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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抹低调的伤
概述
事项名称:导游证年审
事项类型:承诺件
进驻政务大厅:是
承办部门:市旅游局
部门主页:
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委托代办窗口
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
网上审批:是
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向市政府政务中心委托代办窗口提交申请资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二步:申请人凭身份证原件到窗口领取导游人员IC卡。
第三步:在承诺时限内,市旅游局根据《导游年审培训考试合格通知单》对导游人员年审资料进行审定。
第四步:旅行社或导游管理服务机构到综合窗口领取导游人员IC卡。
流程图:形式审查流程图
申请材料
申请表格:
申请附件:
导游人员IC卡法律依据
《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
前置条件
依据《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一次扣分达到10分,不予通过年审。累计扣分达到10分的`,暂缓通过年审。一次被扣8分的,全行业通报。一次被扣6分的,警告批评。暂缓通过年审的,通过培训和整改后,方可重新上岗。依据《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导游人员必须参加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年审培训。培训时间应根据导游业务需要灵活安排。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5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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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14年导游证年审时间:2014年3月17日。见河南省旅游文件规定关于开展全省注册导游员年度审核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旅游局、在郑出境游旅行社、导服中心: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和《河南省旅游条例》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14年全省注册导游员IC卡年度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年审对象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河南省导游证(IC卡)的所有注册导游员。省旅游局负责对安阳市、鹤壁市、许昌市、漯河市、商丘市、南阳市、信阳市、周口市、驻马店市、济源市及在郑出境游旅行社、省直导游服务中心、导服公司注册导游员的年审工作。省旅游局授权郑州市旅游局、开封市旅游局、洛阳市旅游局、焦作市旅游局、平顶山市旅游局、新乡市旅游局、濮阳市旅游局、三门峡市旅游局,对本辖区注册导游员的年审工作。二、年审需提交的材料(一)《注册导游员IC卡年审报告书》。(二)年审导游员名册。(三)年审导游员IC卡。(四)导游人员培训、考核情况及工作总结。(五)旅行社专职导游,须提交劳动合同和三金证明。(六)导服中心兼职导游,须提交管理协议。(七)变更单位的导游员,需提交原单位同意调动证明。三、年审时间安排(一)在郑出境游旅行社3月17日上报年审人员资料,15个工作日后领取。(二)安阳、许昌、商丘、信阳、周口市旅游局3月21日上报年审人员资料,15个工作日后领取。(三)南阳、漯河、鹤壁、驻马店、济源市旅游局3月25日上报年审人员资料,15个工作日后领取。(四)省直三家导服中心,3月17日起上报年审人员资料,分批办理。(五)自行年审的省辖市旅游局3月底前年审结束。四、年审考评(一)考评内容:导游员2013年度从事导游业务情况、遵守职业道德和法规情况、扣分情况、接受行政处罚情况、游客反映情况和参加培训情况等。(二)考评等级:考评等级设定为“通过年审、暂缓通过年审和不予通过年审”三种,考评结果输入IC卡信息管理系统。五、年审培训根据《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导游人员必须参加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年审培训,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56小时的规定。省旅游局授权18个省辖市旅游局及在郑出境游旅行社、导服中心、导服公司进行年审培训。各单位在培训内容设置上务求实效,要强化旅游从业人员质量意识,通过培训全面提升导游人员服务质量,树立我省导游员的良好形象,为促进我省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一)培训方式:采用集中授课和网络授课(网址:www.hnta.cn/dypx)两种。(二)培训时间: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须于3月20日前结束。(三)培训考核:采用书面考核和网络考核方式。(四)为保证培训质量,省局将对各单位培训计划、方案、内容、人员名单,进行审核。如有不按规定执行的,将取消该单位年审培训资格。六、年审要求(一)导游证IC卡自发放次年起每年需参加年审。