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药店执业药师考勤制度

孑身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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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破心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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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正式发布,并将于2013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新规范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全面实施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强化药品购销渠道和仓储温湿度控制等重点环节。对于药品零售的质量管理,新规把执业药师制度作为硬性要求,规定药品零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企业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这就意味着,自今年6月份开始,每家新开办的零售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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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你名

通过查询相关资料显示:药店执业药师没打卡可能会被罚款。具体消息可关注官方网站,获得第一手权威消息。

86评论

弹指神功

回答你好,针对执业药师在职不在岗、《执业药师注册证书》挂靠行为等监管难题,《制度规定》规定了多条措施。比如,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申请注册者,必须遵纪守法,遵守执业药师职业道德,无不良信息记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的单位,由所在地县级以上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限期配备,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第二十八条规定,以欺、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的,由发证部门撤销《执业药师注册证》,三年内不予执业药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禁《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的,由发证部门撤销《执业药师注册证》,并作为个人不良信息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记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买卖、租借《执业药师注册证》的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23评论

记忆清零

是的,每个药店必须有最少一名执业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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