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室助理医师报名

撑起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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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根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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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医学教育网:(一)高职(专科)学历1.2005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经教育部同意设置的临床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200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经省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设置的医学类专业(参照同期本科专业名称)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2.经省级以上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同意举办的初中起点5年制医学专业2013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取得资格后限定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执业满5年后,方可申请将执业地点变更至县级医疗机构。2014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初中起点5年制医学专业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不能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3.2009年12月31日前入学的,符合本款规定的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应以学历专业报考;2010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该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除外。(二)中职(中专)学历1.2010年9月1日以后入学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同意设置并报教育部备案的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作为报考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限定到村卫生室执业,确有需要的可到乡镇卫生院执业。2.2000年9月25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卫生保健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作为报考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卫生保健专业毕业生取得资格后,限定到村卫生室执业,确有需要的可到乡镇卫生院执业。2011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除农村医学专业外,其他专业的中职(中专)学历不作为报考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3.2001年8月31日以前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社区医学、预防医学、妇幼卫生、医学影像诊断、口腔医学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作为报考相应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学的上述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4.卫生职业高中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5.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三)成人教育学历1.2002年10月31日以前入学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该学历作为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2002年11月1日以后入学的上述毕业生,如其入学前已通过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所学专业与取得医师资格类别一致的,可以以成人教育学历报考执业医师资格。除上述情形外,2002年11月1日以后入学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其成人高等教育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2.2001年8月31日以前入学的成人中专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其成人中专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学的成人中专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其成人中专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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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呵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第十条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第十一条 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1、卫生职业高中毕业生;2、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辅助医疗类、医学技术类等相关医学类和药学类、医学管理类毕业生;3、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毕业证书注明为非医学方向的;4、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学位证书证明学位是非医学的;5、非现役军人持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考或在军队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6、现役军人持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告的;7、持《专业证书》或《学业证书》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8、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毕业后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新阳光教育执业医师考试,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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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空爱恨

(一)高职(专科)学历1.2005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经教育部同意设置的临床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200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经省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设置的医学类专业(参照同期本科专业名称)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2.经省级以上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同意举办的初中起点5年制医学专业2013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取得资格后限定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执业满5年后,方可申请将执业地点变更至县级医疗机构。2014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初中起点5年制医学专业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不能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3.2009年12月31日前入学的,符合本款规定的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应以学历专业报考;2010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该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除外。(二)中职(中专)学历1.2010年9月1日以后入学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同意设置并报教育部备案的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作为报考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限定到村卫生室执业,确有需要的可到乡镇卫生院执业。2.2000年9月25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卫生保健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作为报考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卫生保健专业毕业生取得资格后,限定到村卫生室执业,确有需要的可到乡镇卫生院执业。2011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除农村医学专业外,其他专业的中职(中专)学历不作为报考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3.2001年8月31日以前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社区医学、预防医学、妇幼卫生、医学影像诊断、口腔医学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作为报考相应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学的上述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4.卫生职业高中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5.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三)成人教育学历1.2002年10月31日以前入学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该学历作为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2002年11月1日以后入学的上述毕业生,如其入学前已通过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所学专业与取得医师资格类别一致的,可以以成人教育学历报考执业医师资格。除上述情形外,2002年11月1日以后入学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其成人高等教育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2.2001年8月31日以前入学的成人中专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其成人中专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学的成人中专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其成人中专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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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贝记得我们怎么在一起的本来忘了你一说又记起来了

乡村执业助理医师报名条件:已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中报考临床类别或中医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要求。目的: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旨在探索解决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缺乏执业助理医师的有效途径,建立农村基层卫生人才遴选新机制,提高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依据: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根据《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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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书与笔

一、报考资格按照卫生部、卫生厅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的通知(卫医发[2006]125号)及《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的补充规定》(桂卫医[2006]196号)的要求。二、报名形式、时间、地点(一)报名形式: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为防范替考,考生照片由考点在现场审核时统一采集并上传。(二)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3月21日―4月11日。地点:考生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医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填报信息,要求按《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填写说明》填报。(三)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08年4月14日-4月30日,上午8:30-11:30, 下午3:00-5:00,逾期不再受理。咨询电话: 2630909。地点:南宁市卫生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新华路5号市卫生局七楼)。三、考试时间(一)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为2008年7月1日-7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的安排以考点下发的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二)医学综合笔试时间1、执业医师2008年9月20日、21日两天,每天考2个单元,共4个单元。2、执业助理医师2008年9月20日一天,共考2个单元。四、现场确认时所需提交的材料(一)《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二)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四)近期免冠二寸彩色数码照片两张;(五)试用单位出具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六)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还应提交《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 件;(七)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还需提供如下材料:1、考试资格考核合格证明;2、在《执业医师法》颁布之日前经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效行医资格证明;或师承人员的《师承合同》和《出师资格证明书》;或确有专长人员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认可的确有专长证明。(八)第三次参加医师资格考试还需提供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培训6个月考核合格的证明。(九)市社会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医务室(所)还必须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五、考试费用(一)实践技能考试1、临床执业(助理)医师:160元人2、口腔执业(助理)医师:130元人3、公卫执业(助理)医师:160元人4、中医、中西医结合、壮医执业(助理)医师:160元人5、师承和确有专长中医、中医(壮医)执业(助理)医师:130元人(二)医学综合笔试1、执业医师:160元人2、执业助理医师:150元人六、要求和说明(一)加强领导,严把资格审核关。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组织本辖区、本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在审查材料时,严格按照《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的通知(卫医发[2006]125号)及《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的补充规定》(桂卫医[2006]196号)的要求,把好准入关,严防利用虚假学历证明混入医师资格考试人员队伍。(二)加强社会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审核。市属六县(区)各乡镇的社会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证明,由县(区)卫生局出具;市区内企、事业单位内设医务室的从业人员的证明,由本单位出具,并附主管部门意见;社会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证明,由南宁市卫生监督所医疗机构监督科出具。(三)今年我区开展中医类别中医(壮医)专业医师资格考试点工作,报名资格有关问题及具体考务工作另行通知。(四)强化考前培训。根据自治区卫生厅考试中心的有关考试工作要求,2008年的医师资格考前培训由南宁市卫生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承办(培训班通知附后),为保证考生复习和考试的质量以及考前辅导培训的效果,考生可在南宁市卫生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统一征订考试大纲和参考辅导书(各类书目及价格详列附后)。电话咨询: 2630909。2008年度的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相关信息可登陆南宁卫生信息网()查询。附件:1、《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关于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国医考发[2008]第20号)2、医师资格考试报考类别代码3、医师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4、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5、2008年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系列辅导教材征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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