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若夏末
导游证办理程序根据国家旅游局颁布的《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和《导游证管理办法》,结合我局对导游证管理的具体要求,现将办理导游证程序公示如下: 一、受理对象:苏州市旅行社和导游服务中心注册备案的办证人员。 二、提交材料:(一)申办导游证 1、《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式二份(均需加盖服务单位签章,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 2、《导游人员资格(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 3、红底二寸免冠工作近照三张;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与旅行社订立的劳动合同及其复印件,或在导游服务中心注册证明;6、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7、苏州市体检中心证明合格的体格检查表原件;8、导游员上岗培训证明;9、经签字的苏州市导游人员承诺书。 (二)因等级变更换发导游证1、《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式二份,须注明“等级变更”字样(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2、《导游人员资格(等级)证书》复印件(第一、二页); 3、交导游证原件变更换发。 (三)因服务单位变更办理变更导游证 1、《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式二份,须注明“变更服务单位”字样(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2、原所在服务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原件; 3、与旅行社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导游服务中心注册证明; 4、交导游证原件刷卡变更。 (四)因语种变更办理换发导游证 1、《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式二份,须注明“语种变更”字样。(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2、《导游人员资格(等级)证书》及其复印件一份; 3、交回导游证原件变更换发。 (五)遗失补发导游证1、《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份,须注明“遗失补发”字样; 2、遗失登报的报纸原件(提交整版报纸); 3、个人遗失证件情况说明及服务单位开具的证件遗失证明; 注:遗失登报要求在《中国旅游报》、《华东旅游报》省级以上报纸登载“证件遗失作废声明”(登报内容包括单位、姓名、导游证卡号、导游证号),自证件遗失作废声明登载之日起1个月后,持上述材料办理补发导游证手续。 (六)、导游证损坏申请换发 1、《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式二份,须注明“损坏换发”字样; 2、《导游资格(等级)证书》复印件; 3、交导游证原件变更换发。(七)、导游人员跨省、跨城市调动及办理程序 (1)办理调出苏州市导游证变更手续 1、 已持证的导游人员办理调出,提交旅行社或导游服务中心出具的调离证明、《导游资格(等级)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导游证原件,办理出具《导游人员跨省、跨城市调动证明》。并由发证部门在《导游人员管理系统》办理网上调动刷卡手续; 2、取得《导游资格(等级)证书》,还未申请办理导游证的导游人员,提交《导游资格(等级)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未办理导游证证明》。 (2)办理调入苏州市导游证变更手续 1、提供原所在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导游人员跨省、跨城市调动证明》; 2、参加苏州旅游现场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证明;3、《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式二份,须注明“异地换发”字样(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4、《导游资格(等级)证书》及其复印件一份;5、红底二寸免冠工作近照三张;6、身份证复印件一份;7、与旅行社订立的劳动合同及其复印件,或在导游服务中心注册的证明;8、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9、苏州市体检中心证明合格的体格检查表原件(原未办理过导游证的导游提供); 10、导游员新上岗培训证明; 11、经签字的苏州市导游人员承诺书。 (八)申请导游证等相关手续材料由旅行社、导游服务中心提交苏州市旅游局行业管理处办理。受理办公时间 :(一)申领新证、调动换证办理为2月-11月的工作日。 (二)遗失补证办理为全年工作日。 办公地址:苏州市十全街345号 办公电话:65268719、65223327 办公时间: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九)、苏州市旅游局行业处自收到提供的材料经核实合格的,进入办理程序,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办人,并一次性告知全部需更正和补齐的材料。按提交材料日期排序将信息输入《导游人员管理系统》上传省旅游局,输入、上传、与省级同步信息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遇节假日、机器故障、系统调试或停电等不可抗拒因素,相应后延。(十)经与省旅游局网上同步后,在五日内完成办理制卡和发放导游证手续。 (十一)、收费事项:新办导游证、因等级变更换发导游证、因语种变更换发导游证、遗失申请补发导游证、导游证损坏换发导游证、异地换发导游证等收导游证工本费40元证。收费依据、收费标准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导游证IC卡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2]1421号)。 不收费事项:服务单位变更和调出导游证手续不收费。 (十二)导游员年审根据省旅游局通知统一组织办理导游证年审刷卡业务。
