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难舍梦难眠
违反旅游法规定吊销导游证三年。根据《旅游法》规定,被吊销导游证的导游、领队和受到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处罚的旅行社的有关管理人员,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或者从事旅行社业务。出现“不合理低价”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旅行社将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处以罚款。对“欺、强制旅游购物”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除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等相应处罚外,涉事旅行社、旅行社相关责任人、导游、领队、购物场所及其经营者都将被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向社会公布。此外,出现“欺、强制旅游购物”违法行为后,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法人代表和主要管理人员,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被吊销导游证的导游,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8修正)》第一百零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被吊销导游证的导游、领队和受到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处罚的旅行社的有关管理人员,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或者从事旅行社业务。
待我不够暖
小一些的景区,或者刚开发、门禁不到位的景区可以混。但是一些知名景区,管理规范的景区,管理还是比较严的。一是人工检查,对照片。二是机器检查,要刷卡的。貌似你可以随身携带,视情况而定,能用则用,不行就不要硬蒙。否则会被查扣。遇到行政执法的,还可能面临罚款处理。
不是所有的爱都美好
导游威胁游客不消费将影响征信,这样的导游会受到何种惩罚呢?最近网络曝出导游威胁游客不消费,将影响征信,其实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可能只是网络的谣传而已 。
我们知道,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国内游或者是境外游,那这种情况下去找一家旅游公司或者找一个导游,,能够安排我们的衣食住行,那可以省下我们不少时间和精力,当然可能也会帮助我们省钱,但是现在旅游市场如此发达,导游这个行业不仅仅是靠导游费挣钱的,他们可能会在景区威胁游客消费,这样的导游屡见不鲜,我觉得作为导游行业,应该清理这些强制游客消费的黑导游,还旅游行业一个绿色的平台。
目前,我国的立法当中并没有导游威胁游客会影响征信的法律条文,所以说这样的说法只能是一种谣言,只是人们的一种美好期望罢了,毕竟个人的征信系统,是一个人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一张名片,如果因为威胁游客,就影响征信的话,有些不合理的,也是不合法的。
我觉得我们在想要去旅游的时候,一定要选择一家正规的旅游公司,选一个正规的导游团队,这样的话,会对我们的出行解决很多后顾之忧,当然,旅游行业也是乱象丛生,导游这种嗯职业,也是有很多灰色收入的,所以,如果群众能够积极举报这些黑导游,国家能够对他们出台一些惩罚措施,可能会对将来的旅游行业的发展带来很大的好处,能促进我国旅游经济的收入,提高人民的幸福指数。
迷失在永久不放手迷失在永远不松手
如果是旅游当地的导游,一般和验票的都混了脸熟,只是例行检查。脸生的遇到认真的验票员就会仔细看头像。福建的景点还好。我去井冈山是拿导游证买票,后面每次进景区都要指纹验票。去浙江,记得是旅行社把我的资料包括导游证号码提前传真过去了。才免费的。不然也是要钱的。其他景点我就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