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全科助理医师国家文件

思恋的一种病
  • 回答数

    4

  • 浏览数

    5753

首页> 医学> 国家全科助理医师国家文件

4个回答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小人物大品牌

已采纳

您好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和《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6号)的有关规定。  二、报考人员应按本人试用期所从事的专业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中医类别专业的毕业生不得报考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医师资格。  三、具有临床医学专业学历,试用期在医疗机构检验科工作的,可以参加临床类别医师资格考试。  四、具有医学营养学专业学历的,可以根据试用期的工作岗位报考临床或公共卫生类别的医师资格考试。  五、已获得临床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并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专业学历或者脱产两年以上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或者参加过省级中医(药)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并系统学习了中医药基础和中医临床主要课程的,可以申请参加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已获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并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专业学历或者脱产两年以上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或者参加过省级中医(药)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并系统学习了中医药基础和中医临床主要课程的,可以申请参加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六、根据《医师法》第四十三条,对《医师法》第九条第二项报名资格作如下补充规定:  1.在《医师法》颁布前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并已经转正,但未取得医师职务任职资格者,可凭转正证明和转正后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并考核合格证明申请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2.在《医师法》颁布前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并已经转正,取得医士职务任职资格,但未取得医师职务任职资格者,可凭医士职务任职资格证明和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连续从事医士业务工作五年以上或医士从业时间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执业时间累计满五年的证明申请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七、七年制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的临床硕士生和八年制毕业生在学习期间有相当于大学本科的一年生产实习和一年以上严格的临床实践训练,可在毕业当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和公共卫生预防医学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已具有一年以上的临床实践训练或公共卫生实践的经历,可在毕业当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八、对通过医学自学考试和广播电视大学获得医学专业学历,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除符合《医师法》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1998年6月30日以前,报名参加医学自学考试,其后取得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其学历可以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2.2003年12月31日前广播电视大学毕业并取得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其学历可以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3.具有医师资格的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经自学考试或广播电视大学毕业取得的医学专业学历,可以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九、符合《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经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资格考核合格并推荐或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工作满五年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可以申请报考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经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资格考核合格并推荐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可以申请报考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十、1998年6月26日前已取得有效行医资格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2000年前参加过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考核而不合格者,仍可申请参加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考核;2000年以前未申请参加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考核的,今后不再受理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考核申请。  十一、符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同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十二、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又获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等专业学校或高等学校其他类别的医学专业学历者,可按规定在所跨类别的专业工作岗位上连续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后,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  临床类别医师报考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除外。  十三、在乡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工作,符合《医师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条件的,可以报考临床类别医师资格考试。  十四、在军队企业所属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作为地方考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到驻地附近考点办公室报名,并参加相应考试。  在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符合报考条件的在编人员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可参照地方报考人员按规定在地方报考。  十五、医师资格考试报考人员试用期截止至考试当年8月31日。  十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1.卫生职业高中毕业生;2.护理、助产、药学、医学检验、卫生管理系的大中专毕业生;3.非现役军人持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考或在军队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4.现役军人持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考的;5.1998年7月1日以后,非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医学自学考试,并取得医学专业学历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6.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毕业后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7.2000年1月1日以后,非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广播电视大学学习,取得医学专业学历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8.2004年1月1日以后,非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广播电视大学学习取得医学专业学历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  十七、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其试用机构按《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认定。  十八、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连续两次(两年)有效。第三次(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除需提供原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外,还应提供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培训6个月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十九、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指定的考核机构出具的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考核合格证明连续两次(两年)有效。  二十、年度实践技能考核合格,而医学综合笔试不合格,其实践技能考试合格成绩不作为以后年度参加医学综合笔试的依据。  二十一、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作为特殊群体另行制定考试办法。  二十二、关于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以及取得中国(不含台湾、香港、澳门)医学专业学历的外籍人员的报名资格问题另行规定。  二十三、在考生资格审查过程中,各地要互相支持。对于其他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协助确认考生毕业学校和学历的,要予以积极配合。

