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次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心怀远方
  • 回答数

    5

  • 浏览数

    16626

首页> 医学> 我国首次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5个回答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归忘

已采纳

全国执业护士资格考试是从1995年开始的,第一次考试在1995年。  1995年6月25日上午8时30分,首次全国护士执业考试在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举行。国家卫生部副部长孙隆椿在北京卫生学校视察了考场,他说,护士执业考试,有利于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和护理的安全,巩固护理教育成果,使护士管理逐步科学化、法制化。参加首次全国护士执业考试的考生共有96061名,平均成绩为129.14分(总分200分,及格线105分)。这次考试的对象除应届中等卫(护)校护士专业毕业生外,还有未取得护士职称或已取得职称未经过正规护理专业培训的人员。浙江省以平均163.9分的成绩名列全国第一,其后为江西、上海、江苏、陕西、新疆等。有超过20%的考生考试成绩低于105分的及格线,其中大部分为无专业学历者。 1996年全国护士考试于6月7日在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进行,考生共81776名,平均及格率为78. 07%。1996年考生中1995年毕业生有38919人,占48%,30岁以上考试生占11%,少数民族考生占7.5%,卫生系统考生占80%。考试确定5门科目,共230道考题。据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年护士执业考试试题多项指标达到考试测量学标准,难度适中,分布合理,中等难度试题占62%,易题占25%;各科90%以上试题为应考查的重点知识和技能,试卷总体平均难度比1995年有所降低。据透露,此次考试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试题难度属中等偏易水平,但考生及格率较低;非应届毕业生及格率明显低于应届毕业生;全国没有制定统一的免考标准,由各省市自行决定,造成不平等竞争等。为此,卫生部医政司要求,全日制普通中等卫(护)校要进一步深化护理教育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各级各类医院应重视护士特别是非正规卫、护校毕业护士的在职培训,加强系统专业培训。各省市要严格掌握免考标准,引进竞争机制,对全日制普通中等卫、护校毕业生不能一概免考。此外,各地对社会办学要统筹规划,充分利用正规卫护校现有师资、办学条件等卫生资源、避免浪费。1997年,全国护士执业考试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73000多名考生参加了考试。为配合当时我国护理界正在积极推行的整体护理,而在该年的试题加入了整体护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于1993年3月26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部长陈敏章签发第31号部长令,向全国发布,并自1994年1月1日正式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条例》,从1994年起全国护士执业水平考试将每年举行一次,1994年进行试点,1995年全面铺开。‍

65评论

告别旧爱

我国首次举行护士执业考试的时间是2011年5月21日。2011年护士资格考试进行改革,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取消护理学(初级士,原专业代码003),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103评论

路旈

是2011年5月21日。记忆很深刻。

45评论

俗事几多

亲,最早的应该算是1993年吧,后期有些改革反正是,逐步到现在这样咯依据:1993年卫生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规定,凡申请护士执业者必须通过卫生部统一执业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

183评论

与你再叙

法律分析:全国执业护士资格考试是从1995年开始的,首次全国护士执业考试在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举行。法律依据:《护士条例》 第七条 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三)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应当具备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四)项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在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部门制定。

43评论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