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王的少年深入我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从事导游、领队活动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予以公告。导游、领队违反本法规定,私自承揽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导游、领队违反本法规定,向旅游者索取小费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退还,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无导游证进行导游活动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你是我的未来我是你的依靠
不可以的,要求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全国统一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制度。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
经考试合格的,由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或者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颁发导游人员资格证书。
扩展资料:
导游证的相关要求规定:
1、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向旅游者讲解旅游地点的人文和自然情况,介绍风土人情和习俗;但是,不得迎合个别旅游者的低级趣味,在讲解、介绍中掺杂庸俗下流的内容。
2、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遵守职业道德,着装整洁,礼貌待人,尊重旅游者的宗教信仰、民族风俗和生活习惯。
3、导游人员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应当就可能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情况,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按照旅行社的要求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憧憬着的未来
我自认为不太好,因为现在疫情已经常态化了,原本旅游业可能是却人却导游,现在可能没么太大的需求了,估计不像以前那么好就业了,从2018年到现在基本上每年都会有疫情,每个月都会有,冬季尤其的多,所以不建议你那这个当就业去看待,如果只是兼职可以考虑毕竟有锻炼自己的心是好的,但是导游就业目前的状况可不太乐观。
如果你是那种喜欢旅游正好心里想考个导游证这样还可以旅游不用花太多的钱这样挺好的,但是你拿他当你的全职来看不太好,兼职是可以的,在看了风景的同时还可以跟来自四面八方的人打交道,锻炼自己的身心还可以提升你的说话方面的能力,最可以是扩大你的人脉,交际圈,这个是非常不错的,从古自今都是有这个道理,多个朋友多条路,你人脉多了,你说话还不差办事也还行,以后想自己做点什么还是可以的。
大二了的确要确定自己的就业方向了,你现在就这么想其实还是不错的,有好多同学都没有意识到,以后就业的情况,你现在就心思锻炼自己为了以后就业,这点是很好的,不过你可能选错了职业,除了这个职业你没有考虑别的吗,试一试别的好就业的,或者冷门不受疫情影响的,比如律师,现在这个网络短视频发达的情况下你是个律师可以在网上发表自己的意见然后慢慢积累自己的人气这样。
慢慢来吧咱们都还年轻都是祖国未来的顶梁柱一起加油!
不乱于心不动于情
不能用假的中专学历报考导游证,是违反行业条例的。
导游
导游主要分为中文导游和外语导游。其主要工作内容为引导游客感受山水之美,解决旅途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并给予游客食、宿、行等方面的帮助。
在中国,凡希望从事导游业务活动的人都必须按规定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由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颁发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导游通常挂靠在旅行社或集中到专门的导游服务管理机构。
作为组团社的代表,在领队和地方陪同导游人员的配合下实施接待计划,为旅游团(者)提供全程陪同服务的工作人员。这里的组团社或组团旅行社是指接受旅游团(者)或海外旅行社预订,制定和下达接待计划,并可提供全程陪同导游服务的旅行社。
这里的领队是指受海外旅行社委派,全权代表该旅行社带领旅游团从事旅游活动的工作人员。是指受接待旅行社委派,代表接待社实施接待计划,为旅游团提供当地旅游活动安排、讲解、翻译等服务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