174评论

许一世温柔

你好,圣才学习网为您解答: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和《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6号)的有关规定。  二、报考人员应按本人试用期所从事的专业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中医类别专业的毕业生不得报考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医师资格。  三、具有临床医学专业学历,试用期在医疗机构检验科工作的,可以参加临床类别医师资格考试。  四、具有医学营养学专业学历的,可以根据试用期的工作岗位报考临床或公共卫生类别的医师资格考试。  五、已获得临床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并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专业学历或者脱产两年以上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或者参加过省级中医(药)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并系统学习了中医药基础和中医临床主要课程的,可以申请参加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已获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并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专业学历或者脱产两年以上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或者参加过省级中医(药)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并系统学习了中医药基础和中医临床主要课程的,可以申请参加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六、根据《医师法》第四十三条,对《医师法》第九条第二项报名资格作如下补充规定:  1.在《医师法》颁布前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并已经转正,但未取得医师职务任职资格者,可凭转正证明和转正后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并考核合格证明申请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2.在《医师法》颁布前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并已经转正,取得医士职务任职资格,但未取得医师职务任职资格者,可凭医士职务任职资格证明和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连续从事医士业务工作五年以上或医士从业时间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执业时间累计满五年的证明申请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七、七年制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的临床硕士生和八年制毕业生在学习期间有相当于大学本科的一年生产实习和一年以上严格的临床实践训练,可在毕业当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和公共卫生预防医学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已具有一年以上的临床实践训练或公共卫生实践的经历,可在毕业当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八、对通过医学自学考试和广播电视大学获得医学专业学历,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除符合《医师法》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1998年6月30日以前,报名参加医学自学考试,其后取得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其学历可以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2.2003年12月31日前广播电视大学毕业并取得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其学历可以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3.具有医师资格的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经自学考试或广播电视大学毕业取得的医学专业学历,可以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九、符合《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经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资格考核合格并推荐或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工作满五年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可以申请报考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经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资格考核合格并推荐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可以申请报考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十、1998年6月26日前已取得有效行医资格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2000年前参加过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考核而不合格者,仍可申请参加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考核;2000年以前未申请参加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考核的,今后不再受理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考核申请。  十一、符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同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十二、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又获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等专业学校或高等学校其他类别的医学专业学历者,可按规定在所跨类别的专业工作岗位上连续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后,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  临床类别医师报考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除外。  十三、在乡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工作,符合《医师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条件的,可以报考临床类别医师资格考试。  十四、在军队企业所属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作为地方考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到驻地附近考点办公室报名,并参加相应考试。  在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符合报考条件的在编人员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可参照地方报考人员按规定在地方报考。  十五、医师资格考试报考人员试用期截止至考试当年8月31日。  十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1.卫生职业高中毕业生;2.护理、助产、药学、医学检验、卫生管理系的大中专毕业生;3.非现役军人持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考或在军队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4.现役军人持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考的;5.1998年7月1日以后,非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医学自学考试,并取得医学专业学历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6.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毕业后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7.2000年1月1日以后,非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广播电视大学学习,取得医学专业学历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8.2004年1月1日以后,非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广播电视大学学习取得医学专业学历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  十七、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其试用机构按《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认定。  十八、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连续两次(两年)有效。第三次(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除需提供原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外,还应提供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培训6个月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十九、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指定的考核机构出具的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考核合格证明连续两次(两年)有效。  二十、年度实践技能考核合格,而医学综合笔试不合格,其实践技能考试合格成绩不作为以后年度参加医学综合笔试的依据。  二十一、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作为特殊群体另行制定考试办法。  二十二、关于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以及取得中国(不含台湾、香港、澳门)医学专业学历的外籍人员的报名资格问题另行规定。  二十三、在考生资格审查过程中,各地要互相支持。对于其他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协助确认考生毕业学校和学历的,要予以积极配合。