凡无故不按时参加年审的人员,导游证IC卡自动失效,不得参与升级考试、评优等活动,不得办理变更、遗失补办、转出等相关手续;任何旅行社不得聘用未参加或未通过年审的导游员上团,持未年审导游证IC卡带团一经查处,将严格按照《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二)年审不收费用。(三)年审工作结束后,将对“年审不合格”的导游员进行公示。(四)各单位要严格按时间按排报送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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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证办理流程、导游证年审及注意事项 一、颁发导游证1、提供资料:导游资格证、身份证原件,一寸正面免冠平光红底彩色近照二张,经所属旅行社(导服公司)签字盖章的《申请导游证登记表》原件二份,与旅行社(导服公司)签定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二份。2、携带以上资料到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初审签字。3、携带以上资料到省旅游局导管中心办证(工本费40元,岗前培训费100元)。二、变更换发导游证1、提供资料:导游资格证、身份证、导游证原件,原服务单位转出证明,现服务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二份,经所属旅行社(导服公司)签字盖章的《申请导游证登记表》原件二份。2、携带以上资料到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初审签字。3、携带以上资料到省旅游局导游证办理审批处(行管处204室)审批签字,到交费处交纳工本费(跨地区40元)(区域内20元)。4、凭以上资料和交费发票到省导管中心领取新导游证。三、 遗失补发导游证1、提供资料:导游资格证或导游等级证、身份证原件,经所属旅行社(导服公司)签字盖章的《申请导游证登记表》原件二份,刊登遗失启事的省级报纸或湖南省旅游局信息中心开具的遗失公告交费发票。2、自证件遗失作废声明登载之日起的1个月后携带以上资料到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初审签字。3、携带以上资料到省导游证办理审批处(行管处204室)审批签字,到交费处交纳工本费40元。4、凭以上资料和交费发票到省导管中心领取新导游证。四、更换损坏导游证1、提供资料:导游资格证、身份证、导游证原件,经所属旅行社(导服公司)签字盖章的《申请导游证登记表》原件二份。2、携带以上资料到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初审签字。3、携带以上资料到省导游证办理审批处(行管处204室)审批签字,到交费处交纳工本费40元。4、凭以上资料和交费发票到省导管中心领取新导游证。五、导游证升级(等级变更)1、提供资料:导游资格证、导游等级证、身份证、导游证原件,经所属旅行社(导服公司)签字盖章的《申请导游证登记表》原件二份。2、携带以上资料到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初审签字。3、携带以上资料到省导游证办理审批处(行管处204室)审批签字,到交费处交纳工本费40元。4、凭以上资料和交费发票到省导管中心领取新导游证。六、导游证停职1、提供资料:导游资格证、身份证、导游证原件,经原服务单位签字盖章的转出证明。2、携带以上资料到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初审签字。3、携带以上资料到省导管中心办理停职申请书。七、导游员转至省外1、提供资料:导游资格证、身份证、导游证原件,经原服务单位签字盖章的转出证明。2、携带以上资料到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初审签字。3、携带以上资料到省导管中心办理调出。八、导游员外省转入1、携带原发证省旅游局开具的转出证明原件,导游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到省导游培训中心培训。2、携带省局导游培训中心开具的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原发证省旅游局开具的转出证明原件,导游资格证、身份证原件,现服务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经所属旅行社(导服公司)签字盖章的《申请导游证登记表》原件三份到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初审签字。3、携带以上资料到发证机关(省旅游局行管处204室)审核签字。4、携带以上资料到省导游服务管理中心注册登记。九、导游员年审刷卡1、报名。专职、兼职导游分别由所在的旅行社、导服公司提供相关资料。2、培训。导游人员必须参加市旅游局举办的年审培训(每年年审培训时间为元月份),并由旅游局在其年审培训卡上签字盖章。3、考核。通过游客反映、旅行社鉴定,执法检查记录等,对导游执业情况进行考核。4、每年年审刷卡日期为3月1日—15日,逾期不予受理。5、对导游人员作出通过年审或暂缓通过或不予通过的结论。6、每年四月份市旅游局通过本局网站将当年导游年审结果向社会公示十、其它注意事项1、签字日期超过一个月的不予受理。2、省局每年的4月至10月为导游证办理时间(包括转社、停职)其中4月1日至6月30日为集中办证时间,工作日均受理,其余时间为每周三、四办理。市局每年的4月至10月为导游证办理时间(包括转社、停职)其中4月1日至6月30日为集中办证时间,工作日均受理,其余时间为每周一、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