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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经百战者必遍体鳞伤驰骋沙场者必心存信仰
加盟连锁药店必须有一名注册的执业药师,没有执业药师不允许进行售药等情况。另外如果药店只售卖西药,则只需执业西药师驻店即可;如果药店要售中药和西药,则必须配备一名或以上执业中药师。药店加盟条件:1、营业场地不少于40平方米,仓库不少于20平方米;至少要有一个驻店药师、一个营业员(要高中以上或与药学相关毕业的或经过药监部门考核获得上岗证的人员。2、要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然后还要去办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新开的药店也要施行GSP认证,GSP就是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一切都要按GSP模式运作。3、申请开办药店时,您应当向所在地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申领到《药品经营许可证》后,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4、药品零售业的质量负责人应是药师(中药师)职称以上的药学技术人。
quiter聆听
法律分析:不可以,开药店必须有一名注册的执业药师,没有执业药师是不允许进行售药等情况的,所以最好需要雇一名药师,才能够从事医药售卖。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开药店的条件: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具体条件要看拟开办的药店是处于县城以上的区域还是在乡镇或村,区域不同条件可能不一样,这要看所在地省级药监局的具体规定;2、具有与所经营的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必须有固定的药品经营场所,它要能符合贮存药品、不影响药品质量、有利开展药品经营活动的总体条件,处于不同区域场所的面积要求可能不一样;3、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4、具有保证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需要制定有符合规定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具体要求主要参照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条款,并能认真执行这些工作制剂,要做到有据或可查(即执行制度要有记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 从事药品批发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经营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药品经营许可,除依据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循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第五十二条 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二)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三)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四)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dream梦由心生
医药行业较为特殊,所以开药店需要经过一个很繁琐的过程,要办的许可证很多而且必须要办齐,否则就会影响后期的经营。开药店需要的许可证,可总结为4个步骤:1、首先需要向自己开店所在地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开办申请,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2、在领完许可证之后,需要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以及健康证。3、作为一家药店,经营者还需要施行GSP认证,所谓的GSP就是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药店经营一切都需要按照GSP模式运作。4、如果所经营的药店内包含保健食品,还需要向药监申请《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而如果涉及医疗器械的话,则需要申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职业药师证,关于药理的相关医药知识应该有的吧?药店的经营,上级要求必须有在职职业药师的参与。全职的执业药师,也不用当售货员去卖药的,执业药师证就是杀手锏执业药师有它的职业内容范围,监督、审批和考核等……
我是坏孩纸里的好孩纸
开药店需要的是执业药师证。药剂师或称药师,是负责提供药物知识及药事服务的专业人员。药剂师是药物的专家,同时是解答市民大众有关药物问题的最适当人选。药剂师负责监察医生所处方的数种药物中有否出现药物相互作用;并根据病人的病历、医生的诊断,为病人建议最适合他们的药物剂型(如:药水、药丸、塞肛药等)、剂量(如:老人、肝病或肾病患者或需根据病情)。工作内容具体如下:1、指导和参加药品调配工作;2、负责药品检验鉴定和药检仪器的使用保养,保证药品质量符合药典规定;3、配合临床研究,制作新药及中草药提纯;4、检查毒、麻、限、剧、贵重药品和其他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5、按照处方为顾客配药,并且向顾客说明如何服用等相关事项;6、回答病人和其他专业医务人员的咨询;7、从事研究、开发并参与医药产品的生产制作,负责新药产品的医效试验,对新药进行生产质量监控等一系列工作等。在制药厂工作的药剂师从事研究,开发,并参与医药产品的生产制作,负责新药产品的医效实验,对新药进行生产质量监控等一系列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条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执行国家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承担药品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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