溫床
我们广东这边都是可以网络年审的,你在网上培训,以及提交相关的作业试题,出示不能参加年审的证明,并上缴年审的费用,把证件快递到你挂靠的服务中心,是没问题的,年审通过后,他们会把证件快递给你的,我现在不在挂靠的地方工作,每年都是网上培训的,这样比较方便,但你们那边旅游局有没有这样的政策就不清楚了
段此去何方
一、 颁发导游证
1、提供资料:导游资格证、身份证原件,一寸正面免冠平光红底彩色近照二张,经所属旅行社(导服公司)签字盖章的《申请导游证登记表》原件二份,与旅行社(导服公司)签定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二份。
2、携带以上资料到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初审签字。
3、携带以上资料到省旅游局导管中心办证(工本费40元,岗前培训费100元)。
二、变更换发导游证
1、提供资料:导游资格证、身份证、导游证原件,原服务单位转出证明,现服务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二份,经所属旅行社(导服公司)签字盖章的《申请导游证登记表》原件二份。
2、携带以上资料到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初审签字。
3、携带以上资料到省旅游局导游证办理审批处(行管处204室)审批签字,到交费处交纳工本费(跨地区40元)(区域内20元)。
4、凭以上资料和交费发票到省导管中心领取新导游证。
三、 遗失补发导游证
1、提供资料:导游资格证或导游等级证、身份证原件,经所属旅行社(导服公司)签字盖章的《申请导游证登记表》原件二份,刊登遗失启事的省级报纸或湖南省旅游局信息中心开具的遗失公告交费发票。
2、自证件遗失作废声明登载之日起的1个月后携带以上资料到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初审签字。
3、携带以上资料到省导游证办理审批处(行管处204室)审批签字,到交费处交纳工本费40元。
4、凭以上资料和交费发票到省导管中心领取新导游证。
四、更换损坏导游证
1、提供资料:导游资格证、身份证、导游证原件,经所属旅行社(导服公司)签字盖章的《申请导游证登记表》原件二份。
2、携带以上资料到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初审签字。
3、携带以上资料到省导游证办理审批处(行管处204室)审批签字,到交费处交纳工本费40元。
4、凭以上资料和交费发票到省导管中心领取新导游证。
五、导游证升级
1、提供资料:导游资格证、导游等级证、身份证、导游证原件,经所属旅行社(导服公司)签字盖章的《申请导游证登记表》原件二份。
2、携带以上资料到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初审签字。
3、携带以上资料到省导游证办理审批处(行管处204室)审批签字,到交费处交纳工本费40元。
4、凭以上资料和交费发票到省导管中心领取新导游证。
六、导游证停职
1、提供资料:导游资格证、身份证、导游证原件,经原服务单位签字盖章的转出证明。
2、携带以上资料到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初审签字。
3、携带以上资料到省导管中心办理停职申请书。
七、导游员转至省外
1、提供资料:导游资格证、身份证、导游证原件,经原服务单位签字盖章的转出证明。
2、携带以上资料到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初审签字。
3、携带以上资料到省导管中心办理调出。
八、导游员外省转入
1、携带原发证省旅游局开具的转出证明原件,导游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到省导游培训中心培训。
2、携带省局导游培训中心开具的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原发证省旅游局开具的转出证明原件,导游资格证、身份证原件,现服务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经所属旅行社(导服公司)签字盖章的《申请导游证登记表》原件三份到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初审签字。
3、携带以上资料到发证机关(省旅游局行管处204室)审核签字。
4、携带以上资料到省导游服务管理中心注册登记。
九、导游员年审刷卡
1、报名。专职、兼职导游分别由所在的旅行社、导服公司提供相关资料。
2、培训。导游人员必须参加市旅游局举办的年审培训(每年年审培训时间为元月份),并由旅游局在其年审培训卡上签字盖章。
3、考核。通过游客反映、旅行社鉴定,执法检查记录等,对导游执业情况进行考核。
4、每年年审刷卡日期为3月1日—15日,逾期不予受理。
5、对导游人员作出通过年审或暂缓通过或不予通过的结论。
6、每年四月份市旅游局通过本局网站将当年导游年审结果向社会公示
十、其它注意事项
1、签字日期超过一个月的不予受理。
2、省局每年的4月至10月为导游证办理时间(包括转社、停职)其中4月1日至6月30日为集中办证时间,工作日均受理,其余时间为每周三、四办理。市局每年的4月至10月为导游证办理时间(包括转社、停职)其中4月1日至6月30日为集中办证时间,工作日均受理,其余时间为每周一、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