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执业医师诊所

最后的街头
  • 回答数

    5

  • 浏览数

    16054

首页> 医学> 上海执业医师诊所

5个回答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喜欢上你了怎么办

已采纳

千万别想这个事情,内行人会知道这有多么不可能.上海市卫生局这几年就没有批过私人诊所的执照.别的不说,哪怕是按照他的规定,你要有5年以上租约,大于大概150平米的营业面积,还有几张执业医师执照,在上海你没有个几百万的成本就不可能干成.哪怕你办成了,没有市级以上的关系,根本就不可能搞到执照.上海中医牛人多了,能开诊所的有几个?所以劝你尽快打消这种不切实际的念头,还是在家乡干吧,上海又累,何必呢.

4评论

手中青灯

可以挂证,不用上班,每月发500元大洋。无风险,合算。

160评论

余毒未清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对申请开办个体诊所的人员有规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在乡镇和村设置诊所的个人的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没有医师资格的可以自己做法人,找一个有医师资格的人做负责人。上海 才 团免费提供咨询,让你在办理的过程中更清晰明确。同时,私人诊所设置申请者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非在职医务人员,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机构中执业满5年;(二)设置二级西医或三级中医诊疗科目诊所的,申请人应具有副主任医师或以上职称;(三)男性年龄在6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四)离退休的卫生技术人员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五)注册资金:私人西医诊所不少于30万元,私人中医诊所不少于15万元;(六)具有常住户口。(七)诊所场地必须长期固定(非申请人所有,需有5年以上租赁协议)并且符合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以1名医生,1名护士计,使用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聘用卫技人员每增加1名,面积增加10平方米。(八)符合当地市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当地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174评论

放肆的笑扯痛唇角

按规定,你只要取得执业医师证就可以开诊所了。当然上海是大都市,条件是不是一样就不得而知了。你可以打电话咨询下当地的卫生局。

102评论

他非独自前行

我国规范设立医疗机构行为的法律、法规主要是《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依据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办个人诊所有如下条件:  1、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卫生行政部门申请个人设置医疗机构,由设置人申请;两人以上合伙设置医疗机构,由合伙人共同申请。由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以及由两人以上合伙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必须提交由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  3、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设置申请书;  (二)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地方性法规《上海市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对上海市范围内设立医疗机构的行为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1、本市对医疗机构实行执业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医疗执业活动。  2、设置医疗机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向其他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3、申请设置个体(包括合伙)诊所或者个体护理站,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二)根据申请执业范围取得相应的医师或者护士执业资格后,从事同一专业临床工作5年以上;  (三)非在职人员。  4、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执业活动前,应当向原设置审批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执业登记手续,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申请办理执业登记手续,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二)符合国家规定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三)有符合规定的组织机构;  (四)有与所开展的业务相适应并符合规定的资金、仪器设备、卫生技术人员以及通讯、供电、上下水道等必要设施;  (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你如果想了解更详细的情况,可以向当地卫生局进一步咨询。

146评论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