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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的淡定是优雅的孤独
导游证办理程序根据国家旅游局颁布的《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和《导游证管理办法》,结合我局对导游证管理的具体要求,现将办理导游证程序公示如下: 一、受理对象:苏州市旅行社和导游服务中心注册备案的办证人员。 二、提交材料:(一)申办导游证 1、《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式二份(均需加盖服务单位签章,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 2、《导游人员资格(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 3、红底二寸免冠工作近照三张;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与旅行社订立的劳动合同及其复印件,或在导游服务中心注册证明;6、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7、苏州市体检中心证明合格的体格检查表原件;8、导游员上岗培训证明;9、经签字的苏州市导游人员承诺书。 (二)因等级变更换发导游证1、《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式二份,须注明“等级变更”字样(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2、《导游人员资格(等级)证书》复印件(第一、二页); 3、交导游证原件变更换发。 (三)因服务单位变更办理变更导游证 1、《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式二份,须注明“变更服务单位”字样(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2、原所在服务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原件; 3、与旅行社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导游服务中心注册证明; 4、交导游证原件刷卡变更。 (四)因语种变更办理换发导游证 1、《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式二份,须注明“语种变更”字样。(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2、《导游人员资格(等级)证书》及其复印件一份; 3、交回导游证原件变更换发。 (五)遗失补发导游证1、《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份,须注明“遗失补发”字样; 2、遗失登报的报纸原件(提交整版报纸); 3、个人遗失证件情况说明及服务单位开具的证件遗失证明; 注:遗失登报要求在《中国旅游报》、《华东旅游报》省级以上报纸登载“证件遗失作废声明”(登报内容包括单位、姓名、导游证卡号、导游证号),自证件遗失作废声明登载之日起1个月后,持上述材料办理补发导游证手续。 (六)、导游证损坏申请换发 1、《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式二份,须注明“损坏换发”字样; 2、《导游资格(等级)证书》复印件; 3、交导游证原件变更换发。(七)、导游人员跨省、跨城市调动及办理程序 (1)办理调出苏州市导游证变更手续 1、 已持证的导游人员办理调出,提交旅行社或导游服务中心出具的调离证明、《导游资格(等级)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导游证原件,办理出具《导游人员跨省、跨城市调动证明》。并由发证部门在《导游人员管理系统》办理网上调动刷卡手续; 2、取得《导游资格(等级)证书》,还未申请办理导游证的导游人员,提交《导游资格(等级)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未办理导游证证明》。 (2)办理调入苏州市导游证变更手续 1、提供原所在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导游人员跨省、跨城市调动证明》; 2、参加苏州旅游现场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证明;3、《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式二份,须注明“异地换发”字样(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4、《导游资格(等级)证书》及其复印件一份;5、红底二寸免冠工作近照三张;6、身份证复印件一份;7、与旅行社订立的劳动合同及其复印件,或在导游服务中心注册的证明;8、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9、苏州市体检中心证明合格的体格检查表原件(原未办理过导游证的导游提供); 10、导游员新上岗培训证明; 11、经签字的苏州市导游人员承诺书。 (八)申请导游证等相关手续材料由旅行社、导游服务中心提交苏州市旅游局行业管理处办理。受理办公时间 :(一)申领新证、调动换证办理为2月-11月的工作日。 (二)遗失补证办理为全年工作日。 办公地址:苏州市十全街345号 办公电话:65268719、65223327 办公时间: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九)、苏州市旅游局行业处自收到提供的材料经核实合格的,进入办理程序,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办人,并一次性告知全部需更正和补齐的材料。按提交材料日期排序将信息输入《导游人员管理系统》上传省旅游局,输入、上传、与省级同步信息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遇节假日、机器故障、系统调试或停电等不可抗拒因素,相应后延。(十)经与省旅游局网上同步后,在五日内完成办理制卡和发放导游证手续。 (十一)、收费事项:新办导游证、因等级变更换发导游证、因语种变更换发导游证、遗失申请补发导游证、导游证损坏换发导游证、异地换发导游证等收导游证工本费40元证。收费依据、收费标准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导游证IC卡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2]1421号)。 不收费事项:服务单位变更和调出导游证手续不收费。 (十二)导游员年审根据省旅游局通知统一组织办理导游证年审刷卡业务。
美女卸妆鬼不比
今年导游证考试是8月11日开始报名(要等明年了,没年的时间都差不多的)关于2008年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旅游局、各旅行社、各有关院校: 根据省旅游局苏旅人〔2008〕283号《关于2008年江苏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2008年苏州市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凡身体健康,语言表达能力较强,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未受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适应导游工作需要的本市或持有当地公安机关出具暂住证的外省市公民,均可报考。 二、报名程序 1、旅行社从业人员、在校大专以上学生、旅游职高、旅游中专学校导游专业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单位和学校统一向所在地旅游局集体报名;社会人员可直接到所在地旅游局报名。 2、已获《导游员资格证书》(不含已获《中级导游员资格证》人员),报名申请加试其他语种的考生,需交验有效期内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所加试语种的“现场导游”考试。 