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助理医师考试报名表

你不应该找一个嫌你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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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抱那么暖亦无人相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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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第十条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口腔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口腔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注:台湾、香港、澳门居民报考医师资格考试,请参阅《关于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自2014年3月18日公布施行,依据此规定“学历审核”内容如下:学历的有效证明是指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医学技术类、药学类、中药学类等医学相关专业,其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一)高职(专科)学历2005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经教育部同意设置的临床医学类专业(含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医骨伤、针灸推拿、蒙医学、藏医学、维医学等)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200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经省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设置的医学类专业(参照同期本科专业名称)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经省级以上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同意举办的初中起点5年制医学专业2013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取得资格后限定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执业满5年后,方可申请将执业地点变更至县级医疗机构。2014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初中起点5年制医学专业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不能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2009年12月31日前入学的,符合本款规定的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应以学历专业报考;2010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该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除外(二)中职(中专)学历2001年8月31日以前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社区医学、预防医学、妇幼卫生、医学影像诊断、口腔医学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作为报考相应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学的上述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卫生职业高中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更多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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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的完美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须在报考有效期内)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过期的,可使用临时身份证报名,但需尽快完成换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士兵(官)证、军队学员证;台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和身份证(台、港、澳考生)、护照(外籍考生)。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如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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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装逼

"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成绩查询入口一般于考试后两个开通,口腔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为12月底,估计口腔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成绩查询入口于12月底开通。   2015口腔执业医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详情见   医师资格考试分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两部分。口腔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一般在6-7月份,口腔执业医师医学综合笔试考试时间一般在9-10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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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气女爷

