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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人离情人长
第一步、打开国家医学考试网 国家医学考试网是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官方网站,提醒大家不要登陆错误的网站。注意:此服务平台要求使用8.0以上版本的IE浏览器,请您先检查并升级您的浏览器。 第二步、考生注册 报名参加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考试,需在国家医学考试服务平台完成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账户将可以通过服务平台进行考试报名。如果已经进行注册的则可以直接进行登录报名。 打开报名系统主页面,点击“注册”按钮,打开用户注册页面。如下图所示: 注意: 1.此处个人信息请输入真实信息。 2.注册成功后用户名将不能被更改,请选择本人容易记忆的用户名并牢记此用户名和密码。 3.填写信息时,如果您填写的格式不正确(如下图),输入框将自动变红(鼠标移至红色区可查看错误提示),请您重新输入,直到输入正确为止。 4.点击“创建用户”后,系统提示您“已经以用户名XXXX在网站上完成了注册,请勿重复注册用户信息。(若用户名XXXX非您本人注册,请您在资格审核期间,携本人身份证明和相关报名材料到资格审核现场处理。)''(如下图),此时请不要再尝试注册,待现场资格审核期间找考点考务人员协助解决。 5.如果个人密码遗忘,凭个人姓名、证件编号及密码查询问题答案,在国家医学考试服务平台“考生登录”下方通过“找回密码”进行处理。 第三步、完善个人信息 在系统登录页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及校验码,登录成功后,进入报名系统。点击“个人信息”栏目进入个人信息页面(如下图所示)来继续完善个人信息中的联系方式、工作情况、教育经历、证书情况等信息。此处填写的个人信息将用于考试报名或证书使用,请务必准确。 注意: 1.输入的年月信息格式为YYYY-MM,中间需要加横杠。 2.在填写工作单位、毕业学校时可通过输入拼音首字母的方式进行检索选择(如工作单位为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可直接输入bjdx后,约等7秒即可显示全部北京大学某某医院,由于网站收录的单位数据量较大,在拼音码检索过程中可能存在延时的情况,请耐心等待)。当鼠标从输入框中移开后,如果文本框显示黄色表示您输入的内容不在系统已有的列表中;显示红色表示您未输入信息;显示灰色表示您选择的内容存在系统中并可以使用。 3.教育经历、培训经历、证书情况有多个时,请点击图标添加即可。需要删除时点击图标即可删除。 4.在输入过程中格式有误或者非空的项会以红色框方式表现出来。 5.注意完善好个人信息后必须点击“提交”按钮方可保存成功。 6.若想要更改密码可点击右上角的“安全设置”进入设置页面更改。更改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保存。 第四步、考试报名 个人信息完善后,点击菜单栏的“考试报名”菜单,进入下图所示的页面 页面左侧显示带加号(箭头所示)的大按钮为考试报名按钮;点击此按钮开始报名。考生先认真阅读《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同意后系统列出了考生可以报名的所有考试类别。如下图 1.选择报考类别 页面第一行显示报名的六大步,第一步请根据自己的报考条件选择考试类别,有两种方式可以查到考试类别,第一种通过搜索条件(箭头所示),可快速查找,另一种则在页面上直接查找,找到今年的报考类别后,点击报名按钮,进入上述六个步骤中的第2、3、4、5、6环节。 2.核实基本情况 阅读考生须之后请仔细核实考生的基本情况,在核实过程中如果有改动请更改后点击下一步左侧的“保存”按钮即时更新,然后再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下一项。 3.核实工作情况 请仔细核实考生的工作情况,在核实过程中如果有改动请更改后点击下一步左侧的“保存”按钮即时更新,然后再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下一项。 4.选择教育经历和培训经历 请选择适合本次报考专业的教育经历和培训经历并在每个方框的左上角打勾,仅有一个也必须选中,在此过程中如果有变动请更改后点击下一步左侧的“保存”按钮即时更新,选择完成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下一项。有些考试不需要培训经历的可不选择。 5.选择证书情况 请选择考生的证书情况,操作如上。在此过程中如果有变动请更改后点击下一步左侧的“保存”按钮即时更新,选择完成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下一项。有些考试不需要查看证书的可不选择。 6.选择考区及考点 请考生确认本次报名信息并选择考区和考点。如下图所示: 两者都选好再次核查此报名表信息,报名的最后一步完成,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保存报名信息,成功后在“考试报名”栏目中报名按钮后会显示出已报名的信息。 7.打印报名信息和准考证号 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可点击“打印”按钮,在出现的报名表打印页点击“打印”按钮进行打印报名信息,如果准考证号已发放的也可同时打印考生准考证。 8.放弃报考 报名成功后,在考试报名页面右则会显示您报考的考试类别信息,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考生如果需要修改报名信息,则在相应的内容下点击“放弃报考”按钮,然后重新报考即可。
深情的人不该被辜负
