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数
5
浏览数
13297
宁书墨
“执业医师”注册变更先要填写《执业医师的注册变更登记表》,到卫生局去拿或是网上下载。办理执业医师变更手续,首先到卫生局医政处,领执业医师变更申请表,然后按照表格要求,原聘用单位和聘用单位盖好单位公章,然后到原聘用单位主管卫生局办理变更手续,办好后就可以到聘用单位主管卫生局办理变更注册了。办理要求、需提交的资料:填写《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身份证(原件、B5复印件);《医师资格证书》(原件、B5复印件);执业证书(变更注册的提供原件、B5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B5复印件);健康体检表--《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内有;执业机构的拟聘用证明--《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内有,(具体从事何专业、何科目或项目等);拟执业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诊疗科目明细(B5复印件);其它材料。(异地考试注册、法人变更等按有关规定处理)持外省、市执业医师资格证注册,原则上需在当地注册,并在当地注销后来沈变更注册,特殊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
忘年
在省中医药管理局注册的医疗机构中取得医师资格的人员,均可申请注册。一、申报材料(一)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二)二寸免冠正面半身期彩色照片两张;(三)《医师资格证书》;(四)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五)申请人身份证件;(六)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七)申请人所在医疗保健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二、法定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主席令第5号,1998年6月26日)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 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国务院令第374号,2003年4月7日)第十一条第一款:“中医从业人员,应当依照有关卫生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通过资格考试,并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后,方可从事中医服务活动。”(三)《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5号,1999年7月16号)第六条规定:“拟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人员,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拟在预防机构中执业的人员,应该向该机构的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拟在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医疗机构中执业的人员,应当向核发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不重要
通过医师资格考试后,可以在所工作的机构提出注册申请,注册手续一般由所在机构办理,你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剩下的可以请他们帮忙完成申请就行,一般首次注册提交以下资料: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适用于医师首次注册、跨省增加执业机构)2、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劳动合同或规培协议)3、中专、大专申请执业医师注册时,须提交《(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直接考执业医的可忽略)4、申请人近6个月内小两寸白底彩色免冠证件用照片5、取得资格证后2年内未办理注册的,需接受教学、综合性医院(二级以上)连续6个月以上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未超过时间可忽略)6、授权委托书(个人)
情场浪美人
为了规范医师执业活动,加强医师队伍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制定本办法。医师执业应当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未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活动。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医师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是医师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国家建立医师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医师电子注册管理。拟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人员,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拟在预防机构中执业的人员,应当向该机构的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在同一执业地点多个机构执业的医师,应当确定一个机构作为其主要执业机构,并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对于拟执业的其他机构,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分别申请备案,注明所在执业机构的名称。医师只有一个执业机构的,视为其主要执业机构。 一、不予注册医师的情况: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4、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疾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5、重新申请注册,经考核不合格的;6、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的;7、被查实曾使用伪造医师资格或者冒名使用他人医师资格进行注册的;8、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二、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2、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4、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七条 医师执业注册内容包括: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点是指执业医师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的省级行政区划和执业助理医师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的县级行政区划。执业类别是指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和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执业范围是指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活动中从事的与其执业能力相适应的专业。
如何放
您好,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表》(下载打印 一式两份) 2、《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原执业机构公章或机构主管部门公章) 3、原《医师执业证书》 4、根据不同变更情况,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执业范围的,应提交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高一层次毕业学历或者自治区卫生厅指定培训机构培训满二年或累计满二年的考核合格证明、拟执业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证; (2)跨类别变更执业范围还应提交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证书》(验证后返回)及其复印件(加盖原执业机构公章或机构主管部门公章) (3)执业地点从本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注册的医疗机构(辖区内,下同)变更到其他非本级注册的医疗机构(辖区外,下同)的,应提交能装载信息的软盘或U盘(存入信息后退回);须同时变更执业范围、姓名、身份证号码的,本级只签署执业地点变更意见,其他变更由新注册机关依法办理。 (4)从辖区外的医疗机构变更到辖区内的医疗机构的,应提交原注册主管部门导出的医师执业信息(存在软盘或U盘)、变更通知单、拟执业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确认)及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 (5)在辖区内医疗机构间变更执业地点的,应提交拟执业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确认); (6)已注册执业医疗机构名称变更,需办理医师执业变更注册的,提交已变更名称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及机构名称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7)在医师定期考核周期内,拟变更执业地点或有《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师,应当由其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向考核机构提出进行提前考核,需核查《医师执业证书》考核记录。 5、执业机构没有公章的,还应提交书面说明。 6、集体办理变更执业注册的提交机构出具的申请报告附变更注册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