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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妞大扎蹦擦擦
中公教育为您解答执业医师资格证目前主要分为四类,分别是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公共卫生类、中医类。基本条件除了五年学制以上的临床医学本科学士学位和毕业证以外,报考的人必须是已经有挂靠单位并在挂靠单位试用满一年。简单点说,就是医学学士学位以上+一年的工作经历
心没了你爽了
不同学历报考条件不同,河南郑州卫健委关于试用机构的要求说明如下:1.试用机构必须是医疗、预防、保健医疗机构(含血站),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不能报考,如公司企业、卫生监督所等。试用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标注的诊疗科目必须有与考生报考专业一致的专业。2.血站举办门诊部注册助理医师可以报考。采供血机构(血站、单采浆站)自身注册的助理医师不能报考。3.助理报考执业的考生,注册机构必须与报考机构一致。4.没有执业医师的医疗机构(如护理站、村卫生室等)不能直接报考执业(助理)医师。5.单位下属卫生室、卫生所在有带教老师的情况下可直接报考执业(助理)医师,需提供带教老师执业证复印件。没有执业医师的医疗机构(如护理站、村卫生室、个别乡镇卫生院等)不能直接报考执业医师,也不能直接报考助理医师。注册的助理医师可报考执业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216类别)考生可直接报考,不需要执业医师带教。6.报考口腔类别、公共卫生类别、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类别考生试用机构应有相应诊疗科目。7.取得农村基层无学历卫生技术人员学历教育证书人员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乡以下医疗机构报名(限定同一省辖市范围),能证明工作调动关系的,可从城镇医疗机构报名。8.持符合规定初中起点五年制临床大专学历或卫生保健专业只允许从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报考,取得助理医师资格的也必须注册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如能证明其工作调动关系,可从城镇医疗机构报名。
科代表可以不那么贱吗
医师资格证报考条件需要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等等,才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1医师资格证报考条件一、符合《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和《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6号)的有关规定。二、报考人员应按本人试用期所从事的专业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其中,中医、中西医结合、藏医、蒙医、维医、傣医医学专业毕业的报考人员,按取得学历的医学专业报考中医类别相应专业的医师资格。三、具有临床医学专业学历,试用期在医疗机构检验科承担检验医师工作的,可以参加临床类别医师资格考试。四、已获得临床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专业学历或者脱产两年以上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并获得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或者参加省级中医药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并完成了规定课程学习,取得相应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六、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含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医学专业的临床博士、硕士和七年制及以上的长学制毕业生,在学期间必须具有相当于大学本科的一年毕业实习和一年以上的临床工作实践,方可在毕业当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医师资格证书好不好考医师资格证考试是有一点难的,因为考试涉及的知识范围太广了。比如临床涉及的生理、生化、病理、药理、寄生虫和微生物、免疫、以及临床学科,内外妇儿,还带有医学法规和法律、心理学、医学伦理和道德,2019年新增了解剖学和病理生理学,难度持续增加。医师资格考试是《执业医师法》规定的行业准入制度,把守着医师准入的大门,对保证医师准入质量、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发挥了独特而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不断增加,对医疗卫生服务理念和服务模式提出了新要求,对医师素质水平和服务能力提出了新期待。
一友二友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忘不掉也要放肆的笑
执业医师资格证是终身有效的,医师执业证书是两年一考核,经过六次考核也就是取得执业证书12年后就不用参加考核的笔试部分,走简易程序。下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永久是有效的。但是,执业医师有定期考核制度。医师定期考核是指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组织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进行的考核。医师定期考核分为执业医师考核和执业助理医师考核。考核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个体行医的医师,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经常监督检查,应当及时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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