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法语导游证

因你哭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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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我心我住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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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市)旅游局、国际旅行社、导游服务公司: 根据国务院《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重庆市旅游条例》有关规定,现将2006年重庆市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 (四)无违法和违规行为记录; (五)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考生可于10月8日至31日(节假日不休息)到重庆市旅游教育培训中心(江北区建新北路76号14楼)办理考试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二)报名程序和材料 1.远郊区县(自治县、市)国内旅行社从业人员及社会人员可在当地旅游局报名,再由所在地旅游局统一到市旅游教育培训中心报名;国际旅行社从业人员、在校大专以上学生和社会人员,以及旅游职高、旅游中专学校学生等直接到市旅游教育培训中心报名。 2.已获《导游人员资格证书》(不含已获《中级导游员资格证书》人员),报名申请加试其他语种的考生,需交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所加试语种的理论和《现场导游》考试。 3.报名时,所有报考人员均需提供:《重庆市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县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或体检表(2005年冬季新报考的考生凭准考证可免此证明);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张(请在背面注明本人姓名)。其中空白的《重庆市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可登陆中国·重庆市旅游局公众信息网或重庆旅游职业教育网下载考试报名表,并按要求填写,凭此表到重庆市旅游教育培训中心完善报名手续。 (三)报名费:每人10元。 三、复习资料 2006年暂使用2000版复习资料,考生自愿购买,每套150元。 (一)政策法规与职业道德——《政策法规与职业道德》、《重庆市旅游条例》; (二)导游基础知识——《导游基础知识》、《重庆导游基础知识》、《汉语言文学知识》; (三)导游业务——《导游业务》; (四)导游服务能力现场考核(口试)——《景点现场导游考试指南》; (五)外语——《英语》、《日语》、《法语》、《德语》、《朝鲜语》。四、考试 (一)命题及评卷 由重庆市旅游局导游人员考评委员会统一组织和安排。 (二)笔试 1.考试类别:中文类(普通话)和外语类(英语、日语、德语、法语、朝鲜语)。 2.命题范围以2000版导游资格考试复习资料为依据。 3.考试科目:依据2001年国家旅游局对全国导游考试与培训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今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3科,即《导游基础知识》、《导游业务》、《政策法规与职业道德》;报考外语导游资格的考生,需参加相应外语笔试。各科均采取百分制。 4.笔试时间:11月25日9:00—11:00导游基础知识,14:00—16:00导游业务;11月26日9:00—11:00政策法规与职业道德,14:00—16:00外语。 (三)现场考试 1.考试模式:根据国家旅游局导游考评委员会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今年现场考试仍采取室内模拟形式进行。 2.现场考试的内容:共分为两部分,即导游讲解能力和导游规范服务能力、导游特殊问题处理及应变能力。其中“导游讲解能力”主要考核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对景区(点)知识的熟悉程度;“导游规范服务能力、导游特殊问题处理及应变能力”主要考核导游人员对工作职责、服务程序与标准的掌握及运用能力。 外语类考生必须用所报考语种语言参加现场考试。已取得导游资格证书者,申报其他语种导游资格证的考生,只需加试相应的外语笔试和现场考试。 3.考生现场讲解能力考试景点题目:山水都市(原美丽的山城重庆,含重庆市人民大礼堂、重庆歌乐山烈士陵园)、壮丽的长江三峡、大足石刻旅游景区。 4.考试时间:2006年12月2—4日,地点另行通知。 (四)补考方式 年冬季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新报考的考生未通过者,按往年惯例:必须有一科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者,方符合补考条件,可参加2006年全国导游资格统一考试(仅此一次补考机会)。 2.参加2005年冬季全国导游资格考试补考的考生,仍未通过者,按往年惯例不再有补考机会,可作为全考生重新报考。 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未通过的新报考的考生, 符合下列条件者有一次专门补考机会,即:导游服务能力现场考试(口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且有一科理论考试成绩达到60分。其考试内容仍依据2000年版的复习资料;考试时间2007年3月下旬。 (五)考试收费 依据(渝价[2006]385号文),将从2006年开始执行新的收费标准,即50元科。新报考的考生普通话类200元人,外语类250元人;补考考生50元科。 (六)准考证领取 1.考生集中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11月20-24日在重庆市旅游教育培训中心领取。 2.领取方式: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凭据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录取及成绩公布、查询 (一)录取方式 2006年11-12月的统一考试和2007年3月的专题补考仍沿用以往的录取方式,即考生的理论考试和现场考试成绩均应达到60分方为合格。 (二)成绩发布与查询 根据国家旅游局对导游资格考试相关要求,导游资格考试成绩在考试时间结束30个工作日内予以发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码登录重庆旅游职业教育网或拨打声讯电话查询成绩(详见准考证说明)。六、证书的发放及使用 2006年重庆市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由重庆市旅游局导游人员考评委员会颁发国家旅游局核发的《导游员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持证人按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办理初级导游证(IC卡)。获得导游资格证书3年未从事导游工作者,其导游资格证书自动失效。 导游资格证书发放具体时间详见成绩公布信息。 七、咨询服务方式 (一)咨询服务电话 电话:67860025 67721664 67728850 联系人:杨卫华 刘伟 杜小锋 地址:江北区建新北路76号光宇大厦14楼 (二)有关详细情况可查询中国·重庆市旅游局公众信息网和重庆旅游职业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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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别走烈酒伤吼

题型是选择题、填空题、名词解释、简答、综合分析。综合知识100分,导游业务占50分,共150分。其他两科一起,旅游法规100分,语言知识50分,四科一共300分。

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科目一《政策与法律法规》、科目二《导游业务》、科目三《全国导游基础知识》、科目四《地方导游基础知识》、科目五《导游服务能力》。

考试语种分为中文和外语两种,其中外语类包括英语、日语、俄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朝鲜语、泰语等。

一、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3)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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