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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花泪
您好,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规定四年为一个考试周期。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参加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且部分科目合格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试人员,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四年一个周期顺延至2021年。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中专考生: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至2020年12月31日。例如:报考全四科的应试人员于当年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其药事管理与法规与药学专业知识二的考试成绩合格;那么该考生只需在其后三年期间参加另外两个科目的考试,若成绩合格则视为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如药学专业知识一并未合格,取最近前三年合格成绩,即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合格,继续报考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专业知识一及药学专业知识二即可,如此滚动。
被谁紧抱
你好,21年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内容有变动,对比2020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试大纲发现,主要变化集中在第一章、第三章、第四章、第八章、第十章。本次变化删除了很多不易命题的段落,并且将同类内容合并同类项。比如药品不良反应调整到了第一章。还有第三章第一节也是结构性的变化。(一)在第一大单元中,将第二小单元中第一细目、第二细目合并为第一细目“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增加各要点。将原第三小单元第一细目、原第三大单元第四小单元、原第四大单元第一小单元第五细目调整为第三小单元“药品安全和相关管理制度”,增加各细目和要点。(二)在第八大单元中,第五小单元新增以下细目:“药品经营者遵守药品价格管理的规定”“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制度”,并新增要点。(三)在第十大单元中,第三小单元新增第十细目“违反执业药师管理的法律责任”、第十二细目“其他违反药品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增加各要点;新增第七小单元“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第八小单元“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增加各细目和要点。增加3章新内容
情感热带
变动一:中专学历无法报名药考在2019年3月份,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执业药师的报名条件中,明确表示2020年是中专学历考生可以报考执业药师考试的最后1年。变动二:南海省报名条件放宽2020年12月1日,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允许境外人员参加全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变动三:部分考生成绩延期,21年仍可参考2020年因疫情等原因延考的考生,其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变动四:江苏南通公布报名时间为6-8月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于2月19日发布了《南通市2021年度人事考试工作计划》,该计划显示2021年南通执业药师报名时间计划为6月-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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