128评论

感情这事能勉强吗

一、国家大力培养,未来村医将往中医全科发展6月1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十四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明确提出,各地要切实落实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投入责任,全面提高基层公共卫生、全科、中医等能力。值得注意的是,文件强调,基层医疗机构建设不到位,中央财政将不会拨付给该地项目的建设资金,可以说,把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提到了极其重要的高度。作为一份中国医疗体系发展的规划性文件,意味着下一个五年中国医疗机构的发展方向,意义十分重大。这也昭示了未来村医将往中医全科方向发展。这一点从此前的几份国家文件中也可以看出: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提出要落实乡村医生待遇,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计划。可见国家对基层村医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是十分重视的。今年2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深入推进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可见村医转岗全科医生是大势所趋。综合多份国家级文件,可以发现,中医、全科已经成为国家重点推进的基层医疗项目。据专家预计,中医全科医师,未来将成为乡村医生的标配。二、基层医疗机构建设不力,将取消国家补助!国家发改委文件提出重要一点:对于地方投资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不力的省份,中央预算内投资原则上不支持省市级相关项目建设。国家自2016年起开始实行助理全科医生培养模式,目前,对于乡村全科医生的相关激励是较为丰厚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为每年每人5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为每年每人2万元。一旦中央预算投资取消,对于乡村医生来说,也会失去一大笔补贴。让我们来看看各地对中医全科医师的奖励政策:(一)连云港:每年补助2万元,连续发放5年5月26日,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发布省内医改动态,明确经规范化培训回基层工作的全科医生每年由财政补助2万元,连续补助5年。(二)深圳:每人补助不少于25万元,分5年发放今年2月,深圳市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深圳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5 年)的通知》,明确深圳对外招录中医全科医生,每人补助不少于25万元,平均每年至少五万元!(三)四川:每人每年补助1.6万元上半年,四川省卫健委发布文件,明确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对象为每人每年1.6万元,发放给所有培训对象。三、中医、全科不分家,最适合基层医疗机构在职业路径的选择中,不少村医可能陷入了困惑:中医、全科医生好像都吃香,但是我时间精力有限,应该先学哪一方面?其实,中医医师和全科医师并不相悖,毕竟,连国家规定的乡村全科考试也是以考中医知识为主。中医就是最好的全科医师,中医的整体观和辨证施治理论,讲究系统地对人的身体进行调理,这一观点与全科医学可谓不谋而合。如果中医采全科医学中的西医精华,便能获得更好、更快的诊治效果。首先,目前国家推行的分级诊疗是十分科学的。通常患者换了大病会去大医院看,而一些庞杂的小病一般就会往村卫生室跑,而卫生室最多只有几名村医。这样一来,只掌握一些专科医学的村医,就不能应付过来了。再加上中医药价格低廉、中医外治法见效快、没有副作用。中医有着“简、便、验、廉”的优势,无疑是最适合在基层发展的。四、村医成为中医全科医师的几大途径(一)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转岗中医全科医师该考试准入标准较高,难度也较大,不太适合现有的大龄乡村医生报考。但持有该证书的医生,可以通过相关招聘到村卫生室执业。(二)考取“乡村全科助理执业医师证书”,转岗中医全科医师这是国家针对村医量身打造的考试,其难度较低,而且通过率很高,非常适合基层村医报考。并且,乡村全科医师在乡镇以下工作执业范围广,并且在乡镇以下工作是有处方权的,对于村医开展相关诊疗更加方便。(三)参加转岗培训,并通过相关考核,转岗中医全科医师以河北省为例,当地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河北省2021年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转岗培训的通知》,明确其学历、年龄要求仅为中专及以上学历,50岁以下,并需要累计从事临床工作2年以上。这对很多乡村医生而言门槛并不高,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途径。综上所述,中医全科医师在基层是十分吃香的。各位村医朋友们可以抓住机遇,及时地进行自我提升。转岗中医全科以后,不仅技能有所提升,待遇也会有很大提高。当然,必须承认的是,目前还有很多地方政府没有积极地响应相关的国家政策,大力发展中医全科医生,给予他们应有的福利。按照国家文件指示,这些省份未来可能会取消国家财政补助,这无论是对当地政府,还是村医,都不是一个好消息。历来乡村医生的“无名”身份是很多人不想去加入这个队伍的一个理由,在没有身份的同时,也就更没有了编制与相应的福利,导致村医职位无人接手、村医年龄老龄化,与此同时,就更家中基层医疗差的状况,如何提升自己的水平和诊疗技能,那一定是接收培训或者考医师资格证。有很多岁数比较大的考生对医师资格证考试那可是望而却步,以为很难,觉得自己年龄大考不下来,我想说,考证不是年轻人的专利,只要自己有一颗提升自己医疗能力的心,那就是成功的一半,在这个科技发达的时代,通过考试的方法不止看书一种,我们可以去听视频课程,通过老师视频教学的方式去学习,哪怕我们年龄大,我们可以多付出一点时间去复习,也是照样能追上年轻人的进度。

