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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走幼女
1、导游员小王接待的某旅行团原计划于12月23日16:00由H市飞抵S市。23日晚餐后,小王突然接到内勤通知,该团因故必须乘23日8:00的航班提前离开,该团即将抵达机时,团员怀特夫人神色慌张地告诉小王,她将一条钻石项链放在枕头下面,因离店时匆忙,忘记取出,要求立即返回饭店。 A、小王接到内勤通知后,应该做哪些工作? B、得知怀特夫人遗忘物品后,小王应如何妥善处理? 1、分析:WHO----由于接到内勤通知和游客直接向导游员反映情况,因此小王应当是H市陪。WHEN---送站前一天晚上,送站途中,时间较紧张。HOW-----日程变更(提前送站),送站服务,物品遗失。 作答:A、接到变更通知后,小王应该: 1,通知领队和全陪,协商取消次日原定游览行程. 2,向游客说明情况,求得谅解,提醒游客做好离境准备, 3,报告旅行社,适当给予补偿. 4,提醒全陪通知下一站. 5,核实变更航班时刻, 6,通知饭店提前结帐,出早餐 7,通知次日预定用餐单位,取消原定午餐. 8,通知行李员.改变出行李时间. B、处理怀特夫人遗失项链得到问题,小王应该: 1.安定怀特夫人情绪,确证物品遗失细节,说明由于时间紧急,无法返回饭店. 2,通知领队和全陪,进行协商, 3,报告旅行社和饭店,派人查找. 4,找到后如果时间足够,请其派人迅速送至机场. 5,找到后如果时间不够,请全陪留下下一站的联系方法,送往下一站. 6,如果找不到,请旅行社开具证明,到当地公安机关开具遗失证明,送往下一站. 7,全团继续前往机场乘机. 8,寻找及送还遗失物品的费用由怀特夫人自理. 导游实务案例2 2、某旅行社导游员小李接待一批来自美国旧金山得到旅行团,该团原计划于9月27日飞抵D市,26日晚餐后回到房间不久,领队陪着一位女士找到小李说::“玛丽小姐刚刚接到家里的电话,她的母亲病故了,需要立即赶回旧金山处理丧事.。”玛丽小姐非常悲痛,请求小李帮助,小李应该如何妥善处理? 导游实务案例3 3、一个23人的新加坡旅行团在X市由地陪王小姐负责接待。午后参观某寺后,王向大家介绍本地一家新开业的珍珠馆,她说:“店主是我好友,证价廉物美。”在珍珠馆,一位姓朱的女士对标价4000元的珍珠项链发生兴趣,王立即主动介绍识别真假珍珠的方法,并为其讨价还价,最终以900元成交。16:00,旅行团游览某景点,因景点即将关门,大家匆匆摄影留纪念后即离去,在返回饭店途中,数名男士提出去书店购买中国地图,几位女士则希望购买中国烹饪书籍。王小姐表示可以安排,次日出发前,朱女士手持昨天所购买项链,要求王小姐帮其退换,说:“一位内行人认定它为残次品》”王表示不能退换,上午参观结束后,她又带全团去一家定点工艺品商店,许多人不感兴趣,只在车内坐着。王小姐恳求说:“大家帮帮忙,不买东西没有关系,进店逛一圈也可以。”于是,一些旅客者才极不情愿地下车进店。13:30,赴机场途中,数名旅游者又提起购书一事,王小姐说:“没时间了。”一周后,旅行社接到新加坡组团社发来的传真,声明该社今后若有团队赴N市,不能由王小姐带团。 试问:王小姐在接待该团过程中,做错了哪些事?为什么? 、分析:WHO--- 题干中已经说明,王小姐是N市地陪 WHEN----没有发生涉及时间上的变化,因此无须考虑时间问题. HOW---游客的购物要求,违背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作答:1,错误---带旅游者到非定点购物商店购物;正确处理----导游员带团购物必须前往定点购物商店. 2,错误----介绍商品不实事求是;正确处理----导游人员不能欺游客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游客消费, 3,错误----拒绝帮助游客退换商品;正确处理--游客要求退换不满意商品,导游员应当满足,尤其是在做了承诺的情况下, 5,错误---多次强制安排购物,影响了正常的额游览活动;正确处理----导游人员不能胁迫游客消费或经营者串通胁迫游客消费。
真情实意
1、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旅行社为接待旅游者委派的导游人员或者为组织旅游者出境旅游委派的领队人员,应当持有国家规定的导游证、领队证。2、无导游证进行导游活动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为神簪花
首先要明确责任,家属是否存在疏忽大意,同时旅行社和导游本身还是存在一定的责任的,是否是因为导游的原因直接或者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目前可知的是该导游的导游证是假的,这样的情况下,旅行社是有一定责任的。
最尾
国内除了自驾游,能够少了点被宰,其他的全部都是坑。特别是国内的旅游公司。购物成了必须的,理所当然的事。更甚者丑出国外去。国外游有几个团不购物的?恐怕是没有。这种不遵重消费者的行为,却成了标配。也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
看当时现场表现,首先老人有基础病,报的是低价团,对看不惯的事物爱发表意见,与他人发生争端而突发疾病是多发事件。不是团费高低问题,高价团一样进购物店,凡收费的团,一般都成不了,无人报。所以老年人出游凡事不可认真,保留好证据。小便宜不要,背回家都是垃圾,没啥用。
有句老话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永远的没完美了。只有公正的第三方,依托法律依据,站在公正的立场上,才能理出个一二来。依据提问者的描述,不管矛盾是怎么发生的,本人认为:作为组织者的旅行社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一是旅行社是组织者,行程、游览是由其安排的,是否安排妥当和行程的安全措施全部都与旅行社有关,那一个环节有差池,都与旅行社有关,所以游客游览过程中的猝死旅行社是要负责任的。二是从这一案件中看出,旅行社有明显的过错,一者安排的导游是假导游(没有导游证);二则是导游有引诱游客的购物之嫌;三是作为服务者的导游(假的)因为推销产品与游客产生冲突,并辱骂老人,导致游客突发疾病;四是代表旅行社的导游和司机没有及时的拨打120急救,延误抢救时间,最后导致悲剧的发生。
总结:从以上四点原因来看,旅行社对游客的突发疾病身亡至少要承担主要责任以上,就是说,旅行社要承担死者的民事赔偿责任。当然,如果旅行社和死者家属都不服,都可以诉讼到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无人怜爱
法律分析:未获得导游资质的人员带团是违法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予以公告。 导游、领队违反本法规定,私自承揽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 导游、领队违反本法规定,向旅游者索取小费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退还,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一百零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导游证或者不具备领队条件而从事导游、领队活动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予以公告。 导游、领队违反本法规定,私自承揽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 导游、领队违反本法规定,向旅游者索取小费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退还,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