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成为一个怪物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社会医疗机构的管理,规范医疗行为,促进社会医疗机构发展,保障人民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社会医疗机构,是指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筹资金开办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面向社会服务的各类医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站)等医疗机构。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办的社会医疗机构,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社会医疗机构应当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人民健康服务为宗旨,满足多元医疗需求,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承担必要时的紧急医疗救助任务。第四条 市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市社会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不设区的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各自辖区内社会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公安、物价、民政、国土、城乡规划、税务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社会医疗机构管理和服务工作。第五条 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应当支持社会医疗机构的发展,鼓励多种形式兴办社会医疗机构。第二章 审批与登记第六条 市、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医疗机构发展纳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按照规定比例为社会医疗机构预留资源配置空间。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并及时公布。第七条 设置社会医疗机构必须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的总量和结构范围内,社会医疗机构设置的具体数量、地点不受限制。第八条 申请设置社会医疗机构,应当向所在市、不设区的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置申请书; (二)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第九条 社会医疗机构由市、不设区的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设置审批,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答复。批准设置的,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未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的,不得筹办社会医疗机构。第十一条 卫生行政部门在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的同时,应当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备案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有权纠正或者撤销下级卫生行政部门作出的不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及条件的设置审批。第十二条 社会医疗机构执业,必须持《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向批准其设置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执业登记,经审核、验收合格,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业;需要办理其他登记手续的,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不得开展诊疗活动。第十三条 社会医疗机构变更《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核准的事项,必须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第三章 执业管理第十四条 社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批准的行医地点和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得使用未经国家批准的医疗器械和仪器设备进行诊疗活动。第十五条 社会医疗机构从事诊疗活动的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办理相关的注册手续,其上岗工作必须佩戴标有本人照片、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必须遵守医疗道德规范,文明行医,优质服务。第十六条 社会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执行首诊负责制。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进行前期处置,及时转院。第十七条 社会医疗机构开展下列业务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一)计划生育技术、婚前检查、产前检查、鉴别胎儿性别、人工授精、接生; (二)传染病、精神病、性病诊疗业务; (三)医学整形手术、医疗美容项目; (四)健康体检、戒毒医疗;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第十八条 社会医疗机构不得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 外地执业医师来锡从事诊疗活动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社会医疗机构不得将本单位的诊疗场所租借或者承包给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 鼓励公立医疗机构的执业医师到社会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
最后的情歌是一个人的勇敢
按往年惯例,执业医师证发证时间一般为考试后第二年的3月-6月份。每个地区证书领取的时间都不一样,考生可以随时关注自己报考的当地卫生局。凡取得国内医师资格的,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执业医师的执业地点为执业医师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的省级行政区。执业医师证只要你己通过执业医师的考试,并且通过,在l至l个半月就可发放了,有些地区可能要2个月左右,都考过了什么时候发是上面的事情,在上班时等候就好,假如没有通过上级主管部门会及时通知你,准备来年在考或根下一次考试的人一起在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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