百通医学课程为您回答:(一)直接报考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非助升师)的考生,提交以下材料:第1页:《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说明:1、考生上传的照片须符合要求。2、考生本人必须在“本人承诺”栏和是否申请授予医师资格栏亲笔签名并填写日期。3、应加盖考点审核合格意见及考点公章。4、该表中各信息点内容应与其他报考材料保持一致。5、申请表不得手写涂改。有信息修改需求时应在《医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中修改并重新打印,由考生本人重新签名确认。第1页背面:考生本人毕业证书复印件(请复印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原件背面)说明:1、毕业证书复印件内容须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所有对应信息一致,如毕业学校名称、专业名称、入学及毕业时间等。2、报考学历的学制显示为分段培养的,各阶段学历均应提交。3、持《中专自考毕业证书》报考的,应同时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相同时间段的毕业证书或学习证明书。4、持军队 学历报考 的地方考生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1入学时为军人身份的复员或转业、退伍军人,应提交复员证、转业证、退伍证复印件;2军队学历为大专及以下学历,且毕业证书上有地方教育部门钢印的,应提交原入学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已审核过的招生计划;3军队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提交《教育部 学历证书电子 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验证证明》。第2页:学历鉴定相关证明材料(打印件或复印件)说明:1、持高等学校医学专业专科以上 学历报考 的,提交《教育部 学历证书电子 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2、持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 学历报考 的,提交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复印件)。3、所持的报考学历为分段培养学历的,各阶段学历均应附有《教育部 学历证书电子 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高等学校学历 )或者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复印件(中等专业学校学历)。4、中国公民持境外 学历报考 的,应提交教育部 留学服务中 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注:提交的《教育部 学历证书电子 注册备案表》应保证在4月30日前为可在线验证状态。第3页: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说明: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护照,台、港、澳考生来往大陆的有效证件(不含户口本)。2、 港澳台考生 须同时提交其在港澳台本地的身份证复印件。3、有效身份证明必须在有效期内。4、报名期间身份证遗失的,可暂以“临时身份证明”(应含考生相片)代替。第4页: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统一格式)说明:1、该考核合格证明上所盖公章必须为医疗机构(非医疗机构内设部门)公章,名称应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第一名称一致。2、该考核合格证明的试用机构公章必须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的试用单位名称一致。3、试用期间变更试用单位的(含省内变更、省外变更至我省),各阶段试用单位均应出具《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第5页:经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备案的《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本人信息页)说明:1、确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备案的,应由试用单位书面陈述未予备案的原因,同时提交试用单位2012年10月-2013年2月期间为考生缴纳社保的凭证原件,并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缴纳社保单位应与试用单位一致。2、试用期间变更试用单位,且已在原试用单位报备案的(省内流动),除提交在原试用单位备案的《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本人信息页)外,还应提交现试用单位2012年12月至2013年4月期间连续3个月为考生缴纳社保的凭证原件,并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3、试用期间变更试用单位,且原试用单位为省外医疗机构的,应提交现试用单位2012年12月至2013年4月期间连续3个月为考生缴纳社保的凭证原件,并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第6页:多个试用单位的,应同时提交相应试用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首页(医疗机构登记注册信息页)复印件说明:1、考生试用期间该试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内。2、试用单位必须有与考生报考类别一致的诊疗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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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她不如放手给她自由爱他不如放手让他幸福

信息项填写说明(注:所有手工填写内容均须为半角)考生姓名填写有效证件上的姓名,用于证书打印。不同考生的填写方式如下:⑴ 对于大陆考生:姓名必须为汉字,不得包含英文字母、数字、标点符号、空格等字符,长度不超过28个汉字。(少数民族考生姓名可包含“”,生僻字可用 “?”代替,现场资格审核时统一由考区汇总上报国家医学考试中心进行信息完善)⑵ 对于台港澳与外籍考生:姓名长度不超过28个字符,英文字母除首字母外一律用小写,半角。证件类型请在下拉菜单中选择证件类型,其中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或士兵证、台湾往来大陆通行证台湾身份证、香港往来大陆通行证香港身份证、澳门往来大陆通行证澳门身份证、外籍护照。身份证明号码/通行证编号(港澳台考生)填写证件类型所对应的号码:不得有空格、标点符号(包括长连接号、短连接号),其中身份证号码必须为15位或18位;台湾来往大陆通行证为10位,台湾身份证必须为10位;港澳来往大陆通行证为11位,香港身份证必须为8位或9位,澳门身份证必须为8位;外籍护照号码长度不少于6位。登录密码该密码用于登录时使用,请妥善保管。密码由字母及数字组成,区分字母大小写。密码长度为8到12位。密码找回提示请从下拉菜单中选择您熟悉的密码查询问题。密码找回答案取回密码时使用的答案,请务必牢记。密码查询问题答案应为4到30个字符。性别⑴ 当证件类型为大陆身份证时,性别可以自动识别。⑵ 当证件类型为港澳台身份证或非身份证时,考生须自行填写性别。出生日期⑴ 当证件类型为大陆身份证时,出生日期将由系统自动识别。⑵ 当证件类型为港澳台身份证或非身份证时,考生需要自行填写出生日期。⑶ 考生须年满十八岁且不超过七十五岁。民族请从下拉菜单中选择民族,当证件号码类别为外籍护照时,将默认为“其它”。家庭联系电话(或小灵通)号码格式:家庭所在地长途区号(3至5位)-电话号码(6至8位)-分机号(选填)单位电话号码格式:单位所在地长途区号(3至5位)-电话号码(6至8位)-分机号(选填)手机号码大陆地区:手机号码固定11位,非大陆地区:6到11位。且第一位不能为“0”。