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柠檬味的小阔爱
执业药师首次注册须提交的材料:取得执业药师资格一年后申请注册的,还应提交载有本人参加继续教育记录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①《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②《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③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盖鲜章);④近期1寸免冠正面半身照3张;⑤提交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⑥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药品生产、医疗机构许可证);⑦上述提交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章。执业药师证书注册办理流程
夜上
执业药师首次网上注册流程: 第一步:登录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注册平台进行注册 确认考试通过之后,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http:zyys.sfda.gov.cn)进行执业药师网上注册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网上登录(初始密码:111111) --> 网上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 网上修改登录密码 --> 网上填写申报表 --> 网上提交申报 --> 网上打印申报表 --> 携带审核材料到注册机构进行审核 --> 网上查询审核状态 --> 网上注册许可公告 --> 到注册机构领取证书。 第二步:等待通知,准备注册材料 等待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的书面通知,得到准确回复后根据自己的申请,按上面要求备齐相关材料。申请材料 1、《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 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http:zyys.sfda.gov.cn)完成执业药师网上注册申报,并打印申请表(初始密码:111111)。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3、 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4、 执业单位开业证明原件、复印件(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药品使用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 5、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原件、复印件; 6、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7、近期一寸免冠同版正面半身彩色照片2张(其中1张贴在《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 8、 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一年后申请注册者,须提交《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 9、 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 10、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应当包括所提交材料的清单及法人签字,并对所提交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注:申请材料使用A4纸打印,制作封面和目录,按以上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核对原件。执业药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执业药师是药学技术人员的一部分,药学技术人员不一定是执业药师,但执业药师一定是药学技术人员。执业药师是药物的专家,同时是解答市民大众有关药物问题的最适当人选。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国家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
凤囚凰
一、执业药师注册平台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注册平台二、执业药师注册平台需要什么条件申请注册者,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②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③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④经执业单位同意。三、执业药师注册需要提供哪些资料首次注册:1. 《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2. 《执业药师资格证书》;3. 身份证明(正反面);4. 本人近期标准2寸免冠正面彩照(蓝色底或红色底)电子版原件;5. 有效期一年内的由当地疾控中心出具的体检表或健康证明,或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体检表;6. 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7. 执业药师本人手持身份证彩照;8. 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你心上人
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公示及核查公告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 及《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资格核查和证书发放管理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函〔2020〕40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7427人(见附件1)予以公示,公示期间集中接受社会对考生违规违纪行为的监督举报。并请成绩合格的所有人员按要求提供核查材料。一、公示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公示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已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公示期为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1月17日,对虚假承诺行为,经举报核实和资格核查确认,将按相关规定处理。举报电话:0371-88906727(工作日8:30-11:30,14:30-17:00)。举报邮箱:二、考后核查(一)核查范围参加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所有考生。(二)核查时间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1月15日。其中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1月11日16:00时为上传核查材料时间。(三)核查方式因疫情防控原因,采取网上上传扫描件电子版的方式进行,考生根据公示名单显示的审核点,按规定上传。(四)核查材料1.报名表或成绩通知单。2.身份证。3.学历证书。4.学历认证报告。5.单位出具的专业年限工作证明(加盖公章)。6.职称证书(免二科考生)。7.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书(国(境)外学历)。8.非河南省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和一年以上连续在河南(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一年以上连续在河南(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五)材料要求1.中专学历要求提供2018年1月1日后河南省中职学历认证中心(网址:https:xlrz.vae.ha.cn001000.aspx)出具的认证报告。2.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求必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学历信息(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认证报告。3.上传材料统一用文件压缩包的形式发送,文件名为姓名+身份证号。4.上传审核材料与报名时上传的学历证书信息必须一致,否则,按照“不符合报名条件”处理,取消合格成绩。5.截止到2021年1月11日16:00时未上传审核材料的按取消考试成绩处理。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1月7日以上就是关于2020年河南执业药师考试考后核查公告具体内容的分享,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考生,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执业药师考试相关内容,欢迎关注环球青藤网站进行了解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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