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认证报告

睥睨所向
  • 回答数

    3

  • 浏览数

    19143

首页> 医学>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认证报告

3个回答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摘星水韵

已采纳

你这是报考执业药师吧

71评论

我姓胡

大家都知道,并不是所有地区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考后都需要进行资格审核(复核)。根据各地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公告,陕西、湖南、浙江、重庆、河南、广东、青海、江苏、西藏、山东、四川、江西、贵州、安徽、新疆、云南、山西、河北等地实行考后资格审核(复核)。考试结束后,需要进行考后审核的地区一般在分数线公布后发布审核通知,大家及时关注各地官网或咨询部分官网公布出来的审核地区地址和联系方式。各地区的审核方式及内容有所不同,所以考后审核的材料需求也是不一样的。大家可参考往年各地区的所需资料:经单位审核盖章的工作简历表;考生报考承诺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证明;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后签字盖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从事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等。各位考生可以以此作为材料整理的参考,但要注意的是:以上所需材料并非等同于2020年考后审核的所需材料。最好还是以官方发布为准。以上就是关于2020年执业药师考后审核所需资料的相关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74评论

敷衍硪的笑

第一条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系指经以下学习活动获取核准确认的学分:(一)参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必修、选修内容学习;(二)一个月以上的脱产专业学习、专业学位课程学习;(三)参加学术会议、专题报告会、出国考察、发表论文、培训、讲学、出版论著,研究性工作计划、总结和报告,调研或考察报告、阅读专业期刊等;(四)获得科研成果奖励或国家专利等;(五)国家执业药师资格标准制定、考试命题、继续教育内容遴选评审;(六)单位组织的业务学习;(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第二条学分授予程序为:(一)取得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学分,由施教机构在《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确认与登记盖章。(二)第一条第二款至第四款、第六款、第七款学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人事教育部门或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的机构负责确认与登记盖章。申请第一条第二款学分的人员,须提交当年学习考核成绩证明;申请第一条第三款的人员,须提交论文原件及相关证明;申请第一条第四款的人员,须提交成果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及单位关于本人参与工作的证明;申请第一条第五款的人员,须提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和中国执业药师协会的证明;申请第一条第六款学分的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组织业务学习的证明。

129评论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