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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比特射中我
1、是药店得以生存和长远发展之必备法宝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5号)的指示精神,会加快推进实施执业药师制度。执业药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认证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为强化对公众合理用药的指导,《规划》首次明确提出了在药店和医院药房配备执业药师的刚性要求。2、人才紧缺导致执业药师薪资上涨与规划要求相比,目前,我国药店执业药师数量尚有差距。目前,执业药师稀缺,有些城市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的实际人数仅占需求人数的三分之一。目前的现状,已经成为药品经营进一步发展的瓶颈,而伴随着国家对医药行业规定的进一步规范,执业药师的薪资也将会一路飙升。在医药类专业招聘网站上,对执业药师的招聘量也一直位居前列。sx.yd119.cn专家表示,挂职的执业药师可能会超过七成之多。虽然挂靠是不被允许的,但由于处罚并不严,所以屡禁不止。3、执业药师就业前景一片光明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苛刻,考试难度比较大,通过率较低。由于在“十二五”规划出台之前,我国各地零售药店不同程度地存在执业药师不被使用的情况,医院药房尚未实施执业药师制度。所以执业药师的培训也不被重视,根据国家人事部考试中心近几年数据统计,考试合格率仅在20%左右。建议大家:及早投入到执业药师考试的复习过程中去,药学的前途广泛,但考试极为严苛。考前最好选择正规的学校参加培训,否则药一厚厚的一本书自己独自看起来确实恼火。
樱花树下最美的约定
不一定能到证,主要看你在哪些地区了,不同的地区对执业药师有不同的审核方式。目前有三种审核方式:报名现场审核、报名网上审核、考后审核。有的也将现场审核和网上审核称为考前审核。有的地方是只有考前审核,没有考后审核的,四科成绩都及格的话,一般都能拿到证,不过有公示这一环节,其实也就走个过场。如果有考后审核的,就需要重视了,审核不经过,会出现即便成绩合格也不会颁发证书的状况。有这些地区是需要考后审核的。
离伤怎愈
(1)执业药师证与职称证挂钩2018年8月22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征求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两个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规定》第31条明确,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符合职称评审相应条件(包括资历和论文要求等)的,视为具备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所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聘任为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专业技术职务。执业药师之前在评定职称方面是比较模糊的,与药师相比,执业药师相对比较鸡肋。而《规定》的正式文件下发以后,执业药师可以与药师一样参与职称评定,以后无论是在待遇还是职业前景方面,都会有更大的提升空间。(2)药师可坐诊、开处方广东省药学会发布《药学门诊试行标准》的通知,明确规定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允许开设药学门诊并建议授予药学门诊药师部分处方权限。通知要求,药师每周设有固定的出诊时间,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配备药师工作站,为患者建档管理。通知同时指出,合理收费是专业技术服务行业良性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为保证药学服务工作的可持续发展,要求各医疗单位应开设收费药学门诊,或先开设免费药学门诊最终实现收费”。这对于基层医疗市场来说无疑是不小的变革,意味着药师与医师权利的交叉点不断重合,药师在慢病管理等诊疗活动中将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3)取得执业药师证书,可申请3600元专项扣除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明确提出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按照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大家看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人社部发〔2017〕68号)可以得知,执业药师属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是可以纳入到3600元的专项扣除的范围内。也就是说,你取得执业药师证书,就可以申请3600元的专项扣除。(4)杜绝“挂证”意味着执业药师证书更加值钱2月5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集中曝光了一批执业药师挂证名单,将打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推向2018年工作重心,可以说,执业药师挂证行为己经成为各方围剿的重点。这也倒逼一些药品零售企业打消挂证的冲动,只能明码标价,开出高薪,公开出榜招聘执业药师,做到遵纪守法,佩证上岗,致使执业药师人才更加紧俏,从而引发其薪资的上涨。
半醒间
最新消息,安徽省公布了执业药师报名的考务通知,具体内容有哪些呢,快来跟小编看一下吧!关于201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安徽考区考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市、广德市和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直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4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安徽考区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二、考试管理模式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大专学历以上考全科报考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获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参加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且有部分科目合格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试人员(不包括免两科的考生),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四年一个周期顺延至2021年。 (二)大专学历以上免2科报考条件 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其成绩从2019年开始,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其考试成绩有效期按照原人事部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规定执行,其合格科目考试成绩仅在2018年度有效,不滚动至2019年。 (三)中专学历考全科报考条件 符合《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要求的中专学历报考人员,相关专业与药学、中药学专业都执行过渡期政策: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7年,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规定的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四)中专学历免二科报考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符合《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中《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免考两科条件的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学历的报考人员,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继续按免考两科申请报名参加考试,其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规定执行,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在过渡期之后,中专学历不再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也就不能按免考两科的方式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具体报考条件可以参考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相关说明(http:www.cpta.com.cnn120190802c427073-31273508.html) 四、 报考流程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20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等要求,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有关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请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查询。 报考人员按如下流程完成报考: (一) 注册用户 报考人员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平台规定的流程注册用户。 