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数
4
浏览数
434
爱她就放手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统一在人社部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执业药师公需平台或手机客户端免费学习,考核合格,授予学分。详细资料,推荐咨询优路教育,优路教育主要从事各类职业执业资格考前培训业务。【点击在线咨询问题】继续教育学分系指经以下学习活动获取核准确认的学分:1、参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必修、选修内容学习。2、一个月以上的脱产专业学习、专业学位课程学习。3、参加学术会议、专题报告会、出国考察、发表论文、培训、讲学、出版论著,研究性工作计划、总结和报告,调研或考察报告、阅读专业期刊等。4、获得科研成果奖励或国家专利等。5、国家执业药师资格标准制定、考试命题、继续教育内容遴选评审。6、单位组织的业务学习。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执业药师的相关信息,推荐咨询优路教育。较为完善的人才培训体系的建立,为优路教育提供了前行的驱动力,据优路教育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优路教育通过培养创新型管理人才和教研人才,对各层级员工根据岗位特点进行系统性培训,从而提升优路教育输出职业教育服务的能力。
等待的只是失误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和专业两大科目:公需科目包括执业药师应当掌握的思想政治、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诚信自律等基本知识。【公需科目学习方式】执业药师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学习应在中国药师协会指定的网络平台进行。专业科目包括从事药学服务工作应当掌握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专业科目学习方式】执业药师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习可选择以下方式:(一)中国药师协会开展的示范性网络培训;(二)省级(执业)药师协会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三)药学相关专业的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四)经省级(执业)药师协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特殊政策】参加援疆、援藏、援外工作6个月以上的执业药师视同参加当年继续教育(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学习。学时学分:执业药师每年应参加9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每3个学时为1学分,每年累计30学分。公需科目每年累计10学分;专业科目每年累计20学分。执业药师参加省级药师协会组织的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习,经考核合格,由省级(执业)药师协会负责授予学分。以上学分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彼此不扰各自安好彼此不扰互不打扰
公需科目学习方式:统一在人社部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执业药师公需平台或手机客户端免费学习,考核合格,授予学分。专业科目学习方式:可自主选择以下方式,考核合格,授予学分,学分全国范围内有效。1、中国药师协会开展的示范性网络培训;2、省级(执业)药师协会或药监部门认可的机构组织开展的各类业务培训;3、药学相关专业的在职学历(学位)教育;4、经省级(执业)药师协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抬头仰望满眼绚丽
提供药品和药学服务,保证药学服务质量,监测药品不良反应。扩展:执业药师《法规》第一章:执业药师与健康中国战略1.健康中国战略原则:健康优先,改革创新,科学发展,公平公正。2.健康中国战略目标:到2020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高,主要健康指标居于中高收入国家前列;到2030年,促进全民健康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健康公平,主要健康指标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至2050年,建成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相适应的健康国家。3.纳入药品目录条件:中国药典、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标准的药品、国药监批准正式进口药品。4.不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药品:(1)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2)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3)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4)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5)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6)劳动保障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5.医保药品目录分为甲类和乙类。①甲类目录的特点为:(1)同类药品价格低;(2)国家制定,各地不得调整。②乙类目录的特点为:(1)同类药品比“甲类目录”药品价格略高;(2)国家制定,各地适当调整。6.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7.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要始终以保护公众健康为中心,依法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责,承担药品全生命周期质量与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8.国家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生产环节重大改革政策;流通环节重大改革政策;使用环节重大改革政策、储备与供应改革政策。9.国家基本药物遴选原则: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基本保障、临床首选和基层能够配备。10.非处方药目录遴选原则:应用安全、疗效确切、质量稳定、使用方便。1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遴选原则: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市场能够保障供应。12.不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范围:(1)含有国家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2)主要用于滋补保健,易滥用的;(3)非临床治疗首选的;(4)因严重不良反应,国药监明确规定暂停生产、销售或使用的;(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不符合伦理要求的;(6)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13.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品种,应当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调出:(1)药品标准被取消的;(2)国药监撤销其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3)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4)根据药物经济学评价,可被成本效益比或风险效益比更优的品种所替代的;(5)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认为应当调出的其他情形。14.执业药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取得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在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其他需要提供药学服务的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15.考试成绩管理4年一个周期;免试部分科目需拥有高级职称,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 过考试,只考法规、综合。16.执业药师注册条件包括:取得资格证书;遵纪守法和遵守职业道德,无不良信息记录;身体健康;经执业单位考核同意。1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申请注册人员,不予注册执业药师:(1)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到申请注册之日不满2年的;(3)受过取消执业药师执业资格处分不满2年的;(4)国家规定不宜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其他情形的(甲、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病发病期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执业药师业务工作的)。18.执业药师注册证有效期为5年。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所在地注册管理机构提出延续注册申请。19.执业药师注册后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以注销注册:死亡、宣告失踪;受刑事处罚的;受开除行政处分的;被吊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健康原因不能从事执业药师业务;无正当理由不在岗执业超过半年以上;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20.执业药师的主要职责为保障药品质量与指导合理用药。21.参加全国执业药师考试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每年都必须接受执业药师的继续教育。并且取得的学分证明是执业药师延续注册的必 备条件之一。
优质医学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