58评论

我闪亮登场却没人鼓掌

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应符合下列条件: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已满一年且考核合格;学历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中报考临床类别和中医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要求。2017年乡村全科助理医师考试分数线为固定分数线:180分。也就是说自2017年起乡村全科助理医师分数线都是180分。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基本标准一、专业、学历及工作经历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国家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经历要求。二、基本素质要求(一)尊重生命,关爱患者,能将防治疾病、维护健康作为自己的职业责任。(二)遵守职业道德,尊重个人信仰及人格,保护个人隐私。(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五)具有终身学习、持续自我完善的意识。三、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要求(一)掌握医学伦理的基本原则。(二)掌握维护心理健康的基本方法。(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基本知识。(四)掌握公共卫生的基本知识,熟悉公共卫生的基本方法。(五)掌握全科医学的基本知识,熟悉全科医学的基本方法。 (六)掌握正常人体的基本形态结构和主要功能。(七)掌握农村常见急、危、重症患者的院前急救与转诊指征,了解临终关怀的基本知识。(八)掌握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主要发病原因、临床表现、诊断要点、防治原则、基本处理措施与转诊指征。熟悉农村常见病、多发病康复的基本知识。(九)掌握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管理及常见危险因素与预防控制的基本知识。(十)掌握健康教育的基本知识及常用方法,了解健康促进的基本知识。(十一)掌握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流程。掌握预防接种相关知识。熟悉常见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治原则。(十二)掌握儿童、妇女、老年人、严重精神障碍 (重性精神病) 患者等特殊人群的重点卫生问题及基本卫生保健知识要点,了解计划生育政策与技术指导原则。(十三)掌握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常用药物的合理用药原则,了解基本药理知识。(十四)掌握中医基本知识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辨证论治。四、基本技能要求(一)具有基本的医学伦理的分析判断能力。(二)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与协作的能力。(三)具有依法执业的能力。1 (四)具有规范地采集病史、体格检查和书写常用医学文书的能力。(五)具有基本操作技能和常用辅助检查结果的判读分析能力。(六)具有对急、危、重症患者的初步判断、现场处置和转诊的能力。(七)具有对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初步诊断、处置和转诊的能力。(八)具有对儿童、妇女、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健康管理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严重精神障碍 (重性精神病)患者的基本管理能力。(九)具有开展健康教育的能力。(十)具有对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初步判断、报告、信息收集和协助进行应急处理与管理的能力。具有实施预防接种相关工作的能力。(十一)具有收集、整理、报送和管理本辖区内居民的健康信息和相关疾病预防控制资料的能力。(十二)具有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和方法防治常见病、多发病的能力。(十三)具有一定的自学和知识更新的能力。参考资料医学教育网:

43评论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