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空最亮的星
导语:如果你认为导游证考试只是需要背诵导游词那就大错特错了,下面的中国历史常识部分也是2017年导游证考试的内容之一。
一、国号名称的主要来由 原来的部族 发迹地 封爵 发迹地特产 吉祥文义 建立者的姓氏 社会上流行口号 同音通假 建政权所在地
二、帝王、皇族、皇戚称谓
奴隶社会中最高统治者可称“后”、“王”、“天子”。‘‘后”、“王”的称谓源自原始社会。夏、商、周三代的最高统治者都称为“王”,”天子”一称在西周时出现。周王室衰微后,诸侯国的君主也有称“王”的,如楚庄王。战国时各大诸侯国的君主均称“王”。汉代开始,分封的诸侯称“王”,也有封爵称“王”的。
秦王嬴政认为自己“德兼三皇.功高五帝”,把“皇”和“帝”连起来始称“皇帝”.为封建社会中历代君主所沿用。
太皇太后 皇太后 皇后 嫔妃
皇太子 皇太孙
公主 驸马
公主:汉代开始专指皇帝之女。汉代皇帝的姊妹称长公主,皇帝的姑母称大长公主。后代有所不同,有的以“长”指排行。清代皇帝之女不称“格格”,只有亲王、郡主、贝勒、贝子、“国公”等人之女才依次称和硕格格、多罗格格、固山格格、格格等。
驸马:魏晋开始,皇帝的女婿大都封“驸马都尉“之职,魏晋以后帝婿皆加封“驸马都尉”.故“驸马”指皇帝的女婿。清代称“额驸”;
三、帝王的谥号、庙号、尊号、全称、年号、陵号
谥号,出于对死去的帝王、大臣、贵族.按其生平事迹给予褒贬或同情的称号。
庙号,帝于死后,其继承者立庙奉祀,追尊为‘某祖”、“某宗”的名号即为庙号。
尊号,封建社会对帝后生前或死后奉上的尊崇颂扬性称号即为尊号。有时也称为“徽号”,如“太上皇”、“皇太后”、“高皇帝”(刘邦)等。
全称,即庙号 尊号 谥号的合称。如,乾隆皇帝全称为“高宗法天隆运至诚先觉体元立极敷文奋武钦明孝慈神圣纯皇帝”,其中,高宗为庙号,纯为谥号,其余为尊号。
年号,封建帝王即位后为纪年而设置的称号。
陵号,封建帝王陵寝的.名号叫陵号.始于西汉,如长陵、阳陵、杜陵霸陵。
四、天干、地支
天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地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中、酉、戊、亥。天下和地支合称“干支”。干支按照‘定的规则搭配,成为60对。
五、年、月、日、辰及其记录方法
年,原始的意义为庄稼收获—次。以地球绕太阳一周天为一年,古人测日为一太阳年。
古代计算月亮绕地球与太阳—个“合朔”周期的时间为日,叫一个月。有30日的大月,也有29日的小月,—年一般12个月,闰年13个月。
古代以—昼夜为一日。用干支纪日在商代就实行了。因为两个月加起来是59天,所以用干支纪日可依次下推,如止月初一是甲子,三月初一就是癸亥。
古代分一日为十二个辰,也叫“时辰”。记辰用十二地支,每日24小时、球2小时为一个时辰。
六、四时 节气
亦称四季。正月、二月、二月为春,故可分别称之为孟春(之月)、仲春(之月)、季春(之月)。四、五、六月为夏,亦有孟、仲、季的别称;秋、冬同。七、八、九月为秋,十、十一、十二月为冬。
一年分24个节.也称“气”或“节气”。24个节气是
立春、雨水、惊蛰、春分、清明、谷雨;
立夏、小满、芒种、夏至、小暑、大暑;
立秋、处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
立冬、小雪、大雪、冬至、小寒、大寒。
阴阳、五行、八卦
原括向日为阳、背日为阴的日照向背,后扩展引申到相互对立或消长的两种现象、事物、联系等。
古代认为构成万物的基本要素是金、木、水、火、土五种物质,称
为“五行”。五行相生:木生火,火生上,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五行相克(胜):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
<周易>少纳入种符号,象征着八种基本自然现象
乾卦象征天。
坤卦象征地。
震卦象征雷。
艮卦象征山。
离卦象征火。
坎卦象征水。
兑卦象征泽。