电子邮件常用电子邮件地址,邮件地址长度为5到60个字符。联系地址常用的联系地址,地址应详细说明所在省、市、区、街道、门牌号情况。长度不超过30个汉字。 (提示:通讯地址为以后联系考生的有效地址,考生必须准确填写)邮政编码常用的联系地址的邮政编码。大陆地区为6位,非大陆地区最短3位,最长不得超过6位。报考学历本次报名使用的医学最高学历。毕业专业本次报名使用的医学最高学历的毕业专业。当选择“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与“无学历(含无正规学历和无学历)”时,无须填写毕业学校及毕业年月医|学教育网整理。学习形式本次报名使用的医学最高学历对应的学习形式,当选择“无学历(含无正规学历和无学历)”时,无须填写此项。毕业学校名称及所在地区⑴ 请选择毕业学校的所在地,再进行毕业学校的选择。(如有毕业院校合并的情况,应按合并后的院校名称填写)⑵ 如果下拉菜单中不存在考生毕业的学校,考生可选择“其他”,再填写您的毕业学校。(不得有空格、标点符号)毕业年月本次报名使用的医学最高学历的毕业年月,请在下拉菜单中选择。毕业证书编号⑴ 按最高学历毕业证上的证书编码填写。(不得有空格、标点符号)⑵在校研究生、无学历或师承人员, 可不填写毕业证书编号。在岗情况⑴ 请在下拉菜单中选择在岗情况:试用、在职、在校研究生。⑵ 如果是“在校研究生”,工作情况的详细信息可以不填。工作单位所在行政区域根据工作单位所在区域,进行省、市、县(区)的选择。工作单位名称⑴考生在下拉菜单中选择正确的工作单位名称,如菜单中没有所需选项,则单击“手工输入”键,手工输入正确的工作单位名称。(不得有空格、标点符号)⑵对于在校研究生,请选择或填写实习单位名称。(不得有空格、标点符号)工作单位机构代码⑴ 系统将根据考生在菜单中选择的工作单位名称自动识别机构代码,无须填写。⑵ 对于手工输入的工作单位名称,需手工输入机构代码。机构代码填写请参照:卫生机构(组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从民政、工商行政、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取得法人单位登记证书上的机构编码。(不得有空格、标点符号)机构类别系统将根据机构代码识别所对应机构类别,未识别的机构请考生在下拉菜单中选择机构类别。单位隶属工作单位的隶属关系,其中包括:⑴ 地方:中央、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县(含县级市)、街道、镇、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其他。⑵ 军队:总参谋部(总参三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北京军区、沈阳军区、兰州军区、济南军区、南京军区、广州军区、成都军区、海军、空军、二炮、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⑶ 武警:武装警察部队。⑷ 公安包括:公安部所属边防、消防、警卫现役人员,不包括一般的公安机构人员。本人身份(1)军队及武警干部(2) 军队及武警士官(3) 军队及武警部队聘用人员(4) 公安部所属边防、消防、警卫现役干部(5)公安部所属边防、消防、警卫现役士官(6)公安部所属边防、消防、警卫部队聘用人员注: 本项仅限单位隶属为军队、武警、公安的考生填写 现役军人请在第1、2、 4、5项中选择其中一项,聘用人员请在第3、6项中选择一项。报考级别请在下拉菜单中选择: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乡镇执业助理医师。 (若单位隶属为县级以下时,可选择乡镇执业助理医师)报考类别在下拉列表中选择对应的报考类别。报考考区在下拉列表中选择本人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的考区。报考考点在下拉列表中选择本人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的考点。获得执业助理医师年月填写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年月。执业助理医师注册登记号执业助理医师注册登记号,请务必填写正确。(不得有空格、标点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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涩情演出

(一)直接报考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非助升师)的考生,提交以下材料:  第1页:《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说明:1、考生上传的照片须符合要求。  2、考生本人必须在“本人承诺”栏和是否申请授予医师资格栏亲笔签名并填写日期。  3、应加盖考点审核合格意见及考点公章。  4、该表中各信息点内容应与其他报考材料保持一致。  5、申请表不得手写涂改。有信息修改需求时应在《医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中修改并重新打印,由考生本人重新签名确认。  第1页背面:考生本人毕业证书复印件  (请复印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原件背面)  说明:1、毕业证书复印件内容须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所有对应信息一致,如毕业学校名称、专业名称、入学及毕业时间等。  2、报考学历的学制显示为分段培养的,各阶段学历均应提交。  3、持《中专自考毕业证书》报考的,应同时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相同时间段的毕业证书或学习证明书。  4、持军队学历报考的地方考生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入学时为军人身份的复员或转业、退伍军人,应提交复员证、转业证、退伍证复印件;  2军队学历为大专及以下学历,且毕业证书上有地方教育部门钢印的,应提交原入学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已审核过的招生计划;3军队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验证证明》。  第2页:学历鉴定相关证明材料(打印件或复印件)  说明:1、持高等学校医学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报考的,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2、持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报考的,提交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复印件)。  3、所持的报考学历为分段培养学历的,各阶段学历均应附有《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复印件(中等专业学校学历)。  4、中国公民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注:提交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保证在4月30日前为可在线验证状态。  第3页: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说明: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护照,台、港、澳考生来往大陆的有效证件(不含户口本)。  2、港澳台考生须同时提交其在港澳台本地的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身份证明必须在有效期内。  