可以报名回答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也就是说, 对于大专、中专学历者有一年的工作经验即可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更多3条

187评论

爱不爱看你表现

乡村医师考试只是有些地方在试点,并没有普及。下面是试点的方案参考吧……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方案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并探索解决部分地区乡镇卫生院缺乏执业助理医师的有效途径,经研究,决定开展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试点工作。该考试是在现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中增设的,针对乡镇卫生院在岗行医但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的单独考试。该考试与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统一组织,单独命题,单独划定合格线,考试合格发给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限定在乡镇卫生院执业。一、 试点目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探索解决部分地区乡镇卫生院缺乏执业助理医师的有效途径,提高农村地区医疗服务的可及性。二、 试点依据试点根据《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组织实施。三、 考试对象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2010年8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二)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三)所在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四)已与该乡镇卫生院签订合同,保证获取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五)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全国统一医师资格考试。四、 考试类别考试设临床和中医(有规定学历)2个类别。五、 考试形式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方式及程序按照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规定进行;报名、考试时间与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时间相同。考生报名时应当在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相应栏目中选择“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包括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六、 考试收费考试费用按照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标准收取。七、 考试组织与管理按照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方式组织和管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负责编制考试大纲和命题组卷,并负责考务管理和阅卷评分。试点省(区、市)考区负责本省(区、市)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包括设置单独考场、单独报送考试答题卡等。八、 合格线划定考试结束后,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确定建议合格分数线,各试点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建议合格分数线,划定本省(区、市)合格分数线报卫生部备案后实施。九、 资格授予与执业管理(一)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持与乡镇卫生院签订的合同以及相关资料,到卫生行政部门领取《医师资格证书》。该证书按照《关于做好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卫医发〔2000〕447号)中相关规定进行编码,其中级别代码为字母“X”。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后经执业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其《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持证人“姓名”上方空白处加盖红色标识章,标识章全国统一格式,宽度根据内容调整,每行高10.0mm,边框粗3磅,上行内容为试点省(区、市)县名,下行为“乡镇”,字体为三号黑体。如:贵州XX县 乡镇(二)取得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持与乡镇卫生院签订的合同、《医师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到该乡镇卫生院所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地点限定为该乡镇卫生院。(三)取得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的人员可以继续参加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四)乡镇执业助理医师不评定职称,参照医士享受待遇。(五)在报名所在乡镇卫生院执业满5年后,可以变更到本县其他乡镇卫生院执业。十、 试点要求(一)开展调查,摸清底数。各试点省(区、市)在开展考试试点工作前,应当对本省(区、市)乡镇卫生院人力资源情况进行调查分析,掌握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在乡镇卫生院中的分布情况,了解本地区乡镇执业助理医师需求。(二)做好知情告知。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考试安排以及管理政策告知所有相关人员,并作好记录。要告知参加考试的人员,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只解决执业资格问题,不评定职称,国家不设置乡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当签订包括上述内容的知情同意书并存档。(三)严格掌握考试报名条件和通过数量。考试主要解决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不能满足需要的问题。在试点中各地要综合考虑向农村地区定向培养医学生、执业医师招募、对口支援等,严格掌握乡镇执业助理医师的数量,并增强指向性。对不符合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其相关人员不得参加本考试。对弄虚作假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应当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四)加强保密和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平稳顺利完成。试点省(区、市)要按照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统一要求做好考试试点的安全保密和考务管理工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完成。(五)做好信息管理工作。试点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好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生的信息管理工作,并对考试合格后执业注册执业情况进行信息化管理,确保每一位通过此政策获得合法执业资格的乡镇执业助理医师按照本文规定进行注册执业。十一、 考试时间安排考试时间与全国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时间相同。

49评论

姐是你的神姐是你的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第十条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第十一条 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扩展资料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二)受刑事处罚的;(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四)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五)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六)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执业助理医师

36评论

嫣然一笑伤离别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  第十条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临床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1、卫生职业高中毕业生;  2、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辅助医疗类、医学技术类等相关医学类和药学类、医学管理类毕业生;  3、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毕业证书注明为非医学方向的;  4、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学位证书证明学位是非医学的;  5、非现役军人持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考或在军队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6、现役军人持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告的;  7、持《专业证书》或《学业证书》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8、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毕业后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  特别说明:  1.成教学历是否可以报考临床执业助理医师?  医学成人学历教育不作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依据。但2002年10月31日前,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学历教育除外。  2002年10月31日前,职业技术学院、非医药卫生类专科学校医学类专业学生,毕业后取得的医学学历可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2.报考试用期截止日期及试用期证明有效期。  医师资格考试报考人员试用期截止至考试当年8月31日。考生报名后未按期完成试用的,取消报名资格。  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当年有效。再次参加医师资格考试,需重新在试用机构试用并提供考核合格证明。

22评论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