巽卦象征风。
七、生肖
也称十二属相。生肖发端于战国,东汉时已有明确记载。以十二地支配十二种动物构成:子鼠、丑牛、寅虎、卯免、辰龙、巴蛇、午马、未羊、申猴、酉鸡、戊狗、亥猪。
院试 乡试 会试 殿试
八、(一)院试
又称郡试、道试。是参加过县试、府试后的童生取得生员资格的考试。由朝廷所派官员主考。考中古称秀才,才有资格“入泮“(进学)学习。
(二乡试
每三年一次在各省省城举行的考试。取中者称“举人”,已有做官资格。第—名称“解元”。
(三)会试
每三年一次会集各省举人在京城举行的考试。取中舌称“贡士”(或“中式进上”)第—名称“会元”(或“会魁”)。
(四)殿试
亦称“廷试”,是皇帝在殿廷亲自对会试考中的贡士所进行的面试。按成绩分为“三甲”(即三等):
一甲:三名,叫“赐进土及第”。第—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二名称“探花”。
二甲:若干名:均叫“赐近士出身”。
三甲:若干名,均叫“赐同进士出身”。
如果某人在乡试、会试、殿试中均考取第一名(即解无、会元、状元),就叫“连中三元”。
九、十三经 四书五经 三纲五常
四书:《大学》、,《中庸》、《论语》、《孟子》的合称。宋代所定。朱熹撰《四书章句集注》,始有“四书”之名。前两种是从《礼记》中抽出的,是封建社会知识分子科举考试的必读书。
五经:《诗》、《书》、,《礼》、,《易》、《春秋》五部儒家经典的合称。
汉武帝时定。也是科举考试必读书。
三纲和五常的合称、简称“纲常”。“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仁、义、礼、智、信。是封建论理道德的规范化教条,对维护封建统治秩序起了巨大的作用。
十、避讳
“避讳”就是不直接说小或写出君主或尊长的名字,凡遇到和君长名字相同的字或音,用改字、缺笔或改变读音的办法来回避。
避讳始于周朝.行于秦汉,盛于隋唐,严于两末,苛于清代。民国成立后废除。
十一、姓、氏、名、字、号
姓在中国古代早期是一个氏族的号,如黄帝姓“姬”、炎帝姓姜”、周族姓“姬”等等。在奴隶社会中贵族有姓,平民和奴隶无姓。
氏,是姓的分支。
全与半路
报名条件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旅游职业道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以上学历。3、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础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4、品行良好,身体健康。▋报名程序1、报名时需出示身份证原件,两张一寸白色背景近照。2、报名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3、报名地点:洛阳市导游协会(洛阳市解放路道南路口洛阳旅游集散中心2楼221室)▋ 培训内容:1、全国导游基础知识;2、地方导游基础知识;3、导游业务;4、政策法规;5、导游服务能力;▋ 考试说明:一、笔试:1、基础知识(全国导基、地方导基):100分。2、综合业务(导游业务、政策法规):100分。二、现场考试(面试):100分笔试成绩、现场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满足划线要求的为合格。考试成绩当年有效。三、经考试合格者颁发国家旅游局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员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旅游行业有效通用。▋ 培训内容和费用:培训每项科目每项两天,共计十天。费用为:社会考生:1199元人;为鼓励在校学生:999元人;(凭学生证减200元)。4月15日之前报名初级导游员考试培训同行,一人免单。费用包含:报名费、培训费、教材费、会员注册费、享受洛阳导协会员福利、全年免费培训、免除管理费两年(240元)、提供就业提升机会!