3、持外省、市《导游员资格证书》,调入我市从事导游工作的人员,需办理“异地换证”手续,交验有效期内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参加“现场导游”考试,合格者予以办理导游IC卡手续。 4、报名时,所有报考人员均需提供《江苏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可登录苏州旅游网下载)、学历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寸红底照片四张,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5、各单位报名时,除提交考生的报名表、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外,还需将报名人员填写《江苏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新考考生情况统计表》,中文类和外文类考生要分别填写,excel电子表格汇总表请发至同时提交打印好的统计表。 6、导游资格证书的发证日期在2006年2月28日前的增考和异地换证的考生,除审核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交验导游IC卡;资格证书的发证日期在2006年2月28日之前,并未办理导游IC卡的人员,不得参加增考和异地换证考试。增考考生考试合格后需收回原有《导游员资格证书》,统一上缴省局办理换证手续,异地换证考生的《导游员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和报名资料统一提交。 7、苏州市旅游局报名点设在市旅游教育培训中心。地点:十全街南石皮弄内,联系电话:、65294709。报名时间为8月11日至9月11日,逾期不予办理。各市(区)考生可就近到各市(区)旅游局报名。 三、考前培训 为增强考生的实际应用能力,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技能,按自愿原则报名参加考前培训。为确保培训质量,考生请选择省级定点旅游行业岗位培训单位接受培训。苏州市区考生的考前培训工作由苏州市旅游教育培训中心负责实施,苏州旅游教育培训中心(地址:十全街南石皮弄内,联系电话:65291674、65294709。)是经省旅游局授权委托的培训机构,考前辅导班现已滚动开班。 四、考试安排 (一) 笔试 1、命题范围以江苏省旅游局印制的《江苏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 2、共考3科,即《导游法规知识》、《导游服务技能》、《导游基础知识》,每科满分均为100分。其中《导游基础知识》一科中,《江苏导游基础知识》占40%。 3、以上三科试题以中文形式出卷和答卷。 4、笔试时间 11月15日09:00-11:00 导游服务技能 11月15日14:00-16:00 导游法规知识 11月16日09:00-11:00 导游基础知识 (二) 现场考试 1、现场考试由我局组织实施,省局负责督考,考评小组由2~3名评委组成。考试注重考查以下方面内容:一是语言和行为举止;二是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三是景点讲解水平;四是对时政和本市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的熟悉程度。 2、现场考试实行室内模拟形式,各市(区)考生统一到苏州考试。 3、现场考试内容包括:苏州城市概况(包括苏州经济、文化情况介绍,详见《苏州市市情简介》)、景点介绍(苏虎丘、寒山寺、拙政园、网师园、狮子林、留园、环古城河水上游)、导游规范、应变能力及综合知识问答。各市(区)考生现场考试内容包括:苏州和所在市(区)概况、所在市(区)景点介绍、拙政园景点讲解、导游规范、应变能力及综合知识问答等。(具体考试内容及方式见附件) 外语类考生必须用应试语言应考并增加与旅游相关的中级水平外语短文阅读和复述。 中文类考生每人现场考试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外语类考生每人不得少于25分钟(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 4、现场考试评分项目由语言与仪态、景点讲解、综合能力三部分组成,若考生的“语言与仪态”一项得分在10及以下者,不论其他两部得分高低,总评为不合格。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2008年11月3日至11月5日,报考人员到各报名地点领取。 (四)2008年考生三门笔试合计成绩达180分,并且现场考试成绩达60分者为考试通过。未通过考试的考生成绩将不再保留,不予补考。 为进一步加强外语导游队伍建设,建立语种齐全、结构合理的导游队伍,不断开拓国际旅游市场,2008年导游考试对英语、日语以外的外语小语种报考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笔试成绩给予适当加分。具体加分标准为: 1、朝鲜族人,报考韩语导游,笔试合计成绩加10分; 2、小语种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报考所学语种,笔试合计成绩加10分; 3、具有所报考语种翻译等以上职称者,笔试合计成绩加20分。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加分一次,不得累计加分。 (五)成绩公布及发证 2009年2月上旬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登录江苏旅游网( )查询成绩,成绩合格者于2009年3月下旬开始核发《导游员资格证书》,并由市旅游局行业管理部门按规定申办导游IC卡。 五、考试用书 1、 考试书目: 《导游法规知识》,中国旅游出版社2008年4月印刷,20元本; 《导游基础知识》,中国旅游出版社2008年4月印刷,22元本; 《导游服务技能》,中国旅游出版社2008年4月印刷,18元本; 《江苏导游基础知识》,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20元本; 其中《导游法规知识》、《导游基础知识》、《导游服务技能》这三本考试用书的内容有部分微调,《江苏导游基础知识》进行了改版,请考生购买2008年4月新印刷版次的教材。 2、 参考资料: 《江苏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大纲》,6元本; 《2008年江苏省导游人员现场考试手册》,12元本; 《走遍江苏》,中国林业出版社2006年版,35元本。 《2005~2007年导游考试试题汇编》,10元本。 以上书籍请各考生于报名期间在报名点购买。 六、考试费用 依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苏价服函〔2007〕69号、苏财综〔2007〕29号文件所批收费标准,导游人员资格报名考试费310元人,其中:报名费10元人,考试费300元人(笔试共三科,每科60元;现场导游考试标准为120元人)。增考和异地换证考生按130元收取。 市导游资格考试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十全街345号)办公楼四楼人事教育处,联系电话:65263848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报考导游,以改善我市导游队伍的素质结构,进一步加强我市导游队伍建设。 特此通知 附件: 1、江苏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2、江苏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考生情况统计表(中文类) 3、江苏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考生情况统计表(外文类) 4、苏州市市情简介 5、关于2008年江苏省导游资格考试现场考试程序与内容的说明(汉语类) 6、关于2008年江苏省导游资格考试现场考试程序与内容的说明(外语类) 以上附件可直接点击下载。 也可参考以下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