报名条件 --返回顶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 第九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第十条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第十一条 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的内容和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 十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1、卫生职业高中毕业生; 2、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辅助医疗类、医学技术类等相关医学类和药学类、医学管理类毕业生; 3、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毕业证书注明为非医学方向的; 4、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学位证书证明学位是非医学的; 5、非现役军人持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考或在军队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6、现役军人持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告的; 7、持《专业证书》或《学业证书》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8、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毕业后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 报名时间 --返回顶部--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4-5月份左右。详细情况请关注本站执业医师频道考试动态栏目。 考试时间 --返回顶部-- 医师资格考试分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两部分。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一般在6-7月份,医师资格医学综合笔试考试时间一般在9-10月份。 技能考试 --返回顶部-- 一、考试机构或组织(一)考试机构或组织的基本要求承担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机构或组织,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号第四章第十八条规定外,还应符合: 1.实践技能考试机构或组织,应根据考试内容设置若干考站,具备实践技能考试条件,便于管理; 2.考试机构或组织应设候考室,并必须明示考生须知、考试流程图和考站分布图等; 3.考试机构或组织须设考试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每个考站和传递考生评分册,保证考试秩序和纪律。 (二)考试机构或组织器材配置 1.临床类: (1)一般器械:听诊器、血压计、手套、叩诊锤、手电筒、压舌板、眼底镜、皮尺、棉签、手术衣、隔离衣、消毒器具、换药包、扩创包、棉垫、绷带、夹板、缝合用垫枕、三角巾、吸氧设备、导尿管、胃管、担架、硬板、穿刺包、吸痰器、心内注射器和针头等; (2)医学教学模拟人,需符合体检、换药、穿刺、导尿、吸氧、插导管、心肺复苏等操作需要; (3)简易呼吸器、电除颤设备、多媒体计算机、耳机、投影仪、分规。 2、口腔类:� (1)一般器械:一次性口腔器械盒(含口镜、探针、镊子、器械盘)、手套、消毒器具及消毒液、洗手设施(含流动水、肥皂、擦手纸巾消毒毛巾)、消毒敷料(包括大棉球、纱卷)、1%碘酊、3%双氧水、酒精灯、灯架、注射器、听诊器、血压计、吸氧设备;� (2)口腔设备及专用器械和物品: 1)口腔综合治疗台、颅骨仿生头模型及下颌骨模型;� 2)钻针(含裂钻、球钻)、15#扩大器根管锉、金属口镜/银汞充填器、牙胶棒冰棒、手用洁治器(含直角形、大镰刀形、弯镰刀形、牛角形)、牙周探针、印模材、托盘、调刀、调碗;�� 3)正常离体磨牙;� 4)牙髓活力测试结果报告单、X线片(牙片及正常全口曲面断层片)及读片灯箱、实验室检验结果报告单。 (3)医学教学模拟人,需符合吸氧、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等操作需要。� (4)计算机多媒体演示:计算机、打印机。 3.公共卫生类: (1)一般器械:听诊器、血压计、手套、叩诊锤、手电筒、皮尺、棉签、隔离衣; (2)医学教学模拟人,需符合体检、吸氧、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等操作需要; (3)多媒体计算机; (4)公共卫生专用配备器材: 1)余氯比色计; 2)微小气候测定仪; 3)噪声测定仪; 4)紫外线强度测定仪; 5)一氧化碳测定仪; 6)二氧化碳测定仪; 7)显微镜; 8)照度计; 9)喷雾消毒器;10)X射线测定仪; 11)以上仪器使用时所需条件和配套器材:如光源、噪声源、电源、接线板等; 12)消毒剂配制有关试剂和器材; 13)三角板、圆规、铅笔、橡皮、半对数纸、坐标纸、草稿纸。 二、考试实施 (一)考试实施的基本要求 1.实践技能考试采用多站测试的方式,考生依次通过考站接受实践技能的测试。考点根据考试机构或组织的设置规模,合理安排考生的考试时间; 2.考点在准考证上注明考生应携带的物品(如身份证明(军官证、护照)、工作服、口罩、帽子以及口腔类所需的离体牙等),并提前10天通告考生; 3.考生持“准考证”应考,考试机构或组织要严格把关,考前认真核对考生准考证和身份证明,并对应试者所提交的试用期一年的实践材料进行审核; 4.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考试机构或组织进行测试; 5.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总分值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6.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过程中,不得对人体进行创伤性操作; 7.在体格检查和基本操作采用2名考生相互操作时,要男女考生分开,并至少为女考生安排1名女考官。 (二)考官担任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考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号第四章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同一考试机构或组织的各考站的考官原则上不能来自同一单位(医院)。 (三)临床类考试实施 1.