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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悸
助理医师在乡镇卫生院有处方权,意味着有独立的行医权利,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有如下权利:(一)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二)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 (三)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四)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五)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六)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七)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饶过我
法律分析: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 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诊治的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二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五)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第三十条 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诊治的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