4、报名期间身份证遗失的,可暂以“临时身份证明”(应含考生相片)代替。  第4页: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统一格式)  说明:1、该考核合格证明上所盖公章必须为医疗机构(非医疗机构内设部门)公章,名称应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第一名称一致。  2、该考核合格证明的试用机构公章必须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的试用单位名称一致。  3、试用期间变更试用单位的(含省内变更、省外变更至我省),各阶段试用单位均应出具《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第5页:经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备案的《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本人信息页)  说明:1、确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备案的,应由试用单位书面陈述未予备案的原因,同时提交试用单位2012年10月-2013年2月期间为考生缴纳社保的凭证原件,并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缴纳社保单位应与试用单位一致。  2、试用期间变更试用单位,且已在原试用单位报备案的(省内流动),除提交在原试用单位备案的《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本人信息页)外,还应提交现试用单位2012年12月至2013年4月期间连续3个月为考生缴纳社保的凭证原件,并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  3、试用期间变更试用单位,且原试用单位为省外医疗机构的,应提交现试用单位2012年12月至2013年4月期间连续3个月为考生缴纳社保的凭证原件,并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  第6页:多个试用单位的,应同时提交相应试用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首页(医疗机构登记注册信息页)复印件  说明:1、考生试用期间该试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2、试用单位必须有与考生报考类别一致的诊疗科目。(二)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试点)的考生,除第1-6页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第7-10页材料:  第7页:由所在乡镇卫生院盖章的《报考人员在岗声明》(全省统一格式)  说明:1、该声明由考生本人填写,并由所在乡镇卫生院盖章确认。  2、该声明上所盖乡镇卫生院公章名称应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第一名称和《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的试用单位名称一致。  第8页:报考人员与乡镇卫生院签订的,保证获取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不少于5年的合同复印件。  说明:1、报考人员是该乡镇卫生院正式在编人员的,提交的合同应为人事部门规定统一格式的《聘用合同》;  2、报考人员是该乡镇卫生院非正式在编聘用人员的,提交的合同应为劳动部门规定统一格式的《劳动合同》。  第9页(选交):报考人员是该乡镇卫生院正式在编人员的,还应同时提交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关于其为该乡镇卫生院正式在编人员的有关证明材料。  第10页:考生、所在乡镇卫生院共同签署的,且经县卫生局盖章认可的《知情同意书》(全省统一格式)。  说明:1、考生和乡镇卫生院法定代表人应亲笔手写签名。  2、加盖的乡镇卫生院公章名称应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第一名称和《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的试用单位名称一致。(三)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除第1-6页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第7-9页材料:  第7页:《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时间及考核合格证明》(统一格式)  说明:1、填写该考核合格证明的医疗机构应与填写《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的医疗机构一致。  2、试用期间变更试用单位的(含省内变更、省外变更至我省),各阶段试用单位均应出具《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时间及考核合格证明》。  第8页: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说明:本次报考的类别应与原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类别一致。  第9页:执业助理医师《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说明:《医师执业证书》中的执业地点必须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上的试用单位一致。  第10页:试用单位为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的(如诊所、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等),还应提交执业地点为该试用单位,且类别一致的带教医师(执业医师级别)的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11页: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如转正证明、出生日期不符证明等)。  说明:1、报考材料中出生日期前后不一致者需开具身份证发证机关或毕业学校(非学校内设部门)出具的证明属同一人的证明材料。  2、当年毕业的研究生报考时应提交学校(非学校内设部门)出具的具有1年临床实习经历的证明,内容包括所学医学专业。  3、当年毕业的研究生可自行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实习单位报考。  4、《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年版)》第五条“转正证明”  是指考生人事档案中人事部门在考生转正当年签发的证明材料。  5、颁发考生毕业证书的中等专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应符合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办学资质的要求,与有关文件精神不符的,应提交教育行政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证明材料。  执业医师考试现场审核所需材料,请各位考生铭记,避免耽误报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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