考试内容与方法:每个考生必须依据《考试大纲》的要求通过以下三个考站的测试,测试时间共60分钟,每站设考官2-3名。 (1)第一考站:病史采集与病例分析。考试方法主要采取计算机显示试题,口述回答。 (2)第二考站:基本技能操作与体格检查10考试方法采用医学教学模拟人、标准体检者及考生相互进行操作。考官在考生进行操作时或操作后,提出相关问题。 (3)第三考站:体格检查2(心脏听诊和肺腹部听诊)与辅助检查结果判读(包括心电图、X线片和实验室检查结果判读),考试方法采用多媒体,考生据此提出诊断、诊断依据,并回答主考官提出的相关问题。 2.考试项目数量及分值:考站 考试项目 分值 考试时间(分钟) 考试设备 考试方法 第一考站 病史采集 15 分 35 分 1021试题卡 笔试 病例分析 20 分 11第二考站 基本操作技能 20 分 38 分 1121医学教学 模拟人 操作口试 体格检查 118 分 10体检模特或考生(男女考生分开进行)第三考站 体格检查 2心脏听诊 5 分 27 分 48多媒体 多媒体考试 肺部听诊 5 分 4 X 线片 小项目 3 分 28大项目 4 分 2心电图 小项目 3 分 2 大项目 4 分 2医德医风 3 分 22合计 100 分 60 考试题型 --返回顶部-- 医学综合笔试全部采用选择题形式。采用A型和B型题,共有A1、A2、A3、A4、B1五种题型。助理医师适当减少或不采用A3型题。医师资格考试总题量约为600题,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总题量为300题。 考试科目 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测试基础医学综合、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三部分。 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内容、考试形式以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审定颁布的《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医学综合笔试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方案及内容见表1、2. 表1. 医学综合笔试执业医师考试方案 基础科目25% 临床: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药理学、医学微生物学、医学免疫学---------------------------------------------------------------------------口腔:生物化学、生理学、医学微生物学、医学免疫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专业科目70%临床:内科学(含传染病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精神病学---------------------------------------------------------------------------口腔: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预防医学、口腔修复学、临床综合(内科基础、外科基础)公共科目5%卫生法规、预防医学、医学心理学、医学伦理学表2. 医学综合笔试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方案及内容 基础科目20% 临床: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药理学--------------------------------------------------------------------------口腔:生物化学、药理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专业科目75%临床: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口腔: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预防医学、口腔修复学公共科目5%卫生法规、预防医学、医学心理学、医学伦理学 注册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 第十二条 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第十四条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四)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六)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注销注册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十八条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以及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消失的,申请重新执业,应当由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机构考核合格,并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重新注册。 第十九条 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个体行医的医师,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经常监督检查,凡发现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及时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准予注册和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并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汇总,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情歌念人