报考人员注册前,须从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通过审核工具生成的报名照片上传后被自动识别为合格,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人工审核。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慎重选用。 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已注册报考人员须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 注册用户功能全年开放,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最迟将于信息提交后24小时内返回,请报考人员及时完成注册,以免影响报名。 (二)填写报考信息并承诺 完成注册的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8月19日9:00至8月29日17:00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点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平台,选择相应考试进入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填写报考信息,签署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 签署报考承诺书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告知承诺书及相关规定,对报考人员证明义务和报考条件充分知晓。承诺本人已经符合本次考试报考条件,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根据有关规定,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在皖中直、省直单位报考人员请按属地原则选择相应报名点。 (三)信息核验及核查 系统在线核验: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进行条件判断,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进行核验。系统在线核验为“通过”的报考人员,直接进入缴费环节。 在线人工核查:系统在线核验状态为“需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8月29日17:00前将有关证明材料电子件上传到报名服务平台,接受在线人工核查。在线人工核查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导各市组织实施,最迟于9月3日17:00前完成;核查通过的,直接进入缴费环节,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系统查看。 现场人工核查(现场资格审核):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及系统在线核验状态为“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携带有关材料到人工核查点接受现场人工核查。现场人工核查具体安排将于8月27日前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公布,请参加现场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注意查看。 现场人工核查所需材料如下: 1.从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的报名表1张,并签字确认; 2.本人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5.报考级别为免2科的报考人员还需要提供本人高级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现场人工核查工作由各市人社、药监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各市人社、药监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于2019年8月25日前将本地区现场人工核查时间和地点安排情况报省人事考试院,并于2019年9月3日前完成现场人工核查工作。 各核查部门要采取措施,认真进行核查。凡在核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应当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在核查前,报考人员可自行修改报考信息;核查后,报考人员不能进行修改。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流程和提示进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各市人事考试网站通知。 (四)网上缴费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人社厅函〔2015〕278号文件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15〕123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按每科50元的标准收取,另上缴国家考务费按每科11元的标准收取,每科计收61元。 通过信息核验核查的考生,请于9月5日17:00前登陆报名服务平台,通过易宝支付平台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如对费用支付有疑问,请咨询易宝支付平台24小时客服热线:4001-500-800。考生缴费成功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收到所缴费用为准。未按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办理报名手续或未支付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五、考点设置及准考证办理 本次考试考点应选用带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考试监控视频资料按要求期限保存。省人事考试院对全省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考点、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码。报考人员可于10月22日16:00起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六、监督管理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相关部门将对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 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等,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考试报名或考试成绩无效,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七、注意事项 (一)答题方式 全部科目均为客观题,请考生在答题卡上按要求作答。 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使用的证件一致)方可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等违禁物品带入考场座位。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二)考试大纲 2019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使用2015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16年4月、2017年3月、2018年4月、2019年4月分别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6年第1号)、《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7年第1号)、《关于2018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8年第1号)、《关于2019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9年第1号),对2015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请应试人员按照2015年版考试大纲要求,结合2016年第1号、2017年第1号、2018年第1号和2019年第1号通告,进行应试准备,也可以直接按照对大纲内容调整后编排出版的《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2019)》进行备考。 (三)广德市和宿松县考务安排 广德市和宿松县的考试考务工作分别由宣城市和安庆市统一安排,请有关单位做好工作衔接和安排。 (四)其他事项 2019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徽考区考务工作执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皖人社发〔2013〕2号)、《安徽省人事考试考点考场管理细则(试行)》(皖人社发〔2013〕5号)等规定。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告知承诺制是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重大改革,是落实国务院“减证便民”行动的具体举措,各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积极探索,主动宣传,认真做好各环节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告知承诺制试点期间,遇有问题及时报告。 各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201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2019年8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环球网校执业药师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