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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是张微凉的遗书
医师多点执业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医师多点执业可能会对医院发展带来一定影响。一方面具备多点执业资格的医师大多是医院骨干,如果外出执业行为多了,势必会对医院带来管理上的困难;另一方面为了增加经济收入,部分医务人员有可能将医院患者约到其他执业点进行就诊,这也会为医院带来一定影响。 二是多点执业后医疗风险由谁承担。多点执业大部分为外出手术,外科工作需要团队合作,到外执业,助手,麻醉师、器械护士、环境都是陌生的,不可能细致了解病人病情,到达后匆忙上台,如果术前术后再配合不好,就会影响到手术的安全和质量,医生本人也要承担很大的风险。医师手术完毕后就会离开执业点,治疗连续性也受到一定影响。 三是如何加强管理和监管。多点执业后,医生是否会为追求经济利益而影响本职工作?人才流动意义上的多点执业会不会变成医疗人才的无序商品化?多点执业会不会因医生精力和时间有限导致医疗行医质量下降?这些问题都不能忽视。 医疗卫生行业毕竟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多点执业行医不能是“无限度”的,在多点执业时也要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必须要纳入规范化管理,为此建议: 一、完善各项配套法律法规。《关于印发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已出台,但是还应从以下方面进行完善:第一,进一步规范医生多点执业,明确执业时间安排,执业期限,执业范围、执业地点、诊疗科目、工作任务、薪酬、签订劳动保险等内容。尤其对医生多点执业的责任、权利、风险、医疗责任分担等关键点要作出规定,如多点执业医生出了医疗纠纷如何处理,怎么样加强在外地执业医生的管理等。第二,在吸取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医师多点执业制度,并对《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进行修改。结合深化医疗体制改革工作,配套完善医师的执业环境、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还有养老制度、医疗保险等。第三,对医师多点执业进行有效监管,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切实保障医疗安全。医生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合理转介患者,扰乱医疗秩序,损害患者权益,损害原单位利益。一旦发现违规或违法行为,终止协议,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取消其多点职业资格。第四,普及医疗事故责任险,减少医生心理压力。同时,医师如发生医疗事故或医疗损害事件时,由发生事故或事件的医疗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原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用人单位在管理上要加强对注册医生的进一步规范和引导。第一,把医生的个人行为转变为单位行为,这样既可以约束医生,又能为他们承担一定风险;第二,规定医师必须服从医院安排,保证本单位的工作完成数量质量等不受影响,才能外出行医;第三,对执业地点“区域化”,可根据医师的不同级别规定不同的执业地点范围;第四,建议依据医生级别限制其出去的次数等。 三、加强医生个人的自律性教育。加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让他们真正回归“人道主义”、“救死扶伤“的职业道德轨道。医生兼职时还要遵守所从业医疗机构有关规定,确保完成本职工作,要对患者负责,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只求今生不谈来世
回答可以多点执业的,在医师个人端中提交业务申请“点击多点执业”填写,医疗机构确认后,拿着纸质材料去卫生局办理。执业医师(英文:Practicing physician)是指具有医师执业证及其“级别”为“执业医师”且实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工作的人员,不包括实际从事管理工作的执业医师。执业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师。医师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提问中医诊所负责人同时是执业医师,可以在别处做为医师多点执业吗?回答可以,但需要具有主治医师资格或更高资格。更多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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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法》时代,中国医生多点执业迎来什么样的新规定?多点执业写进医师法医生集团中最根本的是医师,《医师法》对医师多点执业政策的规定,直接影响着医疗城和医生集团的发展,它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执业医师进入《医师法》时代。新出台的《医师法》不仅包含取消中专学历考取医师资格规定、医师多点执业、终身禁业、诊疗自主权、医师合法权益保障、紧急救助行为,住院医师规培和专科医师培训等十大亮点,而且还提到,执业助理医师可以在边远或条件艰苦的县级医院执业,而过去只允许在乡镇卫生院里独立执业,总体上新东西比较多。而关于医师多点执业,过去都是政策规定,这次是真正入法,在法律上被允许,这也是一个突破。关于医师多点执业的规定,《医师法》继续沿用了《执业医师法》有关内容,如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医师必须经注册后,才可以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相应的医疗卫生服务。如何理解这些规定?《医师法》第十五条规定,医师在二个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定期执业的,应当以一个医疗卫生机构为主,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国家鼓励医师定期定点到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主执业机构应当支持并提供便利。这一规定实际上是延续了十多年来有关多点执业的政策。医师多点执业,指在两个以上的医疗机构内执业,新医改文件就提及过这一规定,而且也是新医改的任务。推进医师多点执业的原因: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缓解基层群众看病难等。在新医改推进的过程中,也在不断推进多点执业,从2009年开始,国家陆续出台了多项政策。2009年9月,原卫生部发布了关于医师多点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年7月,原卫生部再次发文,提出扩大医师多点执业范围。2014年,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提出探索备案管理、实行区域注册。此后,包括2017年在内的相关文件,对此也有提及。2017年2月,《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公布以后,做出了三点规定,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医师变更执业注册信息进行网上办理,这都为多点执业提供了很多方便。在放开医师多点执业方面,深圳走在了前列,早在2015年7月就全面放开了医师多点执业。虽然国家政策层面在逐步放宽医师多点执业,但落地实施却并非想象中那般容易。医师多点执业为什么推进难?一方面是公立医疗机构院长不太愿意,另一方面跟医师自身有关,医师不愿意多点执业或自身能力不够等都是影响因素。医师多点执业入法本身就是一种进步,起码它在法律上是允许的,长远来看,还有很多值得探索的地方。医师如何做好多点执业?《医师法》对多点执业带来利好,包括会诊和医联体在内。办理相关变更注册手续需要注意三种情形。其一,《医师法》第18条规定:医师参加规范化培训、进修、对口支援、会诊、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慈善,或其他公益医疗、义诊,承担国家任务或者参加政府组织的重要活动,要在医疗联合体内的医疗机构中执业。这一规定实际上为优质医疗资源的有序流动以及多点执业从法律上打开了另一条通道。如医联体,诊所、民营医疗机构可以纳入当地公立医疗机构组建的医联体内,这种情况下,公立医疗机构的医师,到相关医疗机构内多点执业就可以不办理手续,这是一个机会。医师到基层多点执业,受法律允许、政策鼓励,但实际落地实施的过程中并不会那么顺利。其二,医师定期考核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因为定期考核不合格,医生的执业注册就容易出现问题。其三,医师区域注册与多机构执业。这个在政策里有规定,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和本次《医师法》规定里面仍然是一个障碍。什么叫区域注册?区域注册按照政策规定,就是医师可以以一个省为单位来注册,但与多机构的执业还不一样,所要办的手续不同,政策规定也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