会有我
重大消息,国家旅游局最新发布的通知,《导游管理办法》将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各位在为成为导游奋斗的宝宝们,一起跟着101贝考君一起来看看都有哪些重要改变吧!为深化新时代下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全域旅游新发展,国家旅游局近日发布《导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加强导游队伍建设,保障导游合法权益,提高服务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作为规范导游管理的部门规章,《办法》将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近年来,国家旅游局积极推动导游体制改革工作,加强导游队伍建设,深化旅游业“放管服”改革。2016年废止了《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2001年),取消了导游计分、导游年审、导游人员资格证3年有效等不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的制度,确立了导游资格证终身有效、导游证全国统考、全国通用的原则。为巩固导游体制改革成果,回应开展导游体制改革一段时间以来,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填补相关规章废除后的制度设计,国家旅游局制定了该《办法》。主要规范导游执业许可和执业行为,促进导游执业保障激励,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促进导游行业健康发展。国家旅游局通过座谈会、培训班、实地调研、书面征求、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征求了地方旅游部门、旅游企业和导游、旅游行业组织、专家学者、社会公众,以及中央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意见。仅网上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收到80余人次、300余条、5万余字的意见。结合各界意见,共对50余处作出修改,经进一步吸纳完善后形成形成了本《办法》。《办法》分为总则、导游执业许可、导游执业管理、导游执业保障与激励、罚则和附则六章,共四十条。《办法》规定了导游证采用电子证件,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储于导游个人的移动电话等移动终端设备中,改变了原IC卡导游证制作流程复杂、核发时间长,执法成本高的情况,电子导游证在信息集成、使用便利、降低核发成本和执法成本等方面都有根本性的变革。近年来,国家旅游局积极推动导游体制改革工作,加强导游队伍建设,深化旅游业“放管服”改革。电子导游证采用网上申领、网上审批的方式,大大便利了申请人申领使用。游客、景区、执法人员等通过扫描电子导游证上的二维码识别导游身份。导游使用电子导游证、佩戴卡片式“导游身份标识”,并开启“全国导游之家”APP执业,导游的执业轨迹、评价信息、奖惩情况等,均归集于电子导游证,形成导游的“执业档案”。《办法》在“导游执业许可”一章中集中规定了电子导游证的申请、审批、变更、撤销等程序和要求,便于导游、旅游部门等相关主体操作执行。据悉,原IC卡导游证已于2017年10月31日停止使用,全国全面启用电子导游证。为切实加强导游执业管理,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办法》对导游日常执业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如导游证和身份标识佩戴、导游职责规范、突发事件处置等。重申了领队的备案管理制度,指明具备领队条件的导游从事领队业务的,应当符合《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办法》还细化了《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明确导游执业不得出现擅自变更行程、诱或强迫消费等十一项违法违规行为,并在《办法》罚则部分对违反导游执业管理规定的行为,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为激励和引导导游忠于职守、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乐于奉献,使社会公众进一步理解、尊重和信任导游,增强导游的职业自信心和自豪感,近年来国家旅游局先后印发了《国家旅游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国家旅游局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导游专座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国家旅游局关于深化导游体制改革加强导游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办法》将保障导游权益的指导意见和相关文件要求上升到规章层面,明确了导游执业权利、导游劳动保障制度、“导游专座”要求、导游服务星级评价和导游培训等制度,多维度保障导游权益。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导游队伍建设和服务水平关乎行业形象、事关旅游业长远健康发展。面对大众旅游新时代,广大游客对导游服务提出的更高要求,国家旅游局积极制定适应形势发展、满足时代需求的导游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强化旅游企业作为用人单位在管理和保障方面的主体责任;充分调动行业组织的积极性,强化导游行业组织在行业自律方面的作用;激励导游通过优质服务赢得更多执业机会和更高劳动报酬,形成正确的执业导向。下一步,国家旅游局还将积极推进“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功能完善,以信息技术强化对导游执业全过程的无缝监管,充分保障游客和导游的合法权益,建立起新时代下法治化、市场化导游管理体制机制,奋力推动旅游业改革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