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执业药师监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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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共同负责全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资格考试、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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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你的星空

针对执业药师配备不足的情况,已经有多个地区推行远程审方并且制定相关标准。近日,江西省发布《关于全面推进我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执业药师远程审方试点工作的通知》,详细说明执业药师远程审方工作开展详情。环球网校执业药师频道带来通知内容。  关于全面推进我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执业药师远程审方试点工作的通知  赣药监药品经营〔2019〕55 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市场监管局,樟树市药监局:  2019年4月,省药监局印发《关于同意萍乡市开展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执业药师远程审方试点工作的复函》(赣药监药品经营函〔2019〕2号),同意萍乡市市场局启动相关试点工作。  近期,各地陆续向省药监局提出开展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执业药师远程审方的申请。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可依据实际情况,择优选择辖区内部分日常管理规范、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展执业药师远程审方试点,试点期限一年。  二、有开展远程审方试点意愿的药品经营企业,向属地设区市市场监管局(樟树市药监局)申请,经批准后,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工作不得跨设区市开展。  三、开展试点的药品经营企业应设有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设施设备。原则上100家门店以内的,远程审方执业药师不少于4人,每增加20家门店,增加1名执业药师。要使用专业化远程审方管理软件,做好远程审方数据留存工作,其中电子处方数据留存期限同纸质处方,远程审方影像资料留存期限不少于6个月。远程审方管理软件应为药品监管部门开放数据端口和提供远程监管便利。  四、执业药师远程审方仅作为驻店执业药师临时不在岗的补充,不能完全替代驻店执业药师,也不得以此降低药品经营企业开办条件。医疗用毒性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不得采用远程审方的形式进行处方审核。  各地要密切跟踪试点进展,及时总结经验,加强对试点药品经营企业门店的监管,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安全。试点过程中,如遇新的情况和问题,应及时向省药监局报告。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10日  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环球网校执业药师频道!也可加群备考学习哦!  执业药师西药考试群:586131561  执业药师中药考试群:871282580  更多考试资讯第一时间知晓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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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未够坏

一、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国家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二、考试安排: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0月中旬,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两个半小时。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2015年执业药师将在10月17、18日两天进行。具体科目及时间安排如下:[2]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15年10月17日   上午 09:00 - 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2015年10月17日   下午 14:00 - 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2015年10月18日   上午 09:00 - 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2015年10月18日   下午 14:00 - 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三、主考单位:人事部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 有关中公教育的问题,可以使用以下服务:向TA提问 该链接由问题回答方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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