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门诊需要执业医师么吗

黄昏后
  • 回答数

    2

  • 浏览数

    11495

首页> 医学> 开门诊需要执业医师么吗

2个回答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执凉

已采纳

开诊所需要的条件及手续如下:一、开诊所需要的条件:取得了执业医师资格证并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满5年;二、开诊所需要的手续如下:1、先向工商部门申请预留药店的字号即药店名称;2、向所在地的设区市药监局提出申请;3、药监局受理后在规定时间内对药店进行现场验收,合格后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4、向工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5、被批准的药店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药监局再对已经营的药店进行GSP认证。开诊所需要的材料如下: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申请村卫生室的,必须要有书面申请书,并有当地村委及卫生院、医院意见并加盖公章);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在职人员提供原单位解聘证明;3、申请人资质证明(医师执业证书和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申请人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应有户口所有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5、申请开设中医坐堂诊所的药店,还需要提供《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医师执业技术标准另行制定。在乡镇和村设置诊所的个人的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

21评论

遗弃太久

开诊所一般需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以及营业执照。如果是申请医疗机构,则应该提交设置申请书、选址报告以及建筑设计平面图、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常在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办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设置的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设置的为内部职工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141评论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