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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谅我盛装出席贝为错过你
新《医师法》中扩大了医师的职业范围:医师的注册执业范围应当与其执业机构的诊疗科目设置相适应,经培训考核后可以增加医师的执业范围。医师经注册后,可以按照注册的执业场所、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卫生服务。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注册医师: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受刑事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未满二年或者依法被禁止执业的期限届满的;3.医师执业证书被吊销未满两年的;4.因医师定期检查不合格被撤销注册未满一年的;5.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医疗卫生服务的其他情形。二、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注销注册,吊销医师执业证书:1.死亡;2、受到刑事处罚的;3.医师执业证书被吊销的;4.定期考核不合格,暂停执业活动,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医师;5、暂停医师执业两年;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医疗卫生服务或者应当办理注销手续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一)具有高等学校相关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卫生机构参加医学专业工作实践满一年;(二)具有高等学校相关医学专业大专学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卫生机构实习满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