信息项填写说明(注:所有手工填写内容均须为半角)考生姓名填写有效证件上的姓名,用于证书打印。不同考生的填写方式如下:⑴ 对于大陆考生:姓名必须为汉字,不得包含英文字母、数字、标点符号、空格等字符,长度不超过28个汉字。(少数民族考生姓名可包含“.”,生僻字可用 “?”代替,现场资格审核时统一由考区汇总上报国家医学考试中心进行信息完善)⑵ 对于台港澳与外籍考生:姓名长度不超过28个字符,英文字母除首字母外一律用小写,半角。证件类型请在下拉菜单中选择证件类型,其中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或士兵证、台湾往来大陆通行证台湾身份证、香港往来大陆通行证香港身份证、澳门往来大陆通行证澳门身份证、外籍护照。身份证明号码/通行证编号(港澳台考生)填写证件类型所对应的号码:不得有空格、标点符号(包括长连接号、短连接号),其中身份证号码必须为15位或18位;台湾来往大陆通行证为10位,台湾身份证必须为10位;港澳来往大陆通行证为11位,香港身份证必须为8位或9位,澳门身份证必须为8位;外籍护照号码长度不少于6位。登录密码该密码用于登录时使用,请妥善保管。密码由字母及数字组成,区分字母大小写。密码长度为8到12位。密码找回提示请从下拉菜单中选择您熟悉的密码查询问题。密码找回答案取回密码时使用的答案,请务必牢记。密码查询问题答案应为4到30个字符。性别⑴ 当证件类型为大陆身份证时,性别可以自动识别。⑵ 当证件类型为港澳台身份证或非身份证时,考生须自行填写性别。出生日期⑴ 当证件类型为大陆身份证时,出生日期将由系统自动识别。⑵ 当证件类型为港澳台身份证或非身份证时,考生需要自行填写出生日期。⑶ 考生须年满十八岁且不超过七十五岁。民族请从下拉菜单中选择民族,当证件号码类别为外籍护照时,将默认为“其它”。家庭联系电话(或小灵通)号码格式:家庭所在地长途区号(3至5位)-电话号码(6至8位)-分机号(选填)单位电话号码格式:单位所在地长途区号(3至5位)-电话号码(6至8位)-分机号(选填)手机号码大陆地区:手机号码固定11位,非大陆地区:6到11位。且第一位不能为“0”。电子邮件常用电子邮件地址,邮件地址长度为5到60个字符。联系地址常用的联系地址,地址应详细说明所在省、市、区、街道、门牌号情况。长度不超过30个汉字。 (提示:通讯地址为以后联系考生的有效地址,考生必须准确填写)邮政编码常用的联系地址的邮政编码。大陆地区为6位,非大陆地区最短3位,最长不得超过6位。报考学历本次报名使用的医学最高学历。毕业专业本次报名使用的医学最高学历的毕业专业。当选择“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与“无学历(含无正规学历和无学历)”时,无须填写毕业学校及毕业年月医|学教育网整理。学习形式本次报名使用的医学最高学历对应的学习形式,当选择“无学历(含无正规学历和无学历)”时,无须填写此项。毕业学校名称及所在地区⑴ 请选择毕业学校的所在地,再进行毕业学校的选择。(如有毕业院校合并的情况,应按合并后的院校名称填写)⑵ 如果下拉菜单中不存在考生毕业的学校,考生可选择“其他”,再填写您的毕业学校。(不得有空格、标点符号)毕业年月本次报名使用的医学最高学历的毕业年月,请在下拉菜单中选择。毕业证书编号⑴ 按最高学历毕业证上的证书编码填写。(不得有空格、标点符号)⑵在校研究生、无学历或师承人员, 可不填写毕业证书编号。在岗情况⑴ 请在下拉菜单中选择在岗情况:试用、在职、在校研究生。⑵ 如果是“在校研究生”,工作情况的详细信息可以不填。工作单位所在行政区域根据工作单位所在区域,进行省、市、县(区)的选择。工作单位名称⑴考生在下拉菜单中选择正确的工作单位名称,如菜单中没有所需选项,则单击“手工输入”键,手工输入正确的工作单位名称。(不得有空格、标点符号)⑵对于在校研究生,请选择或填写实习单位名称。(不得有空格、标点符号)工作单位机构代码⑴ 系统将根据考生在菜单中选择的工作单位名称自动识别机构代码,无须填写。⑵ 对于手工输入的工作单位名称,需手工输入机构代码。机构代码填写请参照:卫生机构(组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从民政、工商行政、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取得法人单位登记证书上的机构编码。(不得有空格、标点符号)机构类别系统将根据机构代码识别所对应机构类别,未识别的机构请考生在下拉菜单中选择机构类别。单位隶属工作单位的隶属关系,其中包括:⑴ 地方:中央、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县(含县级市)、街道、镇、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其他。⑵ 军队:总参谋部(总参三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北京军区、沈阳军区、兰州军区、济南军区、南京军区、广州军区、成都军区、海军、空军、二炮、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⑶ 武警:武装警察部队。⑷ 公安包括:公安部所属边防、消防、警卫现役人员,不包括一般的公安机构人员。本人身份(1)军队及武警干部(2) 军队及武警士官(3) 军队及武警部队聘用人员(4) 公安部所属边防、消防、警卫现役干部(5)公安部所属边防、消防、警卫现役士官(6)公安部所属边防、消防、警卫部队聘用人员注: 1.本项仅限单位隶属为军队、武警、公安的考生填写2. 现役军人请在第1、2、 4、5项中选择其中一项,聘用人员请在第3、6项中选择一项。报考级别请在下拉菜单中选择: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乡镇执业助理医师。 (若单位隶属为县级以下时,可选择乡镇执业助理医师)报考类别在下拉列表中选择对应的报考类别。报考考区在下拉列表中选择本人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的考区。报考考点在下拉列表中选择本人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的考点。获得执业助理医师年月填写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年月。执业助理医师注册登记号执业助理医师注册登记号,请务必填写正确。(不得有空格、标点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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